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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陕西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陕西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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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11:30

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2019年06月13日进行 公开招标 ,现 招标 工作已结束,根据 评标委员会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定标复函” ,现将 中标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QR-ZC-2019026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1、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2、联系人:张新建

3、联系方式:029-896256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

2、联系人:王睿之

3、联系方式:029-87905588-8004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05-23

六、定标日期:2019-06-14

七、 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 :西安交大康桥饮食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1847846.76元

3、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路28号交大一村内康桥宾馆八楼

4、联系人 :周瑛

5、联系电话 :029-82666350

6、合同履行期 :

7、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21783.00元


八、采购内容和要求:

标项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 备注
1 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 1 项 1850000.00 自用 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九、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 高弘、李大敏、刘一平、王芳 马正

十、其他事宜: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睿之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7905588-8004 029-87905588-8005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6-14

相关附件:

026 南院门27餐厅(定稿).doc

招标文件 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长乐坊街道片区搬家服务采购项目 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长乐坊街道片区搬家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QR-ZC-2019026 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9653007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49653007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496530078 \h 5  HYPERlink \l "_Toc496530080"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HYPERlink \l "_Toc496530082"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3  HYPERlink \l "_Toc496530083" 第五章 评 标 方 法  PAGEREF _Toc496530083 \h 35  HYPERlink \l "_Toc49653008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PAGEREF _Toc496530084 \h 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QR-ZC-2019026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人:张新建 电话:029-896256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 联系人:王睿之 电话:029-87905588-8004 传真:029-87905588-8005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1项 项目概况: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18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其他形式供应商参照法人企业执行; 2、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5-24 09:00:00至2019-05-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3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号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6-13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号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7905588-8004 2、开户名称: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4、账 号:8111701013700402788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编 列 内 容12.1采购人: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人:张新建 电话:029-8962561222.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 联系人:王睿之 邮编:710000 电话:029-87905588-8004 邮箱:quanruizb@163.com3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9.2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59.3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子目自行分解或针对该项目中的产品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611.1投标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投标所要求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工服费)、社会保障费、保险费、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投标报价表中应标明本次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的合计,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文件处理。712.1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其他形式供应商参照法人企业执行; 7、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评审现场查询) 以上资格要求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开标后的任何时间,评标委员会都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81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延长一个月。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转账(基本账户)、电汇、担保机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编号:QR-ZC-2019026),招标结束之后以转账形式退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并将保函复印件粘贴于招标文件规定处,招标结束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保函原件退回。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以下帐户。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户名: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号:8111701013700402788 投标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致电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是否到帐(联系电话:029-87905588-8008),确认到帐后请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粘贴于招标文件规定处。915.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1016.1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格式和载体要求:PDF或Word版,U盘)1份,并标注投标人全称。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胶装。1117.2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开标一览表需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开标一览表”字样。 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 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投标人的全称; 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开标一览表“请勿在___(开标时间)之前启封”。12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3日14:3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号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21.1开标时间:2019年6月13日14: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一区14层1号会议室1424.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1529.1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金额: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收取。 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华门支行 账号:61050171390000000144 4、代理服务费查询到帐请致电财务部,联系电话:029-87905588-80081630.1.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时间: 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730.1.2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及时作出答复,若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830.1.2质疑内容要求: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复印件等形式的质疑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附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19最高 限价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即为采购预算。20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打印开标当天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21落实 政策供应商符合相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将按以下各标准执行: 1、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单位涉及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财库[2004]185号文件精神,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符合财库[2006]90号文件精神,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提供证明文件,在评标中给予加分优惠或者价格折扣(详见评标办法)。 2、落实促进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的政策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在评标中对于符合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投标的产品和服务,给予价格折扣优惠 (详见评标办法)。