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重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6-27 |
学校二楼食堂灶具、蒸饭车、切肉机因使用多年,破损严重,已经无法安全使用。另外,为确保食品的新鲜及防止食品安全事故,拟购买保鲜柜一台,用于食品保鲜。为确保本次采购保质保量完成,要求投标方必须具备资质要求,严格按拟定参数提供物品并按学校要求安装在指定的地方。此外,为做到本次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整个采购过程完全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特别注明,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政策信息(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6月28日 至 2019年7月2日 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大庙初级中学校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7月3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7月3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大庙初级中学校小会议
十、评审信息询价开始时间: 2019年7月3日 10:00
询价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大庙初级中学校小会议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大庙初级中学校
采购经办人:王军
采购人电话:18184064858
采购人地址:大庙镇大兴街127号
十二、附件 采购公告.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