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蒲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及安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6 18:20
蒲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2019年06月25日进行 竞争性谈判 ,现 谈判 工作已结束,根据 谈判小组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成交复函” ,现将 谈判成交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蒲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Y/2019-TP-064
三、采购人名称:蒲城县公安局
1、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红旗街与西胜利路交汇处西50米
2、联系人:蒲城县公安局经办
3、联系方式:0913-726177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1、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45号时代诺利达B区6楼
2、联系人:米婷 王洛
3、联系方式:029-62872881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06-17
六、定标日期:2019-06-26
七、 谈判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 :陕西奥星厨业有限公司
2、成交 金额:284000.00元
3、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高楼村副21号
4、联系人 :王薇
5、联系电话 :029-82585495
6、合同履行期 : 到
7、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4260.00元
八、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 备注
1 | 蒲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及安装项目 | 1 批 | 400000.00 | 厨房设备及安装 | | 蒲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及安装项目 |
九、 谈判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蒲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及安装项目 | 杨创创、张宗强 | 张忠文 |
十、其他事宜: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米婷 王洛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62872881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9-06-26
相关附件:
TP-064.docx
政府采购 蒲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定稿) 项目编号:BY/2019-TP-064 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 蒲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及安装项目 BY/2019-TP-064 37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蒲城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蒲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蒲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厨房设备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Y/2019-TP-064
三、采购人名称: 蒲城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红旗街与西胜利路交汇处西50米
联系人:蒲城县公安局经办
电话:0913-726177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45号时代诺利达B区6层
联系方式:029-6287288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4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11月至谈判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11月至谈判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或承诺加盖公章;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关于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开具的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0日
上午:8:30-12: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45号时代诺利达B区6层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换。
4、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14:00整
2、谈判时间:2019年6月25日14:00整
3、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45号时代诺利达B区6层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米婷、王洛
电话:029-62872881、029-6287288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西安新城支行
账 号:456970 100100 086552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采购单位:蒲城县公安局 监督机构:蒲城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供 应 商:满足本次谈判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成交单位:由谈判小组推荐经采购单位确认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
1、合格的供应商
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且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与服务物的供应商。
1.1资格条件
1.1.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11月至谈判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11月至谈判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或承诺加盖公章;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1.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关于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开具的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以上资格条件,装订于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其中基本资格条件第6条、特定资格条件第1条必须为原件,其它项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及制作要求见第六部分);
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应齐全有效、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因辨识不清或资料不全而引起响应文件无效的,责任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2.1 谈判有关的货物与服务,均应来自上述第1条款所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2.2货物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的货物,如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2.3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如人员保险、交通运输、技术开发、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谈判须知
3.1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谈判相关的全部费用。
3.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类型的,参照法定代表人执行。(格式见第六部分)
三.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谈判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价格折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的说明:
A.扣除后的价格只作为其评标价,但不作为其成交价格。
B.满足价格扣除的,须在报价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扣除类型,并按格式要求填写声明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未在报价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是否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的或未填写声明函的或填写后没有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时不予扣除;
C.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应由中小型企业管理部门出具;监狱企业应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规定及格式提供声明函和证明材料;
D.同属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期五日前按谈判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期前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有难以理解或参数有疑义的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否则视为对谈判文件再无疑义,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谈判文件的购买
5.1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换,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
5.2供应商所参与项目与从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时不一致,视为无效谈判。
6、谈判的处理依据
谈判小组有权对在谈判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本项目谈判文件与《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8、解释权归属
本次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四.谈判要求
1、谈判内容
1.1本次谈判以“项目”为单位:谈判文件的购买、响应文件的编制、谈判保证金的交纳、开标、评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签订合同等均以“项目”为单位进行;
1.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项目”进行谈判,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谈判无效。
2、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是响应文件正本与响应文件副本的统称。
3、响应文件的编制
3.1响应文件必须根据谈判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2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方案或一个报价,响应文件中出现任何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按无效谈判处理。
4、谈判报价
4.1谈判报价是指货物到达使用地点,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的报价及所发生的运杂费(含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费及国家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等,以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依据;
4.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货物的供应价、安装调试费、运杂费、其它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4.3谈判货币:人民币;
4.4响应报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
4.5合同价格:经谈判小组确认的某一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外汇汇率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4.6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7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谈判。当谈判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谈判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及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5、谈判保证金
5.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5.2谈判保证金可采用 电汇或银行转帐 形式支付:
5.3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谈判保证金支付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西安新城支行
帐 号:456970 100100 086552
银行联号:309791 006976
财务电话:029-68815111
谈判保证金须以单位公户递交,并保证在谈判之前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正确填写项目编号,(因银行转账有延迟,各供应商应提前处理),转账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人员,确认保证金到账!
