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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陕西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陕西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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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17:32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2019年06月12日进行 竞争性磋商 ,现 磋商 工作已结束,根据 磋商小组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成交复函” ,现将 磋商成交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BYL-201906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

1、地址:西安市红埠街33号

2、联系人:靳旭

3、联系方式:029-8733168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与科技一路口万象汇CROSS 6幢1单元7层

2、联系人:李盟

3、联系方式:029-89298871-808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05-31

六、定标日期:2019-06-14

七、 磋商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 :陕西华脉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成交 金额:980000.00元

3、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博文路15号欣景苑6号楼10206号

4、联系人 :颜丹萍

5、联系电话 :18681876192

6、合同履行期 :

7、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14700.00元

标的清单:报价清单.pdf

八、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 备注
1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 项 1082400.00 职工用餐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李魁生、卢登高、蒲建社、袁原 郎志刚

十、其他事宜: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李盟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9298871-808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6-14

相关附件:

D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磋商采购文件.doc

项目编号:HCZBYL-2019064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 购 人: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 第三章 服务内容与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磋商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磋商项目编号:HCZBYL-2019064 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红埠街33号 联系人:靳旭 联系方式:029-8733168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与科技一路口万象汇CROSS 6幢1单元7层 联系方式:029-89298871-808 五、采购内容:职工食堂服务外包,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0824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以上为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形式收取标书费,不接受现金。 九、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下午14:30 2、磋商时间:2019年6月12日下午14:30 3、磋商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盟 联系电话:029-89298871-80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陵区支行 账 号:6105 0163 6308 00000 113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19年5月31日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 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西安市红埠街33号 联系人:靳旭 联系方式:029-87331689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与科技一路口万象汇CROSS 6幢1单元7层 联系方式:029-89298871-808 3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4项目编号HCZBYL-2019064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6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1082400.00元。磋商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采购内容职工食堂服务外包,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9服务期1年10磋商文件发售发售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11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2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6构成磋商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7磋商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下午14:3018磋商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日起90日历天。19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以银行转账或者陕西省、西安市财政部门认定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均应从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陵区支行 银行账号:6105 0163 6308 00000 113 磋商保证金应确保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在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作为保证金交付的唯一证据。供应商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时,必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保证金转账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在采购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交纳凭据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20备选磋商方案和 报价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21签字盖章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2磋商响应文件 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光盘)2份(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质原件1份。23 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一律采用A4纸装订成册(禁止使用活页),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正本、所有副本和资质原件用单独密封装袋分别密封,电子版放置正本密封袋中。24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的封面上均应标明:磋商项目名称、磋商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5磋商响应文件 外层密封袋的 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年月日、“正本”、 “副本” 或“资质原件”等内容,再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骑缝章)。2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28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19年6月12日下午14:30 磋商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二)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1、采 购 人: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磋商采购文件组成:磋商采购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2、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 1-3、采购内容及要求 1-4、合同草案条款 1-5、响应文件格式 2、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磋商采购公告发布后,有意向的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磋商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供应商在购买磋商采购文件后,对磋商采购文件有疑问,或者需澄清的事项,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并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且作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文件中有关表述不准确或难以理解或有疑义的内容,各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视为认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 5、供应商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磋商要求 1、磋商内容: 1-1、本次磋商的内容为职工食堂服务外包。各供应商应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在其中选项,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1-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按照给定的采购内容按要求列出实施方案。 1-3、列出同类项目的业绩。在磋商采购响应文件中附有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1-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磋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并具备以下条件: 2-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2-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以上资质文件为必备资质,资格审查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中附以上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 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采购文件格式编写,并对磋商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3-1-1、对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中内容的响应。 3-1-2、磋商报价表。 3-1-3、分项报价表。 3-1-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出具资质证明文件,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具备磋商活动要求的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障制度,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且质量有保证等。 3-1-5、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3-1-6、供应商为完成本次采购任务编制的实施方案。 4、磋商报价: 4-1、供应商依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以总价形式进行报价。 4-1-1、报价标准及依据 磋商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工作内容、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后自主报价。 4-1-2、报价内容 1)磋商报价为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其中包括“第三章 服务内容与要求”规定的内容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完成职工食堂外包的任务及其它相关等内容的所有费用。 2)磋商报价应是完成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磋商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采购人对磋商采购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本磋商采购文件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任何因成交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进行赔偿。 3)磋商的最终报价是完成采购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一次性包死。 4)凡因供应商对磋商采购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5)最低报价不是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唯一条件。 6)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 7)磋商最终报价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磋商的最终报价。 