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7 16:47
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2019年06月25日进行 竞争性磋商 ,现 磋商 工作已结束,根据 磋商小组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成交复函” ,现将 磋商成交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RTZB-QT-2019-094
三、采购人名称:长武县事务管理中心
1、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
2、联系人:经办人: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联系方式:029-3420323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01
2、联系人:杜工
3、联系方式:029-62968531、18829547209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06-11
六、定标日期:2019-06-26
七、 磋商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 :陕西华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成交 金额:855600.00元
3、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南大街广场北楼18号
4、联系人 :李瑛
5、联系电话 :18729401423
6、合同履行期 : 到
7、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10267.00元
八、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 备注
1 | 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 1 项 | 858031.49 | 自用 | | 食堂购买服务 |
九、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 蒲建社、袁原 | 王欢 |
十、其他事宜: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62968531、18829547209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06-27
相关附件:
094食堂服务项目发售版.doc
政府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 RTZB-QT-2019-094 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六月 特 别 提 示 各供应商:在此我们特别善意地提醒您注意! 1、请您仔细地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正确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具体要求。 2、请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请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请您明确标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 5、请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规定及时递交磋商保证金。 6、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放弃本次投标,请以书面形式发出弃标函。 7、请您于2019年6月25日10:00前,准时到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1818室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避免迟误。 8、请您到达竞争性磋商会议地点后及时到签到处签字登记。 谨记上述提示,将有助您顺利地参加投标。若有什么需要帮助,请您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917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PAGEREF _Toc19179 4 HYPERlink \l _Toc1253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12531 8 HYPERlink \l _Toc3862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3862 8 HYPERlink \l _Toc20006 二、项目说明 PAGEREF _Toc20006 13 HYPERlink \l _Toc9723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PAGEREF _Toc9723 13 HYPERlink \l _Toc15137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PAGEREF _Toc15137 14 HYPERlink \l _Toc21165 五、磋商担保 PAGEREF _Toc21165 18 HYPERlink \l _Toc16452 六、磋商响应 PAGEREF _Toc16452 19 HYPERlink \l _Toc28479 七、磋商、评审及定标 PAGEREF _Toc28479 21 HYPERlink \l _Toc32187 八、合同 PAGEREF _Toc32187 32 HYPERlink \l _Toc14320 九、合同的履约验收 PAGEREF _Toc14320 33 HYPERlink \l _Toc28808 十、招标服务费 PAGEREF _Toc28808 33 HYPERlink \l _Toc2185 十一、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PAGEREF _Toc2185 33 HYPERlink \l _Toc21719 十二、询问、质疑与投诉 PAGEREF _Toc21719 34 HYPERlink \l _Toc26092 十三、拒绝商业贿赂 PAGEREF _Toc26092 35 HYPERlink \l _Toc30686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PAGEREF _Toc30686 36 HYPERlink \l _Toc15591 第四章 商务要求 PAGEREF _Toc15591 38 HYPERlink \l _Toc24027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24027 4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RTZB-QT-2019-094 三、采购人名称: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 联 系电 话:029-3420323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楼01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029-62968531-811、1882954720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食堂购买服务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858031.49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可由本人持有) 3、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4、供应商须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西安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楼01) 8-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8-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购买标书。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8-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9-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10:00 9-2、磋商时间:2019年6月25日10:00 9-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1818室。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62968531-811、18829547209 附件:(成交单位退保证金时提供) 磋商保证金退款申请书 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投标的 (项目编号:RTZB-QT-2019-094号)项目已经结束,我公司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元已经到期,现申请委托我单位 身份证号: 前来办理退款事宜,请贵公司将该款项退至以下账户,我公司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经办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粘 贴 处 经办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粘 贴 处 附:成交单位须提供合同原件一份。 经办人(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签---------------------- 接收人: 审 核: 财务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 称: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 联系电话:029-3420323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楼01 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029-62968531-811、188295472093监督管理机构长武县财政局4项目名称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5项目编号RTZB-QT-2019-0946项目性质财政拨款7项目预算858031.49元8项目用途自用9采购内容和要求食堂购买服务10供应商响应 HYPERlink "http://baike.baidu.com/view/8707.htm" \t "_blank" 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可由本人持有) 3、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4、供应商须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2服务期限、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完毕。 地点: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定地点。1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发售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9:00-12:00,下午 2:00-5:00时止(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西安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楼01)14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5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16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无效。17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10:00 2、磋商时间:2019年6月25日10:00 3、磋商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1818室19磋商响应有效期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0磋商担保1、担保方式:(任选其一)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2)担保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担保。