5.5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谈判权利;
5.6谈判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响应无效;
5.7谈判保证金退还:
A.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B.成交供应商: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须向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一份)
C.若有质疑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上述A、B规定退还。
5.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C.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D.成交供应商未按时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E.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F.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G.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条件的。
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无谈判有效期或有效期短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视为无效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法人说明书与法人授权书有效期与谈判有效期一致。
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7.1供应商须依据谈判文件的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7.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墨水填写,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有原件要求的除外),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分别胶装成本(册)、逐页编码;
7.3本次谈判需提交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4提供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电子版本壹份(U盘、使用Word、Excel格式)、“报价一览表”壹份(格式见第六部分),并在封面上注明“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
7.5正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但出现影响评审的关键因素不一致的或不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或正副本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按无效谈判处理);电子版本与纸质版不符,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7.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7.7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
7.8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7.9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7.10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文字要求:本次谈判只接受简体中文文字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1、响应文件的封装及标记
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本(U盘)及报价一览表,分开密封包装,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及“报价一览表”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密封袋正面粘贴标识: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在“谈判日期前”不得启封等字样(相关信息见“第一部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与标记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误投或过早启封的,出现此类情况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无效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
2.1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或负责人;
2.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或负责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完整性不负任何责任;
2.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响应文件;
2.4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或者废标,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1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3.2采购代理机构因采购单位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应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响应文件递交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要求,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4.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在谈判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5、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加谈判,其谈判无效:
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7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包/标段”或者未划分“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六.谈判、澄清、成交
1、谈判
1.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谈判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机构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派代表参加谈判大会;
1.2为确保谈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人员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对所有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并做出评价;
C.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
D.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I.配合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1.3谈判前,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1.4谈判时,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谈判价格等记录,并存档备案;
1.5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B.谈判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F.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G.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谈判小组成员评审结果为准;
H.分项报价表中的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型号与技术偏差表不一致时,以分项报价表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谈判活动将被拒绝。
1.6谈判后,直到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谈判小组成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响应文件的初审
2.1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审合格的供应商将进行符合性审查阶段,资审不合格的或存在争议的供应商经谈判小组确认后按无效谈判执行。
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以下审查
响应文件的完整性(一正两副)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按要求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允许偏离的除外)响应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
3、评审步骤
3.1谈判小组集中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单一进行谈判。
3.2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提供的谈判文件变动内容及要求提供承诺与澄清说明。
3.3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澄清
4.1谈判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初审合格的供应商提出询问、澄清或修改要求,供应商将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4.2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作为谈判的依据,澄清时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谈判报价、交货完工期、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4.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谈判价格及实质内容(谈判时有实质性变动除外)。
5、无效谈判或谈判无效
5.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
1)未从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谈判文件的,或所投包/标段与购买时登记备案的包/标段不符的,或登记备案的单位与谈判单位不一致的(谈判期间,在工商变更单位名称的须提供工商出具的变更资料);
2)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3)谈判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资料不在有效期内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5)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密封与标记的;
6)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或签署盖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有违法记录与失信记录的;
8)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技术与商务条款产生严重偏离的;(谈判文件允许偏离的参数除外)
9)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虚假证明材料及虚假声明与承诺的;
10)响应文件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11)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谈判的其它条款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5.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其谈判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包/标段”或者未划分“包/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