8)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磋商。若磋商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9)第一次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步磋商程序。 10)供应商在磋商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5、保证金: 5-1、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作为保证金交付的唯一凭证。(供应商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时,必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保证金转账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未换取收据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收款单位: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陵区支行 银行账号:6105 0163 6308 00000 113 5-2、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转账交纳保证金的,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均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 5-3、以信用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必须是陕西省、西安市财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开具响应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供应商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序号合作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名称联系部门联系人员联系电话备注1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五部李晓 何彦君 张华88499422 13572821281 88499422 13679255205信用担保2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夏靖颜 朱筠祥88606038-6027 18591406320 18629282228信用担保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公司 业务部胡涛 叶楚沙88360743 18629048822 88360749 13772153612信用融资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公司部杨向晖87281468 13379229383信用融资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小企业金融业务部牛国群 张航87609569 18992851811 87609761 13891883334信用融资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公司 业务部贾珊 高雅87617245 13891957123 87613444 13659192425信用融资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个人 贷款中心李卫公 雷强87297632 13991290525 87272444 18629362690信用融资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公司 银行部杨皓 马秦香62811553 15002905553 62811553 13609183259信用融资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民生银行西安 分行城建 金融部李楠88266088-8450 13572058213信用融资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对公客户经理部高艺瑄15619006186信用融资11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昆仑银行西安 分行机构 投行部韩天清86978975 15609108028信用融资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平安银行西安 分行业务 发展七部祝捷 王尧18629505188 18591767577信用融资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西安 分行营业部范诗阳 曹英13991945764 18691892195信用融资1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兴业银行西安 分行新城 业务总部徐常磊鲁旸1599162366615389081886信用融资注:本项工作依据西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中《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号)组织开展,本表信息如有变动,请信息报送单位在发生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西安市财政局备案,否则责任自负。5-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5、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及时办理退还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6 磋商保证金收据丢失处理办法。磋商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基本账户)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因收款收据丢失,在提供下列资料后,方可在90日后将磋商保证金退还至磋商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5-6-1、开据单位证明,说明丢失情况,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5-6-2、开具收款收据,抬头为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摘要为收到退还磋商保证金款项,金额为磋商保证金金额。 5-7、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5-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5-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7-5、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磋商有效期 6-1 磋商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6-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日起90日历天,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编制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2份,正、副本各自装订成册,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胶装、标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多少页等字样。 3、电子标书为光盘或U盘,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采用PDF格式,有盖章和签字的文字页、证件等扫描文件一起编辑到PDF格式文件中,尤其是有盖章和签字的页不能遗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名称(可采用电子签章)。 4、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磋商响应文件除各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未以上要求的式样和签署制作的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响应文件密封 1-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所有副本放在一个密封袋中)和资质原件,用单独的密封袋分别密封,电子标书(外包装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年月日)与正本一起封装,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年月日、“正本” 、“副本” 或“资质原件”等内容,再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骑缝章)。 本项目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1-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响应文件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提交 2-1、供应商应在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办理签收手续。 2-2、在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给供应商。 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磋商采购响应文件的扉页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5、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到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否则,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评审工作,磋商整个过程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 2、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专家比例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在陕西省财政厅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审查磋商采购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2-3、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和磋商办法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5、参与磋商结果报告的起草; 2-6、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7、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8、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精神,有权对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做出处理决定。 3、磋商小组的职能: 3-1、审查参加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3-2、与各供应商就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含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中的实施方案、磋商报价、同类业绩、商务响应等进行磋商; 3-3、依据采购文件,并视磋商情况,确定进入最终评审的供应商; 3-4、排序推荐侯选成交供应商; 3-5、协商处理磋商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相关问题。 4、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采购代理机构先将各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及有关内容进行记录。 5、竞争性磋商开始后,直到与成交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各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及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七、磋商评审办法及内容 1、磋商评审原则: 1-1、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 1-2、坚持竞争性、经济实效性和可实施性原则; 1-3、择优选择资质齐全、价格合理、质量可靠、服务期有保证的成交供应商; 2、资质原件及有效性审查: 2-1、资质原件审查: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质原件进行审查,缺其中一项或某项达不到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2-2、资质有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质进行审查,缺其中一项或某项达不到磋商要求,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无效文件处理: 3-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采购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采购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的;供应商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3-2、未按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内容的;电子标书内容与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 3-4、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 3-5、磋商响应文件没有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 3-6、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保证金交纳凭证; 3-7、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漏项或内容与给定要求不符,出现负偏差; 3-8、供应商针对同一服务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 3-9、供应商商务条件不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或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的; 3-10、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达不到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3-11、磋商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或高于政府采购限额; 3-12、第一次磋商报价超出财政预算; 3-13、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3-14、没有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3-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模糊和无法辨认; 3-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4-1、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4-2、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4-3、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4-4、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磋商程序: 磋商的全过程分为记录第一次磋商报价、供应商资质审查、磋商过程、磋商承诺、第二次报价、综合评审等阶段。