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收到足额磋商保证金或者有效磋商担保函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3、采用磋商保证金方式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仅限于通过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提交保证金后,各供应商须将其交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红章)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4、采用磋商担保函形式的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作为缴纳保证金的凭证,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21汇款账户名称: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专户:102839341717 开户行:中国银行高新路支行 注:标书费、招标服务费可以采用转账、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仅限于通过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 22备选磋商方案 和报价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23盖章签字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其余页面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2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数量、装订1、磋商时,供应商应自行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封袋不得有破损)。标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密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电子文件(必须光盘谢绝U盘或移动硬盘,)一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单份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中,光盘版放置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标袋内。25磋商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磋商报价=服务费+保险费+ 其他相关伴随费用。 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司统筹20%、员工年终目标考核奖、厨师服装费、厨师劳保、餐厅日常耗材、税、两大院管理服务费等。26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27其它事项本次采购、磋商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非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供应商须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且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前五章组成。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都将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5、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6、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根据采购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8、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10、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可由本人持有) (3)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4)供应商须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合格供应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无效。 3、供应商信用信息: 3-1、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3-2、查询截止时点:2019年6月25日10:00; 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提供网站查询的截图,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3-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无效; 3-5、特别说明: (1)供应商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采购人仍有权利提请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成交资格;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已出具的信用查询结果并不能取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复查。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4-1、磋商函(格式) 4-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4-3、分项报价表(格式) 4-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4-5、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4-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时提供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7、财务状况 4-8、资格证明文件 4-9、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 4-10、拟派项目人员(格式) 4-11、服务方案 4-12、供餐模式及服务承诺 4-13、合理化建议 4-14、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写说明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写,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其余页面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如有遗漏,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5-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电子版中包含资质证明文件、服务软件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 6、磋商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6-1、磋商时,供应商应自行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封袋不得有破损)。标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密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6-2、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电子文件(光盘,谢绝U盘或移动硬盘)一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产品彩页、厂家授权等证明材料原件除外。单份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中,光盘放置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标袋内。 注:对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磋商报价 8-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磋商报价=服务费+保险费+其他相关伴随费用。 注:1、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司统筹20%、员工年终目标考核奖、厨师服装费、厨师劳保、餐厅日常耗材、税、两大院管理服务费等。 2、磋商报价(每轮)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8-3、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9、各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9-1、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和串通磋商。 9-2、必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服务; 9-3、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实施,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分包部分为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9-4、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服务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等的监督和管理。 9-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6、采购人享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含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7、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规避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的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五、磋商担保 1、担保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磋商担保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必须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磋商担保,并作为其磋商响应的一部分。磋商现场不办理担保收取事宜。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磋商担保递交截止时间收到足额磋商保证金或有效磋商担保函的,或未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磋商担保凭证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4、退还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2)所有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执合同予以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将合同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4)若磋商终止,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磋商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 5、如磋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担保函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5-1、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谋取成交的; 5-2、供应商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5-3、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5-4、供应商自行放弃磋商资格而未在磋商会议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的; 5-5、供应商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 5-6、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5-7、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的; 5-8、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磋商响应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的递交: 1-1、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 1-2、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将被拒收。 1-3、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 1-4、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的接收、登记工作,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递交情况。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供应商提出修改要求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字样。 