6、推荐成交候选单位
6.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并编写评审报告。
7、成交
7.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单位审核;
7.2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单位,并复函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单位,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
7.3采购代理机构当自成交单位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并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8、质疑
8.1供应商的质疑,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质疑授权书、质疑函及证明材料,质疑函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中规定的格式与要求书面提交,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供应商完整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5)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的质疑,不接受同一程序环节的多次质疑。
七.授予合同
1、成交通知书
1.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单位的成交复函后,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不得改变成交结果,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或者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
2、招标代理服务费
2.1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2.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标准计取;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采用 电汇、银行转账或现金 的形式支付。
3、签订合同
3.1成交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采购合同,谈判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2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数量予以追加,追加金额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0%,但不得对单价等实质性条款做任何改变。
八.其他
1、成交单位确定后,若成交单位没有按照上述“七.授予合同”中任何一项规定执行,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单位或者重新组织谈判。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谈判后,如果发生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陕财办采资〔2018〕26号规定的特殊情形处理除外)或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可决定废标或选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拒绝商业贿赂
3.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在谈判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2供应商必须填写《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装订于响应文件中。(格式见第六部分)。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内容及金额:即成交单位的响应内容、现场澄清确认内容(若有)及其成交总金额。
2、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20个月。
4、交货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结算方式
5.1结算单位:采购单位结算,结算前成交单位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单位;
5.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货物全部运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验收完毕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 3)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款项。
6、项目验收
交货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部件、专用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6.1交收检验:货物到货后,由最终用户、成交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货物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等。若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6.2验收依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本、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
7、售后服务要求
7.1保修期内,成交单位须提供不低于原厂规定的维修和保养服务,如因货物质量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
7.2质保期后成交单位须保证合理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为产品提供收费的终身维修服务。
8、知识产权
8.1供应商应保证所投货物产品及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被供应商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供应商承但。
9、违约责任
9.1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9.2成交单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货物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未使采购单位满意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蒲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采 购 合 同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成交单位)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在蒲城县财政局的全程监督管理下,由 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确定 成交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双方协商,于年月日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甲方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 (大写) (? )(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货物及服务。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通用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3)成交通知书
4)谈判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
6)澄清、承诺函(如有)
7)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3.考虑到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本项目货物及服务,并修补缺陷。
4.考虑到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5.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蒲城县财政局壹份。 第五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货物、设备、材料、工具和/或其它材料;
(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其它的伴随服务及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项目现场”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场地;
(6)“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条款、成交单位响应文件承诺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技术规格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必须等同或优于本项目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所述的标准。若乙方在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标准优于本项目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所述标准的,按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包装、运输及保险
4.1 乙方负责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包装、运输及保险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货物的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包装必须满足货物运输和装卸的要求,保证甲方收到的是无任何损伤的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4.3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外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包含但不限于如下):
收货人: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4.4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 “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5.伴随服务
5.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服务,包括本项目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中规定的附加服务:
⑴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⑵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⑶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⑷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⑸ 在乙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打包、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5.2 乙方应提供本项目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6.备品备件
6.1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⑴ 甲方从乙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⑵ 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
⑶ 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6.2 乙方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7.质量保证