通过资质审查确定进入磋商的供应商,只有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满足技术、商务需要的供应商才有最终报价和评审的机会。 5-1、记录第一次报价: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服务期等内容由记录人进行记录。 5-2、供应商资质审查: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必备资质或资质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规定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5-3、磋商过程:磋商小组在符合性评审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认真阅读,并对采购内容、技术指标、商务、报价、实施方案等内容进行一对一的磋商。各供应商就磋商中的技术、商务、价格、服务等内容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澄清、承诺,但补充完善的内容必须在其授权范围内。磋商小组以补充、完善后的内容作为评审的依据。 5-4、各供应商对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问题予以澄清说明,做出承诺,同时对报价及构成再作成本分析、核算,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报价。 5-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磋商内容进行确认。 5-6、磋商小组以磋商采购响应文件、磋商承诺内容、二次报价为依据,按照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单位。 6、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6-1、技术评审:对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主要内容包括拟投入的人员组成、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 6-2、商务评审:对磋商报价、商务响应等的评审。 按照上述工作顺序,由磋商小组进行记名打分,计算供应商各分项有效得分,其合计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选定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6-3、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产品)的价格评分标准 6-3-1、对小型、微型企业货物(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3-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声明函、证明函),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 6-3-3、小型、微型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 6-4、监狱企业货物(产品)的价格评分标准 6-4-1、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项目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货物(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4-2、参加项目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声明函、证明函),未提供的不视为监狱企业。 6-5、节能、环保产品 6-5-1、根据国办发【2007】5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和财库【2006】90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在技术、服务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6-5-2、供应商提供的节能、环保产品应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cn/)等媒体公告的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清单的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视为节能、环保产品。 5-5-3、节能环保产品的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6-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产品)的价格评分标准。 6-6-1、对残疾人福利型单位货物(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6-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 注:供应商同时具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价格评分标准的,以最优的计取,不重复享受政策。 6-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 评审因素及权值: 评分因素权值评分要素磋商报价10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为有效报价;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 按照财政部财库【2007】2号、【2011】181号、【2014】68号、【2006】90号、【2017】1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商务响应3根据响应文件中对付款方式、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全面响应,根据其响应程度得3-1分。 (3分) 项目实施 方案65提供菜品数量和搭配优于采购要求,方案具体、完整、可行得10-7分;满足采购需求,方案可行,但不全面、具体得7-4分;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可行性差得4-0分。 (10分) 2、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措施健全、详细得当、有针对性,优得10-7分;良得7-4分;一般得4-0分。 (10分) 3、餐厅人员配置合理,岗位分工明晰,职责明确且具备健康证。优10-7分、良7-4分、一般4-0分。 (10分) 4、厨房及餐厅保洁方案全面、可行。优10-7分、良7-4分、一般4-0分。(10分) 5、食材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措施方案健全、详细得当、有针对性,优得10-7分;良得7-4分;一般得4-0分。 (10分) 6、销售收入与原料消耗量比例控制方案详细得当、可行性强。优5-3分、良3-1分、一般1-0分。 (5分) 7、安全保障、应急保障措施。健全、详细得当、有针对性,优得10-7分;良得7-4分;一般得4-0分。 (10分)项目 人员 配备7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的餐饮管理经验,提供个人业绩、学历、简历等证明材料,根据响应程度计1-3分。 (3分) 拟派主厨满足本次采购要求、身体健康,提供简历、资质证书、获奖证书、健康证等证明材料,根据响应程度计1-4分。 (4分) 履约能力及合理化建议10具有2016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项目合同,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 (5分) 合理化建议详细、具体。其中优5-3分;良3-1分;差1-0分。 (5分) 样品5根据样品的种类、口味、色泽、营养搭配等方面综合赋分。其中优5-3分;良3-1分;差1-0分 (5分)7、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汇总排序,推荐出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八、确定成交单位 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 2、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从磋商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确认书”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过程及成交供应商情况书面报监督机构备案。 九、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承诺内容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成交服务费 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2、成交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 3、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陵区支行 账号:6105 0163 6308 00000 113 十一、其它 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有效磋商响应文件不足三家或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磋商开始到成交供应商确定前,磋商小组、采购人及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它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送采购监督机构予以通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后,应及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登记入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三章 服务内容与要求 1.承包业务合同期限 服务期为一年,服务合同每年度签订一次。 承包业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2.1承包业务范围 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整体外包。 2.2承包业务工作内容 承担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管理中食品加工、出售、服务等业务和与此相关的管理工作。(不得转包、分包) 职工用餐人数:约170人 餐食标准:25元/人/天 2.2.1厨房管理:包括出品管理(食谱制定、食材接收、加工储存管理等),生产制作管理,厨房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备使用,薪酬管理,劳动关系合同等; 2.2.2食谱制定:由成交供应商制定每周食谱,每周四出下周食谱提交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2.2.3食材采购:由采购人负责,按照已有食材配送公司执行,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清单及接收食材; 2.2.4其他餐饮管理:充分理解单位工作性质,能够在突发事件、加班备勤、临时接待等特殊情况下保证餐食供应和配送; 2.2.5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职工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 2.2.6不得经营职工食堂以外的业务,如小超市等; 2.2.7采购人职工食堂为福利性非盈利机构,成交供应商需坚持微利保本的经营原则,采购人有权了解并检查成交供应商针对采购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帐目; 2.2.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 2.2.9采购人提供职工食堂运营所需的专用设备设施(主要指厨房设备、餐台、餐具、餐椅及工具等),设备设施清单在签订服务合同时另附; 2.2.10设备设施清单中未列入但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使用的设备设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职工食堂内所有固定资产归采购人所有; 2.2.11所有用餐人员统一在采购人处购买/充值饭卡; 2.3承包业务员工数量、出餐品类 承包业务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种遗传性疾病并每年有体检报告,技术过硬,保证出品质量。 2.3.1汉民灶:不少于9人(其中主管1人、厨师长(明确资质)1人、菜案、面案二级厨师各1人、普工5人) 2.3.1(1)早餐主食每日不少于2种,辅食不少于2种,鸡蛋每人1个,牛奶或酸奶一袋或一盒,时令水果一份,小菜不少于2种,粥品2种,咸菜,豆腐乳常备; 2.3.1(2)午餐所出菜品每日不少于6种。其中:纯荤菜不少于1道,半荤菜不少于2道,素菜不少于3道,搭配免费开胃小菜不少于2道,时令水果一份,汤品一道;面条一种; 2.3.1(3)晚餐以面食小吃为主,配馒头、花卷,包子、各种饼子等,爽口小菜两种; 2.3.1(4)每月保证鱼、虾、鸡、牛肉、羊肉至少各吃一次; 2.3.1(5)剩余饭菜严禁食用。 2.3.2回民灶:不少于2人(其中清真厨师(明确资质)1人、技工1人) 2.3.2(1)早餐主食不少于1种,辅食不少于2种,鸡蛋每人1个,粥品1种,牛奶或酸奶一袋或一盒,时令水果一份; 2.3.2(2)午餐所出菜品不少于3种,1荤2素,营养搭配合理,每周安排两次泡馍、小炒或水盆,面条1次; 2.3.2(3)晚餐以面食小吃为主,馒头、花卷、包子、菜盒、各种饼子,爽口小菜两种; 2.3.2(4)剩余饭菜严禁食用。 承包业务的质量标准要求 食材验收需有专人负责,由经过食药局培训的合格资质的人员担任;食材加工流程,刀、板使用与硬件环境符合餐饮行业卫生标准;食材存储符合餐饮行业卫生标准,要有专人负责经常翻库,及时报废,销毁过期或变质食材。 3.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服从采购人对生产场地、工作及生活环境的安排和要求,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内容、标准及方法。见《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考核方案》; 3.2成交供应商承包业务的专业质量标准和规范必须达到《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工作规范及标准》规定的内容; 3.3餐具保持完好率(指餐具无裂缝、豁口或破损)在98%以上,餐具补充按损耗8%标准执行,凡超过8%标准以外的餐具补充均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承担,凡低于8%标准以内的均由采购人补充; 3.4餐具所用筷子每三个月必须更换一次,所更换碗、筷质量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和规格进行更换,所需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5厨具中菜刀、铁锅、菜墩、炒勺等小件厨具不能使用超过3年的小件厨具,满3年的成交供应商自行更新; 3.6低值易耗品更新补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更换补充并承担支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所购低值易耗品必须是正牌优质品,不能使用无牌或劣质产品。