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特定条件: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投标企业具有全国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 投标企业具有宁波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投标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企业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企业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企业具有商品售后服务五星认证证书;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2018年及以后市级或市级以上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15个以上;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样品1.双眼炒灶(规格:1800×1000×800+300), 2.双星盆台(规格:1500×700×800+150), 3.四层格栅货架(规格:1200×500×1600)。 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于投标截止前一天送至业主单位供业主单位参考比选(样品参数详见清单,未提供样品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