7.1 质量保证期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7.2 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合同规定厂家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合格产品。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7.3 根据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所发现的缺陷。
7.4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5 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提出索赔,并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8.索赔
8.1 如果乙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甲方在配送、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⑴ 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⑵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⑶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第7.1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8.2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若索赔金额超过未付货款的,乙方必须用已收货款进行弥补。
9.付款
9.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10.变更指令
10.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乙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⑴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⑵ 交货地点;
⑶ 乙方提供的服务。
10.2 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乙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甲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11.合同修改
11.1 除了合同条款第10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2.转让
1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3.乙方履约延误
13.1 乙方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3.3 除合同条款第16条规定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3.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14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14.误期赔偿费
14.1 除合同条款第1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价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⑴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3.2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误期赔偿费达到最高限额;
⑵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⑶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腐败行为”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15.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5.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不可抗力
16.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6.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7.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8.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18.1 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18.2 对乙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甲方可:
⑴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⑵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乙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19.争议的解决
19.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
19.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合同语言
20.1 本合同语言为简体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按此书写。
21.计量单位
21.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22.适用法律
22.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3.通知
22.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23.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24.税款
24.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
2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25.合同生效
25.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 应 商: (加盖单位公章)
谈判时间: 目 录 1.响应函
2.响应报价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技术及商务响应偏离表
6.技术证明及方案说明
7.履约能力及售后承诺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说明(如有)
9.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方便评审时比较,各供应商可添加2级或多级目录及细分目录表等) 1.响应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本项目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件 份。 1.响应函
2.响应报价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技术及商务响应偏离表
6.技术证明及方案说明
7.履约能力及售后承诺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说明(如有)
9.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谈判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天(若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期结束);
4.若我方获成交,我方保证按谈判文件规定向贵方支付谈判代理服务费;
5.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有关不退还谈判保证金和拒绝谈判的条款;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唯一依据;
7.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供 应 商: (加盖公章) 详 细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地址: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年 月 日 2.响应报价表
2.1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本表价格应按谈判总价填写,须单独密封一份随响应文件一同提交。同时应保证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中仍有此表且一致;
3.满足价格扣除的供应商,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扣除类型,声明函与证明材料装订于响应文件“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之后;
4.若无价格扣除,备注栏填“无”,填写与扣除无关的其他信息,按“无”处理。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2.2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2.分项报价表列出产品报价明细,总价合计应与响应报价表一致。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资格证明文件 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11月至谈判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11月至谈判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或承诺加盖公章;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基本资格条件第6项按格式要求制作,其它项格式自拟,不可缺少,提供所需资料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2 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关于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开具的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特定资格条件第1-2项按格式及要求制作,其它项格式自拟,不可缺少。 3.3价格扣除:满足价格扣除的声明函及证明材料(如果有)。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 声 明 我单位参与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2016年6月 日至谈判前)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地 址:
邮 编: 年 月 日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说明书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计算,有效期为 天。 附: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 话: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的,请附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于此证明后,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加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授权代表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响应、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响应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署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计算,有效期为 天。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职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2.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关于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的要求(格式) 1)提供供应商主体关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查询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2小时内;