凡因产品质量导致或引发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7各种烤箱、冰箱、蒸箱等大件厨具根据餐饮行业的规范要求,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实时维修更新,凡因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3.8餐厅和操作间的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等工作,必须聘请具有专业资质或能力的专业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3.9意外事故承担 3.9.1就餐者在就餐过程中,因餐厅地面打扫不及时而导致的摔倒、磕伤、碰伤等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9.2凡因食材清洗不干净或程序不规范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问题所引发的全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10成交供应商承担在履行承包业务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其它安全生产约定见附件三《安全生产服务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的指导下,积极引进最新管理模式的内容和标准。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人 HYPERlink "http://wenwen.sogou.com/s/?w=%E7%AE%A1%E7%90%86%E5%88%B6%E5%BA%A6&ch=w.search.intlink" \t "_blank" 管理制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若成交供应商人员违反采购人管理制度采购人有权给予处罚; 3.1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考核方案,并严格执行,凡违规或违纪采购人有权直接进行经济处罚,凡经济处罚一律不再返还; 3.13各种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设备使用性能或违规使用; 3.14因成交供应商厨房出品质量问题,而遭到投诉,采购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凡经济处罚一律不再返还; 3.15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应做好 HYPERlink "http://wenwen.sogou.com/s/?w=%E9%A3%9F%E5%93%81%E5%8D%AB%E7%94%9F&ch=w.search.intlink" \t "_blank" 食品卫生工作,若因成交供应商管理问题造成就餐者 HYPERlink "http://wenwen.sogou.com/s/?w=%E9%A3%9F%E7%89%A9%E4%B8%AD%E6%AF%92&ch=w.search.intlink" \t "_blank" 食物中毒,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严格卫生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严格遵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规,成交供应商必须每天打扫,做好辖区内的清洁卫生,做到餐具每天消毒,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体检,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符合食品卫生工作人员标准。不得采购、加工霉烂变质商品或不正常、不卫生的食品在本 HYPERlink "http://cpro.baidu.com/cpro/ui/uijs.php?c=news&cf=1001&ch=0&di=128&fv=0&jk=68fb907efd051e9&k=%CA%B3%CC%C3&k0=%CA%B3%CC%C3&kdi0=0&luki=6&n=10&p=baidu&q=lwlmcn_cpr&rb=0&rs=1&seller_id=1&sid=e951d0ef7b98f06&ssp2=1&stid=0&t=tpclicked3_hc&tu=u1856864&u=http%3A%2F%2Fwww%2Elwlm%2Ecom%2Fhetongyangben%2F201103%2F545322%2Ehtm&urlid=0" \t "_blank" 食堂销售、食用和饮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 3.16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操作间管理,若因成交供应商管理问题引起采购人操作间 HYPERlink "http://wenwen.sogou.com/s/?w=%E7%81%AB%E7%81%BE&ch=w.search.intlink" \t "_blank" 火灾,责任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 HYPERlink "http://wenwen.sogou.com/s/?w=%E5%AE%89%E5%85%A8%E6%93%8D%E4%BD%9C%E8%A7%84%E7%A8%8B&ch=w.search.intlink" \t "_blank" 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如果因违规操作而造成负伤,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 承包业务费用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的正规发票。 4.1采购人每月10日前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结清上月已扣除当月食材费后承包费的85%,上月考核未通过的扣除当月承包费的15%,月考核通过的于次月支付上月承包费的10%,留5%做为质保金。在季度考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整个季度质保金,季度考核未通过的扣除整个季度质保金。如遇公休或节假日,转账期顺延; 4.2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菜品质量、服务质量)导致用餐人数减少,以采购文件中给定的考核人数为准,按照减少人数的百分比扣除当月相应的承包费。用餐人数减少超过10%,或者满意率低于75%,且整改无效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3因采购人的原因用餐人数减少的,按照减少人数在本要求2.2条给定职工用餐人数中所占的百分比扣除相同比例的总合同款,考核人数标准也按照相同比例调整,且不终止合同; 4.4成交供应商应满足特殊情况下加餐需求(时间不限节假日),并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制作,因加餐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5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承担包含不限于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在内的所有费用。除总合同款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6成交供应商与用餐人员不能有现金结算现象。一经发现现金结算,一次性扣除总合同款的10%。第二次出现现金结算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算的合同款为扣除食材费用后的款项。成交供应商应详细的核算食材采购数量,为采购人提供合理的食材采购清单,在满足采购人用餐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少食材无用损耗和剩餐率。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采购人权利 5.1.1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承包业务按照本合同中的考核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年度内3次考核或连续两个月考核未通过或出现严重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 5.1.2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承包业务提出意见和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5.1.3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承包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并责令整改; 5.1.4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并对成交供应商履行安全操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扣除成交供应商质保金的权利; 5.1.5发生事故后,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成交供应商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5.1.6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员工劳保上岗; 5.1.7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标准和要求,检查监督成交供应商员工配备数量、厨师等级和资质,并根据考核办法对违反合同人数视情况做出相应经济处罚,处罚额度由采购人制定; 5.1.8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员工随时进行身体健康证检查,对成交供应商违反规定无证上岗人员有权责成立即辞退,并对成交供应商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额度由采购人制定; 5.1.9采购人的有关人员有权在不通知成交供应商的情况下随时对成交供应商的环境卫生和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食材的加工储藏等方面进行检查。 5.2采购人的义务 5.2.1为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负责提供符合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的食宿等基本保障条件; 5.2.2负责按照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足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承包业务服务费用; 5.2.3协助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对其员工进行消防、设备安全操作、治安防范与自我规范的基本知识教育; 5.2.4协助成交供应商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5.3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5.3.1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业务承包费; 5.3.2对采购人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而产生的打击报复行为,有权向上级或有关部门举报; 5.3.3成交供应商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采购人提供符合正常工作的安全条件和环境。有权要求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及员工生活食宿条件。 5.4成交供应商的义务 5.4.1成交供应商人员要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其它行为规范; 5.4.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足额配齐各级厨师、技工和普工,严格遵守采购人的餐饮服务标准及规范; 5.4.3成交供应商人员在对采购人服务期间,因公、非因公发生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伤、残、病、亡的,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应遵循安全生产服务合同约定; 5.4.4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好承包业务的对外协调工作; 5.4.5成交供应商人员应爱惜厨灶、厨具、餐具和各种设施设备,认真搞好日常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设施设备维修实行责任制,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维修(自然耗损除外),凡因违规使用或保养不及时等人为因素造成厨灶、厨具、餐具及其他设设施备故障或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支付费用。凡故意损坏的,除按价赔偿外,采购人有权视情做出相应处罚; 5.4.6成交供应商应依法用工,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及缴纳社保,并独立承担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4.7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承包区的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具体实施由采购人监督执行,凡不符合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工作标准要求或达不到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效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4.8成交供应商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救预案和紧急事故处置预案并报采购人留存备案; 5.4.9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不能改动、破坏餐厅内的任何结构,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4.10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更换或调整餐饮管理人员、厨师长等餐饮公司相关核心负责人,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且确保不影响对于采购人的餐饮服务质量。 6.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 6.1合同期满前45日内,采购人根据对成交供应商的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订合同或每年进行招投标; 6.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内容。确因形势发生变化,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6.3在合同执行期,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解除合同; 6.4因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 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6.5.1合同已经按约定履行完毕的; 6.5.