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文件;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微企业。22其他供应商投标前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注册或者完善单位信息。(公示期需5个工作日)如中标后还未入库,将导致采购结果无法录入,后果自负。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采购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名词解释 2.1采购人: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2监督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监管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投标人:指响应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服务是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 2.6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7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2.8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 2.10合格的投标人 2.10.1投标人应是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 2.10.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分包的按包)的采购中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2.10.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采购单位(包括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投标无效。 2.10.4投标人必须在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10.5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2.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投服务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3.1所投服务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 3.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4.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1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96530084"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7.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或者修改内容后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或澄清内容。 7.2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询问或质疑的,均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7.3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 一、投标书 二、投标报价表 三、资格证明资料 四、投标方案说明书 五、商务响应说明书 六、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9.2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9.3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子目自行分解或针对品目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内部管理制度与规范、运营管理方案及服务承诺、企业实力等。 10.2按招标文件第9条的内容及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投标所要求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11.2投标报价表中应标明本次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的合计,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1.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总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3.证明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内容和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3.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包括: 1) 投标内容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投标内容和服务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 3)提供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向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采购单位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14.8条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3投标保证金可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 14.4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缴纳金额及方式办理。 14.5开标后经审查,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未将保函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未附在投标文件内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壹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壹份)。 14.7投标人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结束之后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退回。投标人领取担保机构保函原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4.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投标人违约,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或者擅自退出招标投标活动的。 2)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招标投标的。 5)投标人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捏造事实,查无实据,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6)投标人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9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延长一个月。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90天。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提交壹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格式和载体要求:PDF或Word版,U盘。)投标文件,并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本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由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不得用任何形式的图章代替。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按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有对应页码、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分别胶装成册。 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方有效。 16.4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 16.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再制作一份单独密封在封袋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单独递交(该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投标报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装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标识。 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投标人的全称; 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本、开标一览表“请勿在___(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17.3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接收人。 18.2投标文件接收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18.3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投标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如果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未在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格和价格折扣,评标时不予承认。 21.3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价格和价格变动声明,评标时才能考虑。 21.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1.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2.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须持有授权书。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22.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2.3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如果投标人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22.5投标文件的初审(含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2.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齐全,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等。 22.5.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正本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按上述修正的顺序和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2.5.3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2.5.4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5.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6)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7)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产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9)存在有重大缺漏项和重大技术偏离的投标产品; 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1)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14)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6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2.5.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2.6.2详细评审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的评标方法进行。 2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24.