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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关于变卖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庙山路25号的房产、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绿化、路灯、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的破产拍卖公告(变卖)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9-06-19
法院公告 (破)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关于变卖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庙山路25号的房产、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绿化、路灯、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的破产拍卖公告(变卖) 处置单位: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 监督单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公告时间:2019.06.19 15:20:21

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6日10时开始在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6/01,户名: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期60天的(延时的除外)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庙山路25号的房产、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绿化、路灯、机器设备、办公设备。

1、范围

该标的物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的房产、土地范围如下:房屋证载总建筑面积67183.82m2,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183268.0m2。该标的物四至:南临庙山路,北临金港路,西邻徐州巨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东邻徐州市福缘气体有限公司。

地上附着物为围墙、道路、车棚、传达室,绿化主要为树木,路灯主要是照明使用的灯具,机器设备主要为起重设备、配变电设备及电缆,办公设备主要是办公设施及厨房设备。详见附件。

2、实物状况

2.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该标的物所处宗地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庙山路2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3268.0m2。宗地地势平坦,形状较规则,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 五通 (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内 五通 (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及场地平整,该标的物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60年09月19日。

2.2.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该标的物房产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庙山路25号。该房产为钢混结构及钢结构,建成年代约为2011年,维护状况较优,成新度较优。详见下表:

房屋基本情况表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m2)

建筑结构

层数

备注

1

国徐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21053号

仓库

1593.4

钢结构

1

钢结构一层建筑物,层高约6.4米,水泥地面,铝合金窗户

2

车间办公楼

890.34

钢混结构

2

钢混结构二层建筑物,平均层高约4.5米,外墙涂料,室内瓷砖地面,塑钢窗

3

1#车间

57111.1

钢结构

1

钢结构一层建筑物,层高约16.8米,铝合金窗

4

国徐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21052号

办公楼

7588.98

钢混结构

3

钢混结构三层建筑物,层高约3.8米,外墙贴墙砖,玻璃门,铝合金窗户,室内地砖地面,吊顶,二层及三层室内部分为复合木地板地面,室内三个步梯,一部电梯

合计

67183.82

  • 登记状况

    房屋登记状况一览表

  •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

    设计用途

    结构

    层次

    建筑面积

    1

    国徐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21053号

    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

    仓库

    钢结构

    1

    1593.4

    2

    车间办公楼

    钢混结构

    2

    890.34

    3

    1#车间

    钢结构

    1

    57111.1

    4

    国徐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21052号

    办公楼

    钢混结构

    3

    7588.98

    合计

    67183.82

    土地状况一览表

    座落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地号

    地类

    (用途)

    终止日期

    使用权

    类型

    使用权面积

    (m2)

    徐州经济开发区三环北路东延南侧

    徐土国用(2010)第44908号

    05-002-003-0123

    \

    工业

    2060年09月19日

    出让

    183268.0

    4、权利状况

    4.1.土地权利状况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183268.0m2。

    4.2.房屋所有权状况

    根据《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人为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

    4.3.抵押权状况

    该标的物的房产、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中的围墙、道路、车棚、传达室已设定抵押权。

    5、特别说明

    (1)、 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与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17年8月1日到期,法院判决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将租赁物予以恢复原状并返还给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该判决已经生效、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2)、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向法院书面承诺:配合法院执行,将在本次拍卖成交后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履行生效判决、腾空标的物,否则将由人民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3)、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在租赁期间购买和增添了部分设备、设施,目前性能较好、尚有使用价值,有意向的竞买人可以与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该设备、设施的处置事宜。但是上述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的设备、设施不在本次拍卖的范围,并且也不得因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的设备、设施的处置影响本次拍卖活动的进行。(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董律师,电话13852138869)

    (4)地上附着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因使用问题可能会与附件表格有出入,以实物为准。

    特别提醒:变卖成交后,法院出具确权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等手续,补交相关费款,法院不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起拍价:15623.512万元,变卖预缴款:15623.512万元,增价幅度:7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好拍帮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此公司统一安排)。

    详情请咨询:好拍帮 400-900-4778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税、费,及有可能存在欠缴的税、费等等一切相关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则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均与拍卖人无涉。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7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一周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一周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106021429210179594)。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6-8028235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400-900-477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二0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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