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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医院相关物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安徽
  • 状态:公告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医院所在地区安徽-合肥市
招标类型公告招标编号0068-16LXHW1570267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6-09-30
 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医院委托,对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医院相关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0068-16LXHW1570267),欢迎资质合格的供货商前来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内容

1、项目编号:0068-16LXHW1570267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医院相关物品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医院

4、项目类别:货物采购及安装

5、项目内容:医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6、项目范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项目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医院院内

二、供货商资格要求:

1、供货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代码许可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供货商需提供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供货商需提供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书;

5、供货商需提供合肥市燃气管理处颁发的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检测合格证书;

6、供货商需提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及安装维修许可证;

7、供货商需提供电磁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

8、供货商需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9、供货商需提供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至少3个;

10、供货商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至今)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11、供货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或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统一社会代码许可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供货商需提供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5、供货商需提供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6、供货商需提供合肥市燃气管理处颁发的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检测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

7、供货商需提供电磁灶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8、供货商需提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及安装维修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9、供货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复印件;

10、供货商需提供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3个;

11、供货商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至今)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承诺书原件;

12、供货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原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 2016年10月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6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及报名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携带至报名并现场核验,否则报名无效。

五、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6室

联系人:陈先生、沈先生

电 话:0551-63736751、63736279

传 真:0551-63736277

六、重要说明

1、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报名表所填写的授权人邮箱,请供货商定期查收邮箱并致电0551-63736751询问。因供货商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采购人/代理机构原因导致供货商未响应谈判要求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供货商需准确提供标书费或成交服务费的增值税开票信息;供货商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代理机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供货商是一般纳税人的,提供开票信息后,代理机构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提供开票信息的代理机构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概不退换。

3、报名时代理机构仅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由专家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判定。

申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货商名称

 

注册资本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增值税开票信息

企业身份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纳税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行号及账号

 

法人或被授权人确认(签字):

备注:报名成功的供货商需将此报名表需发送电子版WORD至1198178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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