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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2日公开竞标龙岩奇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辖的幼儿园项目场地使用权

  • 福建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福建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9-06-28
2019年7月12日公开竞标龙岩奇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辖的幼儿园项目场地使用权

受委托,定于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9:30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交易厅公开竞价招租:位于龙岩市新罗区犀牛南路55号龙岩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1-4层龙岩奇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辖的幼儿园项目场地使用权(项目编号ZZ20190712-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下午17时, 材料核对时间: 2019年7月11日。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2019年房产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190712-1) 竞价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9:30 竞价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交易厅

序号 经营资产名称 地址 面积(约㎡) 起标场地使用费(元/月) 竞标保证金(元) 交易服务费(元) 租赁期 房屋用途限制 备注
1 幼儿园项目场地使用权 新罗区犀牛南路55号龙岩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1-4层 6000 18万 150万 详见《公开竞标场地使用权须知》 7年 标的用途为学前教育、婴幼儿早教、音乐、美术、舞蹈、文学、体育、妇女就业等培训项目,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用途。 中标后,场地使用费前两年按中标金额缴纳,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即第三、四年的场地使用费是第二年的1.05倍,第五、六年的场地使用费是第四年的1.05倍,第七年的场地使用费是第六年的1.05倍)。

1、竞租方式:采用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暗标),确定中标人。 2、证照齐全的幼儿园(可为民办非企业、民办企业)可参加本次公开竞价,但参与对象应当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其报名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1.经有关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具有实际经营幼儿园满3年以上的;所经营幼儿园招生数超过150名。 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当地主管教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所经营幼儿园超过150名学生数的承诺函、委托人现场核实。 2.2.所经营幼儿园经评定获得县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幼儿园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没有被取缔办学的记录。 证明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示范园的相关证明;我司向有关行政部门查询确认。 2.3.征信记录良好,无犯罪记录(含幼儿园及其法定代表人、最大股东或举办者、校长); 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需出具企业信用报告(人行出具)、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由竞价人自行查询确认。 2.4.幼儿园对参与本次竞价的说明。 证明材料:合法登记的幼儿园对自愿参与本次竞价的承诺书(模板详见《竞价人承诺函》)。 看样联系电话:18760160663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报名联系电话: 0597-2688591 2688592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下午17时 材料核对时间: 2019年7月11日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账号:171050100100201805,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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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标场地使用权须知 (项目编号:ZZ20190712-1)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标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标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标、报名、时间、地点: 竞标会时间: 2019年 7 月 12日(星期五 )上午9时30分 竞标会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交易厅 报名时间: 2019年 6月 28日至 2019年 7月 10日17时 材料核对时间: 2019年7月11日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二、竞标项目: 龙岩奇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所辖的幼儿园项目,该标的位于龙岩市新罗区犀牛南路55号龙岩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1-4层。 1.具体使用范围 幼儿园使用范围包括:龙岩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第一层部分至第三层以及第四层部分(具体范围见示意图,含公摊在内的建筑面积约6000㎡, 示意图仅供参考);大楼外部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室外公共活动场所(面积约1700㎡);配套15个地下停车位。当前,使用范围内的室内教室、大门、厨房、室外公共活动场所装修工程已基本完成,陆续启动二次装修主体验收、消防验收、软装等工作。 2.标的其他说明 (1)附属设施设备 所在范围附属设备主要有:厨房设备、菜梯设备、中央空调系统、幼儿园家具、大型户外儿童玩具等(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委托人不再增购其他设施设备,中标人如有需求,应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2)幼儿园财物 幼儿园范围内的财物在移交给中标人前,委托人将对园内的财产进行盘点,形成资产盘点表,经双方确认后移交给中标人。具体范围、楼层、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其它财物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标的用途与使用期限: 1.标的用途为学前教育、婴幼儿早教、音乐、美术、舞蹈、文学、体育、妇女就业等培训项目,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用途。 2.使用期限:共7年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场地使用时间。 四、场地使用费及其缴纳方式 1.经营期内,中标人应向委托人缴纳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底价:18万元/月(含税),中标后,场地使用费前两年按中标金额缴纳,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即第三、四年的场地使用费是第二年的1.05倍,第五、六年的场地使用费是第四年的1.05倍,第七年的场地使用费是第六年的1.05倍)。 2.