2-3、供应商提出撤标要求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磋商响应,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磋商响应的正式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要“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供应商,供应商签字确认领取。 2-4、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5、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磋商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3、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 3-1、自磋商之日起算90个日历日。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成交单位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3-2、在原有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 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延长磋商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响应无效: 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成交; 4-7、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响应无效: 5-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5-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5-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5-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磋商、评审及定标 1、磋商 1-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 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 1-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磋商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宣布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名单。 1-4、由监标人查验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完毕后,签字确认并宣布检查结果。未手持或未通过审查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查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6、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结束,所有供应商离场。 1-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摄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 1-8、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 2、评审 2-1、磋商小组 (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采购人可派代表进入磋商小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3)磋商小组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审组长。 (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 b、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c、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d、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e、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拟定磋商结果; g、对磋商过程及各供应商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h、向财政部门报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i、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j、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磋商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 2-4、评审办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节评分标准)。 2-5、磋商工作程序: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 2-5-1、资格性审查 磋商会议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供应商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下述资质证明材料原件,逾期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1、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可由本人持有) 3、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4、供应商须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5-2、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合格者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名称是否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2)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 (3)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装订; (4)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 (5)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量; (6)磋商内容是否有重大缺漏项; (7)是否针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8)磋商报价(每轮)是否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9)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10)对磋商文件商务要求是否作了明确且实质性响应; (11)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 (12)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2-5-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书写错误的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a、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与“磋商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 e、磋商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f、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g、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h、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其中,同时出现上述a至d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2-5-4、评议: (1)磋商小组评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评审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a、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b、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c、如果磋商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 d、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3-6、评分标准 类别总分说明磋商报价1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详见详见3-7-1至3-7-3)财务状况5分1、提供截止2019年6月之前六个月的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期限须为磋商前一年内),每提供一个月计0.5分,计满3分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成立期限不足六个月的供应商,如提供自成立日期至2019年6月之前逐月完税证明的,即计满分,否则按月计分);2、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户行开具,期限须为磋商前半年内)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服务方案60分1、食品质量的保证措施:措施健全、详细得当、有针对性,得8-10分,措施一般、针对性不够,得5-7分,措施不够详细、无针对性得0-4分; 2、厨房保洁方案:全面、可行性强,得4-5分,不够全面可行,得0-3分; 3、应急保障措施:完善及时,得3-5分,措施一般、不够及时,得0-2分; 4、就餐品种及搭配:就餐品种及标准较合理、就餐形式以及对该餐厅服务需求的把握较高,得9-15分,就餐品种及标准合理、就餐形式以及对该餐厅服务需求的把握一般,得5-8分,就餐品种及标准合理、就餐形式以及对该餐厅服务需求的把握不够,得0-4分; 5、本项目服务承诺、厨务操作及具体措施等整体供餐运营方案:提供的服务承诺较全面、供餐运营方案合理可行,得8-10分,提供的服务承诺全面、供餐运营方案一般,得4-7分,提供的服务承诺不够全面、供餐运营方案不够合理,得0-3分。 6、人员配置及管理措施:人员配备合理及人力资源优势、人员培训与管理等综合管理措施完善,得10-15分,人员配备合理及人力资源优势、人员培训与管理等综合管理措施一般,得6-9分,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及人力资源优势、人员培训与管理等综合管理措施不够完整,得0-5分;业绩10分以合同形式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计满10分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原件备查)供餐模式及服务承诺10分1、针对本项目设计具有合理、可行性供餐模式。(0~5分) 2、完善的服务保障与服务承诺措施。(0~5分)合理化建议5分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分别从可行性,可实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进行赋分。(0~5分)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 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特殊情况处理: a、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则依次比较报价得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得分,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得分,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得分,基本情况及组织架构得分,以得分高的排序在先。 b、当供应商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磋商报价分的计算。 c、评议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分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磋商小组商榷后再进行复会。 3-7、政府采购政策评分标准 3-7-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磋商报价*(1-6%)。 (2)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磋商报价*(1-2%)。 (3)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 (4)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 3-7-2、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磋商报价*(1-6%)。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3-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6%)。