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6.5.3其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6.5.4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享有优先承包权。 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6.6.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6.2因一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6.6.3双方协商一致。 7.违约责任 7.1合同期限未满,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7.3由于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章指挥(操作)导致责任事故,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7.4因国家建设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设施损坏或造成损失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5除本合同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应支付对方违约金合同金额的5%。 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8.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8.2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9.1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9.2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处理; 9.3免责条款 9.3.1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带来的人身伤害,应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及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等,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所发生的任何事故所导致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9.3.2成交供应商应当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并按时向工作人员支付薪酬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民事纠纷、刑事纠纷、行政纠纷)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此对采购人造成损害,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9.3.3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及工作人员无论因故意或过失对采购人及其他任何第三人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应当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4附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供单人一天的餐食样品,现场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并拍照留存,做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考核依据。 附件 10.1《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工作规范及标准》 10.2《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保洁服务标准》 10.3《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考核方案》 10.4《安全生产服务合同》 10.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0.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附件一 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工作规范及标准 一、职工食堂服务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内容和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10月30日第5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0年1月16日第10号令《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14934—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WPB5—200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 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食材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在本标准中主要指食材、半成品、成品。 3.2食材(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3.3半成品:指食品食材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食材。 3.3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3.4工作人员:指食堂中从事食品、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5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3.6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食材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 3.7冷冻:指将食品或食材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3.8清洗:指利用清水清除食材夹带的杂质和食材、工具表面的污物所采取的操作过程。 3.9消毒: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除去有害微生物的操作,消毒不能完全杀死细菌芽胞。物理消毒主要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化学消毒主要为采用各种含氯消毒药物进行消毒。 4.基本要求 4.1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半年进行一次抽血化验,一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体检合格的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许可证。 4.2食谱营养搭配合理,饭菜质、价相符,干净卫生。 4.3食堂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4.4食堂功能布局合理,装饰装修风格协调,就餐氛围浓厚。 4.5食堂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光照充足,光线柔和,温度适宜,无异味。 4.6食堂室内、室外环境卫生清洁、干净,室内外墙壁无油垢,地面无污迹。 4.7洗涤剂、消毒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4.8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 5.工作人员卫生 5.1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持证率为100%。 5.2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操作时符合相关岗位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5.3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健全完善。 6.食品贮存 6.1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6.2食品贮存室(仓库)通风良好。 6.3食品存放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均在10cm以上。 6.4 无变质和过期食品贮存。 6.5 食品冷藏、冷冻设备运转正常,贮藏的温度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7.食品加工 7.1食品的粗加工及切配、烹调、凉菜配制、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食品再加热等加工符合相关操作规程。 7.2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加工。 8.餐饮具、设备及工具卫生 8.1餐饮具卫生 8.1.1餐饮具表面须光洁,无油浸、无水渍、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无洗涤剂和消毒剂等异味。 8.1.2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8.1.3已清洗和消毒过的餐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保洁柜有明显标记。 8.2设备及工具卫生 8.2.1设备及工具表面无食物残渣及污物、水渍、油迹。 8.2.2已清洗、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定位存放在保洁设施内。 9.环境卫生 9.1食堂内桌、椅、台等干净,无食物残渣及污渍、水渍、油迹。 9.2食堂地面、梯间、墙壁、天花板、照明设施及门窗等洁净,无杂物、灰尘、油迹、水迹、污渍。 9.3食堂卫生间保洁要求按《保洁服务标准》的规定。 9.4排水沟内无较大污物,无积水,无臭味、异味。 9.5废弃物暂存容器外表无污迹、无粘附物,无较大异味、无蚊蝇,废弃物量不超过容积的2/3。 9.6食堂内无蚊、蝇、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 9.7工作台及洗涤盆干净,无食物残渣及污物。 9.8排烟设施干净,无油污。 9.9污水和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环境污染超标事故为0。 10.供餐服务 10.1食堂供餐服务满意率不低于75%。 10.2无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供餐食品。 10.3食物中毒事故为0。 10.4按承诺供餐时间开、闭食堂,待供食品须提前20分钟完成摆台。 11.安全管理 11.1火灾、触电、盗窃、工伤等安全事故为0。 11.2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 二、职工食堂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1食堂显著位置设醒目标志,标明开饭时间等内容。 1.2食堂须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按时做好服务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1.3食堂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1.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要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卫生、食堂环境卫生、食堂餐饮具、设备及工具、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的检查。 1.5食堂建立健全餐饮具、设备及工具、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及设施的清洁、消毒制度。 1.6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消毒等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 1.7实行分餐制。根据就餐者情况和要求的不同,采用厨师分餐、服务员分餐、就餐者自行分餐等不同的分餐形式(自助餐和套餐均属分餐制范畴)。 1.8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9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1.10杀虫剂、灭鼠剂、洗涤剂剂、消毒剂及有毒有害物存放均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保管。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1.1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有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有专人保管。 1.12餐饮具、设备及工具卫生消毒情况、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卫生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与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2.工作人员卫生 2.1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2.1.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半年进行一次血检。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2.1.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1.4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2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2.2.1应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2.2.2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须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3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2.3.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2.3.2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 2.3.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a)开始工作前。 b)处理食物前。 c)上厕所后。 d)处理生食物后。 e)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f)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g)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h)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它部位后。 g)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2.3.