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6-21 |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受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的委托,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就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执法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参加磋商响应,本采购文件可称为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YCGATHCG2019-CS01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执法中心食堂餐饮服务 二、招标内容、采购项目预算(限价)等 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限价:30万元/年; 服务期限:三年,(不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期间采购人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包含每月卫生检查确认表、出勤考核及每季度满意度测评等相关情况)合格后继续下一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服务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中亭路89号。 (2)服务范围:民警及职工提供餐饮服务,早餐约80人就餐、午餐约120人就餐、晚餐约80人就餐,厨房设备及餐具齐全。 2、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需求”部分。 三、投标人(参加磋商响应供应商,本采购文件可称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资质要求响应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见“资质要求响应声明”); (三)投标人(含联合体任何成员)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其他: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2、投标人须是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餐饮企业、餐饮管理公司,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等餐饮服务相关证照。 3、厨师(主厨)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厨师执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在以往的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获取(发售)信息 获取(发售)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到18:00时) 获取(发售)采购文件的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611室 获取获取(发售)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凭《投标报名表》(须加盖公章。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仅用于报名登记)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350元(每个分包。含邮寄服务费);交纳方式:支付宝(18662096009)等 没有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投标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五、磋商保证金交纳: 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6000元;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汇款、转账方式等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608565566 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首次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在报名时间内完成)向代理公司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六、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可称为投标文件)份数、提交及开启: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提交(首次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7月4日下午15:00时(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首次报价)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 611室 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始);开启地点(磋商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1号 项目联系人: 赵主任 电话:18205106977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薇; 手机:15705102379;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 611室;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财务部:杨会计:电话:0515-88285999;电子邮件:XSYG0515@163.COM 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附件:参与携手阳光公司代理项目的《投标报名表》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 投标报名表(2).docx YCGATHCG2019-CS01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执法中心食堂餐饮服务.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