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磋商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计分。 3、定标 3-1、定标程序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认真评审。经过评审、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程序后,从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最后磋商报价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若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的成为成交供应商。确定结果后,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成交复函》。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按《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 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4、磋商无效的情形: 4-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5、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成交通知书 5-1、成交通知书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磋商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弃成交。 八、合同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4、成交后,成交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的服务,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分包部分为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九、合同的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十、招标服务费 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服务费。 2、招标服务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交纳。 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第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提供磋商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代理机构损失。 十一、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认定所有磋商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 (4)、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十二、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时限为: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供应商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其制作说明提出质疑。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函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 2-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鲜章)。 2-6、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人: 杜工,联系方式:029-62968531-811、18829547209,地址: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楼01)。 3、投诉 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政府采购法》第55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7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3-2、本项目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长武县财政局提起投诉。 十三、拒绝商业贿赂 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磋商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必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应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一致。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员工人数:主管人员1人、厨师3人、面点师4人、风味工3人 2、县委1号餐厅就餐人数30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风味工1人),政府2号餐厅30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风味工1人),职工餐厅80人(厨师1人,面点师2人,风味工1人)(日常接待用餐); 3、采购单位免费提供供餐场地、制作场地、收银设备、餐厅及后厨设备、厨具及餐具(一次性餐具除外);承担水、电、气和正常维修费用,提供值班室一间,供应商根据本单位用餐人数、规模及甲方要求,合理配备各类服务人员及人数、管理和服务费用等总报价,总报价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工服费)、社会保障费、保险费、管理费、培训、住宿、福利、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4、甲方承担食材采购费用。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餐费标准及要求制定菜谱及就餐形式,每周菜品不重复,做到营养搭配、均衡膳食,每周五出下周菜单予以审核。包间接待餐以具体协商标准制定菜谱。 5、成交人应保证所录用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所有从业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且拥有健康证;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6、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时,无偿配合采购人适时增加厨房工作人员。 7、服务方案人员分布名单就是餐厅实际配备人员,拒绝人员不符。 二、工作要求 1.消毒间人员熟知消毒液的配置比例和允许使用的时间,严格按照配比标准配置消毒液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2.坚持洗消工序:即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力消毒四道工序,消毒温度达到标准。 3.消毒后的备用餐、茶、酒具要有专柜储存、整洁有序,无杂物,无油垢。 4.废弃物专用容器摆放,做到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5.饭菜必须做到安全、卫生、营养,合理搭配,均衡膳食; 6.对厨房设备应当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同时应节约水电和燃料费用,做到良好内控管理记录; 三、人员要求: 1、厨师年龄5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未受过司法机关处罚; 2、服务方案配备人员必须与现场配备人员相符; 四、工作时间: 8小时工作制,上午06:30—09:00 ,中午11:00—13:30,下午16:00—19: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两班倒;每月休假2—4天,法定节假日轮休; 五、工资标准; 1、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完毕。 2、服务地点: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次月5之前开票报付。 三、其他事项 1、招标、投标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招标投标双方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凡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追究责任方的法律、经济责任。 2、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及时向有关部门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发生索赔按现行法律、法规和合同执行。 3、本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4、成交单位不得对服务业务分包或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成交单位不得在服务期间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发现项目管理人员工作不力时,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到场。 四、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 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五章 合同条款 一、合同格式 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文件编号:RTZB-QT-2019-094),在长武县财政局的监督管理下,由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确定 (成交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为成交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服务名称) ,并接受了乙方以价格(成交金额大写)(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服务。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服务实施方案 附件2—服务质量保证承诺 3)成交通知书 4)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考虑到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 4、考虑到乙方提供的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5、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次月5之前开票报付。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完毕。 服务地点: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7、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 8、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二、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着平等互惠、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针对本项目的事宜,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共同签署本合同, 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服务定义:根据甲方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的服务等业务。 第三条 乙方服务人员:是指乙方派出的符合本合同资格条件的、在甲方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范围以内工作的人员。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其与服务人员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得因与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四条 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元。 第六条费支付方式: 按月结算,次月5之前开票报付。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按照上述约定提供的服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人员,且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前述约定标准。