缴纳方式与时限:中标人经营期内,每半年缴纳一次场地使用费;第一次缴纳费用时间,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之日,须先一次性缴纳半年费用,但场地使用费起算时间以《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约定为准;此后,场地使用费按时缴纳完每半年到期后10日内,再足额缴纳下半年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按月折算的,以每年360日,每月30日计算。 3.场地使用费起算时间 场地使用费起算时间,自《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签订之日起50日,开始计算起租时间。 五、竞标资格及需提供的材料: 证照齐全的幼儿园(可为民办非企业、民办企业)可参加本次公开竞价,但参与对象应当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其报名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经有关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具有实际经营幼儿园满3年以上的;所经营幼儿园招生数超过150名。 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当地主管教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所经营幼儿园超过150名学生数的承诺函、委托人现场核实。 2.所经营幼儿园经评定获得县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幼儿园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没有被取缔办学的记录。 证明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示范园的相关证明;我司向有关行政部门查询确认。 3.征信记录良好,无犯罪记录(含幼儿园及其法定代表人、最大股东或举办者、校长); 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需出具企业信用报告(人行出具)、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由竞价人自行查询确认。 4.幼儿园对参与本次竞价的说明。 证明材料:合法登记的幼儿园对自愿参与本次竞价的承诺书(模板详见《竞价人承诺函》)。 六、竞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必须于2019年 7月 10日下午17时前汇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账号:171050100100201805)(报名参加的竞标人与缴交竞标保证金人姓名要一致)。 2.竞标成交后,中标人须在大厅2#窗口与本公司签订《中标确认书》及办理见证手续。 3.未中标的竞标保证金,在竞标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保证金收据须交回财务部)。 4.中标人须于中标后1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并于合同签订当日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6个月的场地使用费,履约保证金为150万元,可由竞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收到款项后,委托人按规定向中标人出具相关票据。履约保证金经营期满关系终止(指遇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抗力、不可协调因素导致无法正常移交或需提前终止合作关系时)后由委托人无息退还。中标后,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由本公司扣除中标佣金后无息退还(中标人应向本公司提供已签署的《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及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 七、竞标手续: 1.有意参加竞标者应提供有效证照(详见第五条),如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竞标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须经本公司确认或经公证处公证。 2.竞标人应提供已足额缴交竞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到我公司换取竞标保证金收款凭据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在竞标前如委托人撤回标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八、竞标程序: 1.竞标会按公告日期在指定地点举行,竞标人必须在竞标会开始之前凭保证金收据和身份证明办理入场手续(原件由竞标人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本公司的核验)。各竞标人进入竞标现场的代表(含代理人)仅限1人,其他人员未经本公司允许,不得进入会场。 2.本次竞标会以价高者得为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3.竞标会有设保留价(底价),未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在开标前公布。 4.竞标会采用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暗标)。竞标人各自在《竞标报价书》中壹次报价,报价最高且高于或等于保留价者为中标人。若报价低于起标价,则该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退回保证金。 5.若遇竞标报价最高者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列,则用抽签方式决定中标人。 6.本公司工作人员在竞标会现场将《报价书》发放给有效竞标人,有效竞标人必须按主持人的要求当场填写(报价金额应大写,不得小写,精确到元,不得涂改,书写应清楚,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在填写完整的《报价书》上签字加按手印,然后投递到指定的报价箱,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本公司对竞标人提交的《报价书》集中后当场宣读报价。竞标人应按《竞标须知》、《报价书》的要求填写,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7.竞标人应足额缴交竞标保证金,若竞标人缴纳的竞标保证金与竞标标的所需缴纳的保证金不符,竞标主持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确认为竞标无效。 8.竞标成交后,中标人须在大厅2#窗口与本公司签订《中标确认书》及办理见证手续,并于中标后10日内凭《中标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并于合同签订当日向委托人缴纳中标后第一次场地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 九、交易服务费: 竞标人竞得标的后,须以中标总金额(七年场地使用费的总金额)计算按照龙发改价管[2018]27号文规定的标准的50%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含交易佣金及鉴证费,分档差额累进计算),交易服务费应在中标后三天付清或者直接在竞标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产权交易佣金收费标准:
产权交易总额 分档费率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2.5%
2 101-200万元 2.0%
3 201-500万元 1.5%
4 501-1000万元 1.0%
5 1001-3000万元 0.6%
6 3000万元以上 0.3%
交易鉴证费收费标准:

产权交易总额 分档费率
1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1200元
2 51-100万元 0.25%
3 101-300万元 0.15%
4 301-500万元 0.12%
5 501-1000万元 0.1%
6 1000万元以上 0.08%