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2.3.5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2.3.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2.3.7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2.3.8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2.4工作人员工作服管理 2.4.1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2.4.2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 2.4.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2.4.4工作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2.4.5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 3.3食品贮存 3.3.1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3.3.2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3.3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3.4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 a)食材、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b)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c)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3.3.5加强食品贮存室(仓库)管理,经常开窗开排气扇通风,保持干燥。 3.3.6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除霜、清洁、除臭和维修,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4.食品加工 4.1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 4.1.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1.2各种食品食材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4.1.3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1.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食材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4.1.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4.1.6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4.1.7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4.2烹调加工卫生要求 4.2.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4.2.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4.2.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4.2.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食材分开存放。 4.2.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3凉菜配制卫生要求 4.3.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4.3.2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4.3.3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 4.3.4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食材,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4.3.5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4.4水果拼盘制作卫生要求 4.4.1用于水果拼盘的瓜果应新鲜,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使用。 4.4.2制作的水果拼盘应当餐用完。 5.餐饮具、设备及工具卫生 5.1餐饮具卫生 5.1.1餐饮具使用后及时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 5.1.2洗刷餐饮具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5.1.3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5.1.4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5.1.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1.6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5.1.7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5.1.8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也应当回收进行清洗、消毒。 5.2设备及工具卫生 5.2.1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须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洗净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5.2.2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5.2.3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 6.环境卫生 6.1食堂内桌、椅、台在用餐后及时清洁。 6.2食堂地面、梯间每餐后进行清扫、拖洗,如有需要及时清洁。 6.3食堂墙壁、天花板、照明设施及门窗每周清洁1次。 6.4 食堂卫生间每日供餐结束清洁,供餐期间适时保洁。每周进行消杀1次。 6.5排水沟每天清洁1次,清除沟内污物,用水冲洗排水沟。 6.6废弃物每天至少清除2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6.7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食材)应有保护措施。 6.8工作台及洗涤盆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擦拭、消毒。 6.9排烟设施每周清洁1次,如有需要时及时清洁。 6.10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6.11在餐具摆台后或有用餐人员就餐时,除因特殊需要,不得进行食堂清洁工作。 7.供餐服务 7.1供餐前,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7.2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7.3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7.4用于菜肴装饰的食材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7.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6当用餐人员告知所提供的食品有感官性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食堂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示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7.7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防止污染。 7.8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8.安全管理 8.1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食材、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2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食堂专用操作间和食品贮存室(仓库)。 8.3指定专人定期进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附件二 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保洁服务标准 1.地面:各功能室和餐厅地面保持干净,随脏随扫,要求地面无垃圾,无污渍。 2.墙面:所有贴瓷砖的墙面每天保持干净,每周彻底打扫。要求墙面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渍。? 3.顶面:所有顶面每周至少打扫一次。要求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渍。? 4.门窗、门、窗槽、玻璃:每天擦洗,要求无灰尘、无污渍。五、各功能池:要求按功能严格分开使用,不能混用,随时保持干净。? 5.各功能池:要求按功能严格分开使用,不能混用,随时保持干净。? 6.厨具及设备:食堂所有厨具及设备每用一次必须清洗干净,严格生熟分开,熟食刀具严格消毒,并摆放整齐 7.餐具:每餐清洗消毒,放置在保洁柜内保存。? 8.保洁柜:每天要擦拭,保持干净。? 9.冰箱:每天保持干净,不同食品归类放妥,做到摆放整齐? 10.泔水桶和垃圾桶:有明显标识并加盖,每天清理干净,做到日产日清,保持桶外观干净。? 11.仓库和各功能间:必须做好“四防”工作:防霉、防鼠、防蝇、防蟑螂。 12.食堂人员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附件三 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考核方案 1.考核方案的制定原则和考核目的 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的职工食堂,确定供餐标准、核定饭菜售价,由成交供应商完成饭菜加工、出售、服务过程的运行模式。需要通过对成交供应商工作考核的方式,完成对职工食堂供餐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从而实现食堂在安全、有序工作基础上的福利供餐、营养供餐、安全供餐、优质供餐目标。为此,按照国家颁发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依照《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业务承包合同》的业务需求的标准和内容,结合我局目标管理的操作办法,制定本考核方案。 2.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把实现餐厅供餐标准过程中的主要环节的工作作为考核内容。具体内容和对应的标准分别是: 2.1主、副食品类设计合理性考核 2.1.1成交供应商主副食品种不能少于采购文件提出的需求标准,品种体现多样化; 2.1.2色、形、味符合要求;营养配置合理,有益于个性选择和健康;满意程度要高。用餐人数减少超过考核标准人数10%,或者满意率低于75%,整改无效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1.3供餐按食谱计划供应,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换或更换食谱。 2.2饭菜售价的福利性程度考核 2.2.1饭菜销售收入与耗料支出一致,不能低于1%,高于5%;饭菜供应量设定合理; 2.2.2每餐残剩量不能超过4%;食材使用不能超标配置和浪费;对售饭卡机据实操作,不能有现金结算现象。 2.3考核人数标准 2.3.1早餐:100人;午餐140人;晚餐:30人。 2.3.2因采购人的原因用餐人数变动,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人数标准。 3.售饭服务水平考核 3.1餐具配置齐全,清洗干净,消毒彻底; 3.2 餐具完好无破损,无裂缝、无豁口,(完好率在98%以上,餐具损耗8%标准以内由甲方补充,8%以外均由乙方无条件承担),方便就餐者拿取; 3.3筷子每三个月必须更换一次,菜刀、铁锅、菜墩、炒勺更换周期为三年;菜品分配要满足就餐者需求; 3.4服务人员、工作人员,仪表端庄、服饰整洁、态度和蔼热情、有求必应; 3.5供餐不能出现怠慢和与就餐者发生矛盾等现象; 3.6操作间避免在供餐时间内启用有噪声设备。 4.食品卫生考核 4.1食材领取、运送、保管不能出现污染; 4.2食材储存不能出现鼠咬、虫蛀、霉变,更不能使用鼠咬、虫蛀和霉变的食材加工食品; 4.3出售的饭菜不能有任何异物; 4.4食材保管、加工过程,食品运送储放以及工具设备,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到,荤素分开、生熟分开、冷热分开; 4.5凡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无论事故大小。该项考核为不合格。 5.操作、服务人员卫生考核 5.1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且每年一次体检,核定上岗条件持证上岗; 5.2食堂工作人员班前班后坚持对自己的洗、消制度,不能出现“三长”现象; 5.3进操作区域着工作服,出操作区域换便装;售饭时必须戴口罩和卫生手套; 5.4各餐区实行服务考评登记,年终实行服务考评总结评比。 6.工作环境卫生考核。 职工食堂的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工作,必须聘请具有专业资质或能力的公司具体落实,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根据承担;操作间设施物品放置有序,无污尘、油垢;下水沟无堵塞、无污水、无积物;地面干净无油垢;餐厅窗明地净,无废弃物;桌椅无残留物和油垢;洗手间清洗及时无异味,手纸、洗手液配置齐备不断档。 7.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考核 7.1低值易耗品由乙方自行更换,但必须是正牌优质品; 7.2大型设备(炉灶、烤箱、机械、冰柜等)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到位,维护保养实行双轨制,即成交供应商操作人员维护和维修工双轨制保养; 7.3设备的使用、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设备不能出现人为损坏或因维护不当造成无法使用的现象; 7.4每个设备上要张贴或悬挂管理、使用责任卡片(处统一格式,乙方制作),标明管理人、使用人和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 7.5设备维修及时,不能超过两天。凡设备因未按时保养或违规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支付费用; 7.6设备使用维修实行年登记制度,年终实行维修累计评比。 8.安全用电、用气和防火、防盗、防投毒情况考核 8.1各操作间必须有安全用电、用气、用设备,和“三防”制度及措施; 8.2各操作间设专人主抓安全和“三防”工作,并对日常检查情况详实记录; 8.3必须严格执行班后关闭操作间电、气总阀,班前检查电、气管线,并做好非用电情况下的换气、通风的安全工作程序; 8.4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必须保持在48小时以上。 9.意外事故考核 9.1就餐者在就餐过程中,因餐厅地面打扫不及时而导致的摔倒、磕伤、碰伤等引起的一切故事,按服务不合格对待; 9.2因食材清洗不干净或程序不规范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问题所引发的一切事故,按服务不合格对待。 