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国际汽车城二期装修及附属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国际汽车城二期装修及附属工程已由 淮阴区发展改革委以淮发改投资复(2012)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国际汽车城二期装修及附属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淮海北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2280.98平方米,建筑层数(高度);十二层(46.8米)。具体占地面积以国土部门依法核定的面积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25872207.57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20日历天。(设计工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图并送审。 施工工期: 自接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190个日历天内完成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及检测工作并通过验收)。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要求由总承包单位对淮安国际汽车城二期装修及附属工程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合同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建设项目及配套项目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配套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审图(专家论证)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含变更联系单);本项目设备(物资)采购;工程相关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检测、联网并网、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归档、保修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实行全过程总承包。施工图须严格按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各项深化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和修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或者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自2016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中注明的完工之日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平方米的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厂房除外)EPC总承包业绩;(公开招标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非招标项目提供有效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3.2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9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3.3.5自2016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应符合下列条件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⑤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和联合体协办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受到处理的事件。 3.8本项目拟派的受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均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2018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9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提供承诺书,固定格式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3.10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以上除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仅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加企业公章)装至投标文件中,其余均另须提供原件待开标时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以上承诺详见附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 年6月19日—2019 年6月26日,获取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2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系统中招标文件,成功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305元,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 CategoryNum=005002 4.3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7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评标方法:定量评审办法 定标办法:直接票决定标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0517-8085903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淮阴区樱花路 地 址:淮安市宏元国际小区7号17层 邮 编: 223001 邮 编:223001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7-87030071 电 话:15252333108/15366605266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2972430492@qq.com 2019年 6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