十、税费承担: 1.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应服从委托人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委托人移交标的后,幼儿园内实际发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电视电话宽带、消防等一切其它费用均由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竞价会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一、标的的移交: 1.竞标人在竞标会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房产的现状。竞标会以现状竞标(含手续现状),竞标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竞标人参加竞标会,视为无异议,并对竞标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中标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 2.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签订《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20日内,缴交场地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后,具体移交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委托人通知移交之日中标人不得要求推迟移交。中标人以中标人为主体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开展二次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并通过验收,若需整改,则整改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原则上,中标人应于1个月内完成消防验收工作。 3.竞标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公司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于中标之日起1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并于合同签订当日向委托人缴纳中标后第一次即6个月的场地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收到款项后,委托人按规定向中标人出具相关票据。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按上述要求签订《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缴纳第一阶段场地使用费和履约保证金,《中标确认书》自行失效,本公司和委托人按违约处理,不予退回竞标保证金,并视情对标的再次处理,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和委托人将保留向该中标人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竞标标的为龙岩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1-4层部分房产的场地使用权。竞标标的以实物看样为准,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中标价及交易服务费。 【二】合同签订主体及担保责任 中标人确认中标后10日内,中标人应与委托人签订《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按约定缴付有关费用;项目标的移交给中标人后,中标人应以项目标的为场所、中标人为股东或主要负责人新设幼儿园,并按规定办理新设幼儿园相关经营证照,确保证照齐全,再由委托人、中标人和新设幼儿园三方签订补充协议,将《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乙方变更为新设幼儿园,且新设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应承担相应连带担保责任。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中标人为民办非企业的,必须进行变更登记或选定合适法定代表人重新申请登记;中标人为民办企业的,必须至少在新设幼儿园中占股51%以上。场地使用协议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其他合作条件 (一)转让约定 中标人不得将标的使用权进行转让,也不得擅自处置幼儿园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及财物。若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转让场地使用权、转租场地或处置幼儿园范围内附属设施及财物(中标人新增的财物除外),按中标人违约处理。 (二)改扩建 中标人在使用、管理幼儿园场所(包括户外活动场所)时不得破坏原有的外部景观及大楼的外墙、承重结构、体积结构等关键性部位,如需改动(如二次装修),必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改动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期间,场地使用费必须按时缴纳。 (三)装修装饰 中标人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负责在幼儿园范围内的装修装饰(主要指用品购置、内外美观装饰、装修布线消防、水电卫生物业等),并承担相应费用,遇必要情形,中标人应将装修装饰方案及相关图纸报送委托人备查。 (四)维修养护 中标人应负责幼儿园范围内的房产、空地、绿化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大楼房屋主体质量缺陷的除外。 (五)安全生产 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生产一切责任。 (六)水电管理 中标人经营期间,幼儿园内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电视电话宽带费等费用,根据中标人实际使用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外墙管理 除为幼儿园所作的必要广告外,中标人不得以其标的为载体承接第三者的广告、标识、文字等宣传广告。 (八)主要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 经营期间,中标人拥有幼儿园内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权、维护维修义务(质保期外),但不得随意拆装,若确有必要,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实施。 (九)三方关系 委托人、中标人和大楼内其他业主在各自使用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中标人在大楼内与其他主体友好相处。 (十)合同解除、终止的特殊处理 1.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移交标的,合同期满终止。 2.经营期间,中标人必须经营六个月以上才可解除合同,中标人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180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如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委托人免除其违约责任。 3.经营期间,中标人有以下任何一种行为的,委托人有权立即解除《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收回标的,没收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处理,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全额赔偿。 (1)在合作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幼儿园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其他危险品、违禁品; (2)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在房屋的柱子、梁、承重墙上钻孔、挖洞或改变房屋结构等有损房屋承重性能的行为; (3)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标的的结构和用途,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标的毁损的; (4)拖欠委托人的场地使用费达30日以上的; (5)未按《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约定履行资产管理责任; (6)幼儿园因自身问题被取缔的; (7)幼儿园营销宣传中,以文旅汇金集团、委托人等涉及国企开办幼儿园为名义,开展虚假招生宣传的。 (8)《幼儿园场地使用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或法律规定的情形。 4.在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委托人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中标人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责任: (1)承担应支付所欠场地使用费、水电费及相关滞纳金(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03%计算)等; (2)中标人将标的及其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按使用现状交还给委托人; (3)造成委托人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全额赔偿; 5.