10.人员管理、教育和遵守规定情况考核 10.1工作人员衣帽端正,言行举止得体;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规定,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10.2与同事和其他单位人员关系和谐,无打架斗殴现象; 10.3宿舍管理有序、整洁,并设有专人从事对人员和宿舍的管理工作; 10.4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上岗,无严重缺人或缺勤情况。 11.临时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配合积极、落实迅速;服从指导,组织周密;领会任务到位,服务保障效果出色。 3.考核的方法和实施 3.1由食堂管理员负责日常性考核。通过每天检查成交供应商工作的方法,对人员着装和操作规范情况、卫生水平、服务质量、饭菜品质、食材使用、设备使用、安全制度落实、食谱公布、售饭服务等情况作出考核,并每月向办公室汇总报告,作为考核结果的基本依据; 3.2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季度一次的阶段考查。通过检查成交供应商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库房管理、设备管理、宿舍管理、就餐人员满意度和实际工作效果等情况进行逐项打分的考核; 3.3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年度考核。把日常考核和阶段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作为年度考核结果。其中日常考核占总分值60%,阶段考核占40%。单项考核内容出现事故,该项考核分值为0。 4.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必须用于对被考核方的奖惩,以达促进工作之功效。根据现在食堂的运行机制和经费划拨方式,考核结果的使用拟定为: a作为是否继续签订下年度合同的依据。 b作为是否满额支付合同款之依据。 c造成事故或损失,以及考核差的结果,作为扣除成交供应商责任质保金之依据。 d对考核成绩优秀和在完成临时任务表现出色的,给予适当形式的奖励。 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包厨工作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区_____ 考核人______ 被考核区域负责人_______考核时间________ 序号项目及 总分值内容和标准单项 分值考核 得分扣分理由 一主、副食品类设计合理性考核 (14分) 1. 品种不能少于招标文件提出的标准。32. 色、形、味符合要求。33. 营养配置合理。34. 用餐人数不能低于考核标准人数的90%。35. 日就餐人数最多的此项为2分,超过平均人数的10%加1分,低于10%扣1分,以此类推。2二 成本核算 达标考核 (8分) 1. 收支基本平衡,盈利幅度在3%之内。22. 饭菜供应量设定合理。13. 每餐残剩量不能超4%。14. 食材使用不能超标配量和浪费。25. 对售饭卡机据实操作,不能出现差错。2三 售饭服务 水平考核 (8分)1. 餐具干净,消毒彻底,配量齐全。 32. 菜品分配满足就餐者需求。33. 服务、工作人员仪表端庄、整洁,态度和蔼热情。14. 操作间避免供餐时启用有噪声设备。1四 食品卫生考核 (12分)1. 食材领取、运送、保管不能出现污染。32. 食材储存不能出现虫咬、变质,更不能使用变质物品加工食品。43. 出售的饭菜不能有任何异物。34. 食材保管、加工过程,食品运送储放以及工具设备,必须按相关规定执行。2 五 操作、服务人员卫生考核 (8分)1. 所有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并每年一次体检。22. 食堂工作人员坚持洗、消制度,不能出现“三长”现象。23. 进操作区域着工作服出操作区域换便装。 24. 售饭时必须戴口罩和卫生手套。2六 工作环境 卫生考核 (10分)1. 操作间设施物品放置有序,无污尘、无油垢。22. 下水沟无堵塞、无污水、无积物。23. 地面干净无油垢。24. 餐厅窗明地净,无废气物。15. 桌椅无残留物、无油垢。16. 洗手间无异味,手纸、洗手液配置齐备不断档。2七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考核 (12分) 1. 大型设备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到位。22. 设备须有专人负责,不能出现损坏或因维护不当造成无法使用的现象。43. 每个设备上要标明管理人、使用人和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44. 设备维修及时,不能超过两天。2 八 安全用电、用气和防火、防盗、防投毒情况考核 (14分) 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此项分值为0。1. 各操作间必须有安全用电、用气、用设备,和“三防”制度及措施。32. 各操作间设专人主抓安全和“三防”工作并详实记录。33. 必须严格执行班后关闭操作间电、气总阀、班前检查电、气管线,的安全工作程序。44. 坚持食品留样制度。25. 设置专职生产安全员。2 九 人员管理、教育和遵守规定情况考核 (8分)1. 工作人员衣帽端正,言行举止得体。22. 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规定,无违纪违法行为。23. 与同事和其他单位人员关系和谐,无打架斗殴现象。24. 宿舍管理整洁有序,设有专人管理宿舍工作。2 十临时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6分)1. 配合积极、落实迅速;服从指导,组织周密。42. 落实任务到位,服务保障效果出色。2总分 值总分值由日常考核(60%)和月考核(40%)组成日常考核得分月考核得分月考核总得分所占分值所占分值说 明1、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80分为良好,80-100分为优秀)。 2、食堂管理员负责日常检查考核。 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和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每月阶段考核,考核组集体定分。根据日常考核和月考核得分计算,汇总填写此表,并根据考核分值提出奖惩建议。 4、考核结果需经包厨区厨师长或现场经理签字确认。 5、日常考核得分表和月考核得分汇总表,由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存档,作为季度及年度考核依据。附件四 安全生产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为确保双方签订的《业务承包合同》安全、高效的履行,切实搞好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特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 1、为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服务合同中的要求提供便利条件。 2、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协助乙方管理人员对其员工进行消防、设备安全的基本知识教育。召开安全生产动员会,及时传达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 4、组织对乙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5、督促乙方制订合同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紧急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监督乙方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各类隐患。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设备安全的基本知识教 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 4、操作人员必须劳保上岗,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5、严格遵守甲方上级部门的六条“禁令”,乙方必须教育自己的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的特点,组织制订餐饮服务合同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7、乙方员工因工或非因工发生的人身伤、残、亡,由乙方负责处理。 8、乙方员工因工或非因工对甲方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规定处理;因工或非因工对第三方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各自承担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点: ;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磋商补充文件(或委托书); 3.相关服务建议书; 4. 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签约金额 签约金额(大写): (? )。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四、结算方式: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 五、期限 服务期:1年。以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业务按照本合同中的考核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乙方在年度内3次考核未通过或出现严重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业务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履行承包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并责令整改。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并对乙方履行安全操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扣除乙方质保金的权利。 (5)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6)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员工劳保上岗。 (7)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标准和要求,检查监督乙方员工配备数量、厨师等级和资质,并根据考核办法对违反合同人数情况视情做出相应经济处罚,处罚额度由甲方制定。 (8)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随时进行身体健康证检查,对乙方违反规定无证上岗人员有权责成立即辞退,并对乙方问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额度由甲方制定。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负责提供符合工作需要的从业人员的食宿等基本保障条件。 (2)负责按照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业务服务费用。 (3)协助乙方管理人员对其员工进行消防、设备安全操作、治安防范与自我规范的基本知识教育。 (4)协助乙方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业务承包费。 (2)对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而产生的打击报复行为,有权向上级或有关部门举报。 (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正常工作的安全条件和环境。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及员工生活食宿条件。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规定和其它行为规范。 (2)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足额配齐各级厨师、技工、保洁工和普通员工,严格遵守甲方的餐饮服务标准及规范。 (3)乙方人员在对甲方服务期间,因公、非因公发生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伤、残、病、亡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应遵循安全生产服务合同约定。 (4)乙方负责处理好承包业务的对外协调工作。 (5)乙方人员应爱惜厨灶、厨具、餐具和各种设施设备,认真搞好日常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设施设备维修实行责任制,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维修(自然耗损除外),凡因违规使用或保养不及时等人为因素造成厨灶、厨具、餐具及其他设设施备故障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支付费用。凡故意损坏的,除按价赔偿外,甲方有权视情做出相应处罚。 (6)乙方应依法用工,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人员劳动报酬,并独立承担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负责所承包区的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具体实施由甲方监督执行,凡不符合消防、病媒防治消杀、油烟检测、油烟治理工作标准要求或达不到效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救预案和紧急事故处置预案并报甲方留存备案。 七、内容及要求: 即交付的服务内容、数量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等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服务内容相一致。(附清单) 八、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九、厨房操作人员要求: 拟派厨师长须具备资格证书,操作人员须具备健康体检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十、安全培训: 1.乙方需制定定期安全培训计划,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考核。针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再教育培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应专门提出安全培训的要求,乙方须按招标要求履行,培训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培训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进行安全培训时应邀请甲方代表参加。 十一、质量保证: 详见乙方磋商响应文件。 十二、验收: 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其内容包括确认乙方的营业执照、厨房操作人员组成、厨房人员管理方案、人员数量、管理资质及人员证件,以及操作人员身体健康情况等。对其服务指标、服务质量、厨房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健康是否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进行逐项检查。 1.厨房操作人员组成、人员管理方案通过验收达不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或在使用中出现问题、瑕疵等,将视为服务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免费调整人员组成、管理方案。 2.