评标方法 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中的一种: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项目经理部组成、业绩及服务承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排序。 25.评标程序 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标。在上一步评审中投标人被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或被废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评标程序: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 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26.定标程序 2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6.2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相应的中标人。 26.3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6.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直接确定中标人。 26.5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6.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7.中标与落标通知 27.1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中标合同的签订 2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29.招标代理服务费 29.1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质疑和投诉 30.1质疑 30.1.1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有疑问的,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 30.1.2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0.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采购环节再次提出质疑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30.1.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0.2投诉 30.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碑林区财政局投诉。 30.2.2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30.2.3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1.其他 31.1开标后,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应予废标。废标后,报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其他方式继续采购。 3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31.2.1按废标处理; 31.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经采购人报财政部门批准后现场改变采购方式,继续采购活动。 31.3如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进行采购,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31.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的规定,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或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31.3.2谈判步骤为:第一次报价--分别谈判--第二次报价--评审推荐成交人。 31.3.3原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投标文件转为报价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原投标报价为谈判第一次报价。 32.融资担保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具体联系名单见附件A)。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西安政府采购网(www.xazfcg.gov.cn)重要通知专栏和西安市财政局网站(www.xaczj.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 后附:附件A 2017年度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 序号合作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名称联系部门联系人员联系电话备注1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五部李晓 何彦君 张华88499422 13572821281 88499422 13679255205 88499422 18220823060信用担保2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夏靖颜 朱筠祥88606038-6027 18591406320 18629282228信用担保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公司 业务部胡涛 叶楚沙88360743 18629048822 88360749 13772153612信用融资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公司部杨向晖87281468 13379229383信用融资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 陕西分行营业部小企业金融业务部牛国群 张航87609569 18992851811 87609761 13891883334信用融资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 西安西大街支行公司 业务部贾珊 高雅87617245 13891957123 87613444 13659192425信用融资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 西安西五路支行个人贷款中心李卫公 雷强87297632 13991290525 87272444 18629362690信用融资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 西安未央路支行公司 银行部杨皓 马秦香62811553 15002905553 62811553 13609183259信用融资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民生银行 西安分行城建 金融部李楠88266088-8450 13572058213信用融资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对公客户经理部高艺瑄15619006186信用融资11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昆仑银行 西安分行机构 投行部韩天清86978975 15609108028信用融资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平安银行 西安分行业务发展七部祝捷 王尧18629505188 18591767577信用融资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北京银行 西安分行营业部范诗阳 曹英13991945764 18691892195信用融资1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兴业银行 西安分行新城业务总部徐常磊 鲁旸15991623666 15389081886信用融资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内容1甲方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项目名称: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2服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4付款方式和程序: 1、付款方式: (1)由甲方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发票。 (2)甲方根据月检查考核结果于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服务费。 2、支付方式:银行转款。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责任范围内为乙方营造良好和谐的服务环境,为乙方顺利开展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2、甲方将该餐厅内资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应尽到合理使用义务,非乙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时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确认设施完好无损。 3、甲方保障供水、供电、供气。如遇非甲方原因突发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应对措施。 4、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餐厅内的卫生、膳食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方原料采购应按国家餐饮类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所进原料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负责协调原料供货单位按时供应主副食、调料等物品。库房由甲方负责管理。 6、甲方提供运营有关的硬件配套设施设备及餐厅、厨房所需的炉灶、蒸饭设备、餐具、冰柜、保洁柜、消毒柜、保温设施、餐桌椅、操作用具、电子售卡系统等,需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供乙方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7、甲方承担厨房餐厅所需的易损品。 8、甲方派专人做好售饭卡机系统的办卡、充值、报表管理、账务结算工作及库房管理,做好甲、乙方之间的沟通。 9、甲方提供办公室、员工宿舍、员工更衣室供乙方在餐厅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10、甲方定期派专业人员清洗厨房排烟道,及时清理回收隔油池中废油,确保操作安全。消杀餐厅、厨房、库房、更衣室、办公室的蟑螂,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餐厅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防尘等措施。 11、甲方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监督乙方每日将产生的残食、泔水、垃圾倒入指定地点。 12、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现场协调,一旦发现乙方的管理服务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13、接甲方投诉且情况属实,乙方要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整改。若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或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或处理。 14、甲方根据需求在餐厅管理过程中提出对服务的其他要求(在餐饮服务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1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及甲方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服务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树立热情为甲方员工服务的观念,切实做到膳食营养合理搭配、干净卫生、优质服务。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形象,不得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声誉的活动,并以甲方员工满意为服务目标,不得与甲方员工发生冲突。 3、乙方应按时供应早、中、晚餐(法定节假日除外)。供餐时间如有变动,甲方需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提前1周根据就餐标准制定该餐厅的下周供应食谱,经甲方审核后严格执行。 4、甲方将厨房、餐厅内的固定资产、设施设备、器具、器皿等资产列出清单,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移交乙方负责管理使用。乙方在操作中要自觉爱护厨房、餐厅的厨具、餐具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损失。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代为管理的甲方资产完好交回,否则乙方应按实际发生额向甲方支付修理费或赔偿费(自然折旧损耗除外)。 5、餐具应严格进行洗、消、冲、保洁。应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餐厅员工应穿戴乙方统一配发的工装,佩戴工牌,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乙方应认真搞好餐厅内卫生,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餐厅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餐厅产生的垃圾、残食、泔水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 6、乙方雇请的所有操作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健康证)上岗,主要操作人员还应持技能证书上岗。 