经营期间,若标的遇政府或相关部门征收征用、要求收回等导致双方无法合作的情形,对于中标人在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附着构筑物等方面的投入,若政府或相关部门未予以补偿的,原则上委托人不给予补偿;若政府或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补偿的,则由政府或相关部门直接给予补偿,委托人负责配合确认所辖资产范围;无论有否补偿,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政府征收征用工作。 6.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合同自对方收到通知之日起自然解除。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若条件允许,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7.标的移交返还 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中标人务必在期限届满之日或者合同解除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标的移交返还给委托人: (1)移交时,中标人不得损坏标的内外的附属设施设备,保证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双方应按约定结清场地使用费、水电费、履约保证金、补(赔)偿金等相关费用,移交钥匙,经双方现场验收和书面确认后完成移交工作。 (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对标的的装修装饰,主要分成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和未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所谓形成附合,即无法分离,如门窗、地板、墙面及吊顶装修、水电照明、附属设施设备等;未形成附合的,如床铺、桌椅、电脑、冰箱等,可拆除或搬迁。 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属于中标人出资购买的,中标人应于前述移交之日前将其拆除或搬迁,因此造成标的毁损的,中标人应当恢复原状。 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时,全部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中标人不得以此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于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解除时,根据合同解除原因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中标人不得将其擅自拆除或搬迁: ①属委托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委托人应向中标人赔偿其剩余合作期间的新增部分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即经双方委托评估后在剩余合作期限的价值)。 ②属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全部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中标人不得以此要求补偿其新增部分装修装饰残值损失。 ③属双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合作期内的中标人新增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合作期内的中标人新增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合同因标的被他人侵权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的,由委托人根据所取得的补偿或赔偿对中标人在剩余合作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予以补偿。 (3)中标人应于前述移交之日前将属其自行购置的未形成附合的财物搬离,移交之日时仍未搬离的财物均视为中标人抛弃的物品,委托人有权自行处置,但处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公开竞价优先权,但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曾出现拖欠应缴纳费用等违约行为的,不得享有优先权;委托人如收回标的,以自身名义经营幼儿园或不再对外寻求合作,委托人应于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前六个月通知中标人,并有权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幼儿园参与管理,熟悉管理模式,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和无偿指导。 【四】本次竞标会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报价(报价应大写,不得小写,精确到元,不得涂改),竞标人一经提交报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竞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竞标人必须遵守会场公共秩序,保持会场肃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和随意走动,不得阻挠其它竞标人应价竞标,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本次竞标会由保安公司负责维持会场秩序,本会场的监控设备和有关部门联网,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另外,善意提醒:竞价时应考虑到经营成本,应冷静理性地填写报价。 【六】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七】特别提示: 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com.cn www.lycqjy.com)上发布,请潜在竞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相关信息,产权交易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标人未查看、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标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标人,即使竞标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标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负责。竞标人成为中标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6月 28日 附件1: 竞标人承诺函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人自愿参与贵方组织的龙岩奇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幼儿园项目场地使用权转让公开竞价活动,现将以下情况承诺如下: 1.本人已详细审查了此次竞价全部文件,包括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接受竞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2.本人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可能与竞价有关的一切资料和数据。 3.若本人竞价成功,在得到通知后,将按照文件具体规定与委托方签定合作经营协议,并严格按时履行合同。 4.在签定合同之日,按照约定向委托方交付相关款项。 5.本人同意承担为竞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可信,在近一年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或不按合同履行等情况。如提供资料不真实,或隐瞒商业信誉有关情况,一经发现,同意取消本人竞价资格,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7.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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