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改正后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根据服务要求和标准考评乙方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考评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按照一定比例减少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减付比例结合乙方提供服务未达到约定的范围,严重程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等确定。 4、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甲方人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此类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5、对乙方相关服务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的约定: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1、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与指导,配合乙方履行职责。 2、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签订前的各项方案) 。 第九条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或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则服务周期顺延。 2、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内容,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项目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服务价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项目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服务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项目总价款。 3、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服务周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服务实施过程中,乙方未按磋商响应文件约定配备服务人员或乙方派驻服务力量无法胜任项目实施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增加人员和充实技术力量,乙方应立即安排实施,其费用被认为已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如乙方拒绝增加人员或充实技术力量,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提交项目资料。如乙方未能按规定的服务周期提供服务,每延误一天,应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但由于受天气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则工期顺延),逾期10天以上的,甲方除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外,乙方应承担因延期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所承担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而对服务的内容进行调整。 6、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服务最终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7、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负责所有资料的保密,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资料。严格按甲方要求程序传递各种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回所付项目款。 8、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30%的违约金,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索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赔偿;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变更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十六条 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 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关附件及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 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其余页面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产品彩页、厂家授权等证明材料原件除外。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政府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 RTZB-QT-2019-094 长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 应 商: 采购代理机构: 时 间: 目 录 1.竞争性磋商函(格式) 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3.分项报价表(格式)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5.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财务状况 8.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9.项目组人员配置(格式) 10.服务方案 11.业绩 12.供餐模式及服务承诺 13.合理化建议 1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若有) 15.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16.《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 1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1.磋商函(格式) 致: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公告,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 就该项目进行磋商。 在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一份。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质疑的权力。 3、我方承诺在成交后,以所有成交单位磋商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确定的成交价,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4、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没收磋商保证金、要求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和拒绝投标的条款。 5、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权选择质优价廉的货物/服务。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 9、若我方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 10、磋商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1、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名称(公章): 详 细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2.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报价 (人民币:元)服务期限 (月)(大写) 供应商: (全称、签章)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盖章或签字) 3.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单位 数量单价 (人民币元)总价 (人民币元)备注售后服务运输费和保险费其他总 计(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偏离情况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5、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偏离情况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文件编号权 限办理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有效期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企业 信息企 业 名 称 法 定 地 址营业执照注册证号工商登记机关网 址法定代 表人姓 名性 别职 务联系电话传 真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被授 权项 目与 内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授权范围全权办理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法律责任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企业信息企 业 名 称 法 定 地 址营业执照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性 别职务手机号码被授权人姓名性 别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7.财务状况 7-1、提供截止2019年6月之前六个月的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期限须为磋商前一年内);(注:成立期限不足六个月的供应商,如提供自成立日期至2019年6月之前逐月完税证明的); 7-2、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户行开具,期限须为磋商前半年内)。 8.资格证明文件 8-1、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8-2、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8-3、供应商须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8-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9、项目组人员配置 {1}、基本情况及组织架构 (1)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经营范围备注 (2)组织架构图 自行编制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证号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项目负责人应附学历证、身份证等。 {3}、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汇总表(含履历表) (1)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2)拟投入主要人员履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 时间相关资质证书名称及证号职 称在 本 项 目 拟 任 职 务主 要 经 历时 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人员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应附相关资质证)。 {4}、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己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年 月 日 10、服务方案(自行编制) 11、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 12、供餐模式及服务承诺 13、合理化建议 1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 15.《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 3、不向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 (盖章)????全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年 月 日 16. 《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 小微企业声明函 致: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页以下无内容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