7、工作人员年龄需年满18周岁,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工作热情高,能遵守各项服务规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8、乙方负责人员的招聘和日常管理、教育和培训,负责工作计划和各项餐厅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入职时应无犯罪记录,且思想品德良好,政治可靠,遵守党政机关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9、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 10、乙方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11、乙方负责如期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期间,乙方人员不得在甲方办公区内串门、闲聊或私自从事、承接其他劳务劳动。 12、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作业安全管理,乙方工作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乙方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乙方从业人员应对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灭害事故及时报告甲、乙方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现场。 14、熟悉甲方的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区域内的安全隐患,采取应对措施的同时,迅速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15、严格落实一日三餐食品留样制度,认真填写食品留样登记表。 16、如因工作人员无法达到甲方管理要求,乙方应对人员进行处理调换,以确保甲方服务需求得以最佳实现。 17、如乙方因管理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火灾、触电、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8、乙方每年(甲方协助)按期办理餐厅的食品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19、乙方负责从业人员的薪资、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办理和发放,若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 20、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下,注意节水、节电、节气,降低服务成本。 21、乙方承担厨房、餐厅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22、在餐厅管理服务期内,甲方指定供货单位供应原材料,乙方负责下达采购计划。 23、乙方应节约使用水、电、气、中央空调等。 24、乙方在餐厅管理服务中,教育员工自觉节约水电油气粮食等物品,有效降低成本。如有人为的浪费现象,要进行批评和经济处罚。 25、在甲方召开餐厅工作会议时,乙方管理人员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甲方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提高服务质量。 26、如遇非甲方原因突发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应对措施。 2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合同项目,不得将本餐厅管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2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验收和评价方式: 1、所验服务最终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或行业标准,或在使用中发现甲方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完善或要求赔付甲方损失。 2、若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及在项目实施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服务,本合同解除,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3、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技术指标进行逐项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 4、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 5、验收依据: (1)合同文本; (2)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 (3)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7知识产权: 乙方应对所供产品具有或已取得合法知识产权,应保证所供产品及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影响到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8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未按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或供应的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1、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2000-10000元,向对方支付一次性违约金,造成较大损失的按差额进行赔偿。 2、为保证供餐质量,甲方职能部门会同乙方每月在就餐员工中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甲、乙双方约定:满意度在餐饮行业标准70%的基础上上浮10%,满意度必须达到80%以上;满意度在70%-80%之间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月承包管理费中扣除5%作为质量不合格处罚金;满意度在70%以下,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月承包管理费中扣除10%作为质量不合格处罚金,并对乙方进行书面警告,乙方应积极整改。满意度连续或累计两次达不到70%,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 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合同 (示范文本) 采购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项目编号:QR-ZC-2019026)相关采购要求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 第二条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大写): (¥ ) 合同总价即成交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产品、服务所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第三条 付款方式与进度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第四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第五条 成果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第七条 保密 对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技术、机密等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漏。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知识产权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如因国家政策、市政建设、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确需提前终止的,双方互不视为违约。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责任。 双方约定不可抗力因素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第十二条 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监管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鉴证方:(盖章) 日期: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范围 项目服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就餐人员约早上500人次、中午700人次、晚上100人次,餐厅、主操作间、大厅面积,桌椅、包间数等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勘查,自行负责因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和其他一切后果。 服务内容:餐厅清洁保洁、设备管理维护、一日三餐做饭、易耗品保护(碗筷清洗)、安全防护(水、电、气、火灾、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就餐人员秩序管理等相关餐厅事务。 菜品要求(不限于): 1、早餐:小菜*种,稀饭(豆浆等)*种,主食类(馒头、油饼、包子、花卷等)*种,早餐必须有鸡蛋。 2、中餐/晚餐:*种,其中热菜*种,小吃*种,面食*种,汤*种,水果*种,米饭。 二、服务要求 1、采购人免费提供供餐场地、制作场地、收银设备、餐厅及后厨设备、厨具及餐具(一次性餐具除外);承担水、电、气和正常维修费用,提供值班室一间,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用餐人数、规模及采购人要求,为就餐地点合理配备各类服务人员及人数,其中厨师至少30人以上、厨师长1人,年龄须在18-55岁之间,总报价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工服费)、社会保障费、保险费、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采购人承担食材采购费用,员工餐就餐标准为早餐5元/人,中餐10元/人,晚餐5元/人。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餐费标准及要求制定菜谱及就餐形式,每周菜品不重复,做到营养搭配、均衡膳食,每周五出下周菜单予以审核。包间接待餐以具体协商标准制定菜谱。 3、供应商应保证所录用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所有从业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且拥有健康证;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三、工作要求 1、消毒间人员熟知消毒液的配置比例和允许使用的时间,严格按照配比标准配置消毒液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2、坚持洗消工序:即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力消毒四道工序,消毒温度达到标准。 3、消毒后的备用餐、茶、酒具要有专柜储存、整洁有序,无杂物,无油垢。 4、废弃物专用容器摆放,做到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5、饭菜必须做到安全、卫生、营养,合理搭配,均衡膳食; 6、对厨房设备应当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同时应节约水电和燃料费用,做到良好内控管理记录。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五章 评 标 方 法 一、评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二、政策性扣减方式: 1、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价计算规则: 1.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评审价=“投标总报价×(1-6%)”。 1.2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其评审价=“投标总报价×(1-2%)”。 1.3同时是小型、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其评审价=“投标总报价×(1-6%)”。 1.4确认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4.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4.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4.3小微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4.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文件。 1.5确认为监狱企业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5.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的服务。 1.5.2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6确认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6.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 1.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6.