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健康状况不能满足厨房操作要求的,乙方应及时进行人员调整,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若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在投标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人员组成,乙方应无条件进行变更,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4.验收标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 5.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验收依据: 1)合同文本;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3)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4)服务验收清单(注明营业执照、厨房操作人员组成、厨房人员管理方案、人员数量、管理资质及人员证件,以及操作人员身体健康情况等); 5)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十三、质保服务:详见乙方磋商响应文件 十四、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前45日内,甲方根据对乙方的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订合同或每年进行招投标。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内容。确因形势发生变化,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在合同执行期,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解除合同。 (四)因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已经按约定履行完毕的;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3、其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因一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双方协商一致; 十五、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期限未满,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三)由于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章指挥(操作)导致责任事故,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四)因国家建设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设施损坏或造成损失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除本合同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应支付对方违约金合同金额的5%。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双方同意向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除本合同约定,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十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未按合同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产品或供应的产品质量不能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十九、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二十、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监管部门备案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是磋商供应商的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逐一做出实质性响应,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非法人单位参与本次磋商其响应文件中法人签字盖章均由其负责人执行。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HCZBYL-2019064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时 间: 二○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第一次磋商报价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采购要求偏离说明表 五、资格证明文件 六、磋商方案 一、磋商响应函 致: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收到贵单位 HCZBYL-2019064号磋商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磋商技术服务,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第一次磋商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并对其后的磋商报价负法律责任。 3、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二份。 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 5、磋商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且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结果。我们完全理解最低磋商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且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成交结果。 7、我方的响应文件在磋商后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若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8、有关于本磋商采购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全称(印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第一次磋商报价表 项目编号:HCZBYL-2019064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报价内容 磋商供应商总报价 (元)服务期(年) 注:1、报价应按磋商总价填写,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上表要求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 分项报价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HCZBYL-2019064 序号内容报价(元)备注123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表”的格式详细报出磋商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 2、“分项报价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第一次磋商报价表”总报价相等; 3、“分项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 4、“分项报价表”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金额与合计金额; 6、对具体附属的服务项目进行说明; 7、供应商在进行二次磋商报价时应对上述分项报价表中的内容同时进行二次报价,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应与供应商二次磋商报出的总价相等; 8、此表可自行扩展。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 采购要求偏离说明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HCZBYL-2019064 序号磋商采购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偏离及其影响注:1.本表应严格按照“第三章 服务内容与要求”中所包含的条款填写;“磋商采购要求”须按磋商采购文件的条款填写;“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为供应商所响应的条款;“偏离及其影响”填写:优于或低于,本表只列出有偏离的内容,若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条款的可不用在此表列出。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资格证明文件 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7、磋商供应商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8、磋商担保函(若有); 9、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 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11、节能、环保设备(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若有); (注:1-6项为必备资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资质等级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流动资金万元净值万元开户银行职工总数 XX人生产工人人账号基本银行账号技术人员人经营范围备注 磋商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磋商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全权代表,就(项目名称)的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附: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日期: 本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7、磋商供应商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序号年份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完成时间备注 注:1、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成交/中标通知书; 2、磋商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磋商申请被拒绝。 3、如有多个类似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磋商担保函 (若有) 编号: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磋商,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磋商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供应商应当交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磋商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磋商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磋商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磋商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磋商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磋商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采用磋商担保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填写) 9、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 致: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声 明 人: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磋商日期: 注:小微企业磋商的应填写;若为小微企业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声明函、证明函),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 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注:监狱企业磋商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证明文件。) 11、节能、环保设备(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具有节能、环保产品的应提供。)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若有) 致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填写。 六、磋商方案 1、依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内容与要求”及“第二章 评标办法”编制磋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备、履约能力(业绩不用在本部分重复列出)及合理化建议等。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注意:磋商方案是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的重要依据,请结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关于采购项目要求及评标办法进行认真编制。 注:内容不限于此,供应商可补充。 1、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 序号姓 名年 龄性别学历专业技术 职称在本项目拟任 职务12345678910……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时间入职时间执业注册职 称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曾经担任过的相关项目1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职位2345其他需补充的情况 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其他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时间入职时间执业注册职 称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曾经参与的相关项目1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职位2345其他需补充的情况 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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