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除外),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占投标总报价的30%以上(且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2.1其评审价=“投标总报价×(1-2%)”。 2.2所有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主要材料与设备)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查找。 3、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占投标总报价的30%以上(且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3.1其评审价=“投标总报价×(1-1%)”。 3.2所有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主要材料与设备)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查找。 4、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三、评标程序 1.本采购项目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无效投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2.投标文件初审 2.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条所述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如果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按下表进行: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格式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可以扩充(3)投标文件递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2完整性审查(6)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7)投标文件份数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8)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9)合同条款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服务期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1)服务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2)投标有效期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3)其他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3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未通过的,不得进入评审环节。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 4.1评委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四、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评价和比较以投标文件为依据,从“价格评审”、“内部管理制度与规范”、“运营管理方案及服务承诺”、“企业实力”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赋分。 类别总分评标因素最高 得分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按差别计分。价格评审15分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并对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评审基准价:有效最低评审价格,满分15分。 3、按(评审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5的公式计算得分。 4、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审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 5、投标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最后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投标人最后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分内部管理制度与规范40分①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经营理念进行赋分。5分②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原料采购管理(原料供应链描述、管控制度或措施等)进行赋分。10分③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的厨房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等)进行赋分。10分④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卫生管理措施(餐具卫生管理、场地卫生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等措施)进行赋分。10分⑤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包括停水、停电、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进行赋分。5分运营管理方案及服务承诺35分①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供餐运营方案(服务承诺、厨务操作、具体措施等)进行赋分。10分②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及管理措施(人员配备、人员岗位职责、人员培训、综合管理措施等)进行赋分。10分③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就餐品种及搭配(就餐品种及标准、就餐形式、餐厅服务等)进行赋分。15分企业实力10分①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4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 业绩证明以投标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10分备注1)各评委独立打分。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 3)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报价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报价得分仍相同,比较服务实施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服务实施得分仍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4)数字均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 5)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暂停评标,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标委员会商榷后,再进行评定。 五、定标: 1、评标结果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单位,以复函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项目编号:QR-ZC-2019026 (正本或副本) 南院门27号院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承包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书 二、投标报价表 三、资格证明资料 四、投标方案说明书 五、商务响应说明书 六、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一、投标书 致: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的投标邀请(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一式 份、开标一览表 份、电子版 份。并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我方承诺如下: (1)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报价)。 (2)如果中标,我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7)我们同意,如果中标,向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投标报价表 2.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元)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备注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1、投标总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有分包的,项目名称填写分包的项目名称,无分包的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3、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投标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三、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企业类型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资产总额(万元)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说明:1、企业类型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上年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要与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一致;资质指特定条件要求提供的资质。 2、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后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文件,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2、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其他形式供应商参照法人企业执行; 7、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备注:后附相应格式的,完全按照相关格式进行提供。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的机构。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备注: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无需填写) 致: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90日历天。 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所在部门: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四、投标方案说明书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包括至少应包括如下: 1、内部管理制度与规范; 2、运营管理方案及服务承诺; 3、企业实力;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注:各投标人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方案说明,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格式自拟。 附表一: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一)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年限拟担任的职务 (二)本项目拟投入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从业时间是否属投标单位固定雇员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及当时所在单位担任何职主要工作内容备 注注:表后附获奖证书(如果有)复印件。 附表二:近三年(2016年4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概况项目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五、商务响应说明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商务响应说明书,格式不限。但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 1、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 2、对合同条款的响应; 3、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内容响应。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六、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年 月 日 第PAGE44页 共56页 第PAGE45页 共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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