3)证据留存的方式: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行政处罚数量及黑名单数量,若两项数量不为“0”,还应将处罚内容或黑名单内容截图加盖公章;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记录,若存在,还应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日期、公布日期等截图加盖公章。 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4.1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注:1.本表须如实填写,“规格参数”必须详细、具体。
2.若货物没有具体型号和注册商标的须注明,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3.有单套配置清单的,按单套配置清单填写。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2备品备件清单(格式) 备品备件清单(如果有)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注:1.本表所列货物为产品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清单,若无备品备件此表可忽略。
2.供应商格式可自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表格。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技术及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注:1.谈判文件需求:指在谈判文件中采购人所提出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2.响应文件情况:指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3.偏离情况包括:无偏离、优于、低于,优于请说明情况。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6.技术证明及方案说明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自主编写; 标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人员简历表格。 7.履约能力及售后承诺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以下 内容:
7.1企业实力证明材料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2 项目质量保证承诺及方案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自主编写 7.3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措施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自主编写 7.4供应商认为其它履约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有)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说明(如有) 9.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它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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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电话:
年 月 日 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45号时代诺利达B区6层
邮 编:710001
电 话:029-62872880
网 址:www.sxbyzb.com
电子邮箱:sxbyzb@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西安新城支行
帐 号:456970100100086552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库房
1 四层平板货架 1200*500*1550 台 4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
2 主食底架 1200*500*300 台 3 采用201#38*38方管焊接。
3 大型冷冻柜 1924*960*1000 台 1 全冷冻
粗加工
1 双星水池带平板 1500*600*800 台 2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星盆兜采用厚1.0MM冲压不锈钢盆。带不锈钢下水地漏。
2 双层工作台 1500*800*80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层板采用厚1.0MM不锈钢
3 四层平板货架 1200*500*155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
4 绞切机 400型 台 1 一绞一切
热厨操作间
1 双眼吊汤炉 1300*700*50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侧板为1.0MM.台脚通采用1.0MM×φ50MM不锈钢连调节脚。双250W鼓风机.
2 灶间拼台 400*1100*800 台 3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
3 双炒双温灶 2000*1100*80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侧板为1.0MM.台脚通采用1.0MM×φ50MM不锈钢连调节脚。双550W鼓风机.
4 双眼大锅灶 2000*1100*80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侧板为1.0MM.台脚通采用1.0MM×φ50MM不锈钢连调节脚。双550W鼓风机.
5 油网烟罩 7000*1200*500 台 1 不锈钢排烟罩采用国家标准201#不锈钢磨砂板材,面板1.0mm厚;主支架为1.0mm厚(25mm*25mm)不锈钢方管,烟罩内置不锈钢隔油网,盛油槽,盛油杯等
6 四门冰柜 1.0立方 台 2 全钢,全发泡,铜管制作。
7 双通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2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通采用1.0MM×φ38MM不锈钢连调节脚。柜身采用厚1.0MM不锈钢。层板采用厚1.0MM不锈钢。补强撑采用厚1.0MM钢板。
8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3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层板采用厚1.0MM不锈钢
9 平冷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2 全钢,全发泡,铜管制作。
10 台面立架 1800*300*600 台 2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
11 四层菜架 1200*500*155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
12 双星水池带平板 1600*600*80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星盆兜采用厚1.0MM冲压不锈钢盆。带不锈钢下水地漏。
凉菜间
1 单星水池 600*600*80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星盆兜采用厚1.0MM冲压不锈钢盆。带不锈钢下水地漏。
2 四层货架 1200*600*155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
3 平冷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1 全钢,全发泡,铜管制作。
4 单通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通采用1.0MM×φ38MM不锈钢连调节脚。柜身采用厚1.0MM不锈钢。层板采用厚1.0MM不锈钢。补强撑采用厚1.0MM钢板。
5 台面双层架 1800*300*600 台 2 6 四门冰柜 1.0立方 台 2 全钢,全发泡,铜管制作。
面点间
1 双门蒸饭车 24盘 台 1 全钢,全发泡
2 电烤箱 两层四盘 台 1 二层四盘。带四套不锈钢烤盘。
3 双门发酵箱 台 1 全钢,立式
4 电饼铛 5KW 台 2 指针式温度调节器
5 电炸锅 7.5KW 台 1 全钢,立式
6 油网烟罩 6000*1200*500 ㎡ 1 不锈钢排烟罩采用国家标准201#不锈钢磨砂板材,面板1.0mm厚;主支架为1.0mm厚(25mm*25mm)不锈钢方管,烟罩内置不锈钢隔油网,盛油槽,盛油杯等
7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2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层板采用厚1.0MM不锈钢
8 木案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2 5CM厚桦木
9 四层货架 1200*500*155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
10 双星水池 1200*600*80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星盆兜采用厚1.0MM冲压不锈钢盆。带不锈钢下水地漏。
11 四门冰柜 1.0立方 台 1 全钢,全发泡,铜管制作。
12 饼盘车 12层 台 1 12层,放40*60盘子
13 和面机 25KG 台 1 全钢
14 搅拌机 B20 台 1 带三组搅拌头
15 压面机 80型 台 1 全钢
备餐区 1 五斗保温餐车 1800*750*800 台 2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层板采用厚1.0MM不锈钢
2 双层工作台 1500*750*800 台 2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层板采用厚1.0MM不锈钢
3 收餐车 800*500*900 台 2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底部为万向轮
4 热风消毒柜 1200*500*1800 台 1 120摄氏度高温、
5 开水器带底座 12KW 台 1 全钢全发泡
6 洗手池 2000*500*80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星盆兜采用厚1.0MM冲压不锈钢盆。带不锈钢下水地漏。
洗碗间
1 收污台 1000*600*80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星盆兜采用厚1.0MM冲压不锈钢盆。带不锈钢下水地漏。
2 双星沥水台 1500*600*800 台 2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0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星盆兜采用厚1.0MM冲压不锈钢盆。带不锈钢下水地漏。
3 双层工作台 1500*700*800 台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层板采用厚1.0MM不锈钢
4 保洁柜 1200*500*1800 台 2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通采用1.0MM×φ38MM不锈钢连调节脚。搪门采用厚1.0MM不锈钢。柜身采用厚1.0MM不锈钢。层板采用厚1.0MM不锈钢。
排烟系统
1 抽油烟风柜 15KW 台 1 15KW 2 风柜减震系统 配15KW风柜 台 1 配15KW风柜
3 风柜控制柜 配15KW风柜 台 1 配15KW风柜
4 油烟净化器 台 1 220v 50HZ
5 净化器支架 台 1 600*800
6 防火阀 600*800 套 1 定制
7 烟管 600*800 M2 168 1.0镀锌铁板
8 软连接 套 1 铜排
9 法兰 600*800 套 20 10MM 职工餐厅餐具
序号 品名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图片 备注
1 大五格加厚餐盘 个 150 加厚304#1.2mm无磁1斤
2 12cm双层碗 个 150 加厚304#1.2mm无磁双层
3 16cm双层碗 个 150 加厚304#1.2mm无磁双层
4 不锈钢勺 个 150 加厚304#1.2mm无磁
5 筷子 双 150 密胺材质防磨损处理27mm
6 调料味具五件套 套 30 加厚亚克力PP
7 餐巾纸座 个 30 加厚亚克力PP
8 双开门消毒柜 台 1 1.8m紫外线高温双消毒
9 打饭勺 个 8 加厚304#1.2mm无磁80CM
10 餐夹 个 3 east加厚304#1.2mm
11 不锈钢保温汤桶 个 1 加厚304#1.2mm双层发泡
12 长把打汤勺 个 2 加厚304#1.2mm无磁80CM
13 收餐台 个 1 采用201#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面板为δ=1.2MM不锈钢。台脚、横脚通采用1.0MM×φ25MM 不锈钢。层板采用厚1.0MM不锈钢
14 大号三层塑胶餐车 部 2 1031*501*980
15 下栏盆 个 10 54.5*382*175
16 四格餐具筐 个 2 59.5*53*54.5
17 榨水车 个 2 18 拖把 个 4 木柄 棉线
包间餐具
序号 品名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图片 备注
1 10.5"苏菲盘 个 50 材质:含骨粉50%,经2次烧 成 工艺: 采用HP017模式,1530℃,高温烧制,不含铅
2 8"骨碟 个 120 材质:含骨粉50%,经2次烧 成 工艺: 采用HP017模式,1530℃,高温烧制,不含铅
3 翅碗 个 100 材质:含骨粉50%,经2次烧 成 工艺: 采用HP017模式,1530℃,高温烧制,不含铅
4 汤更 个 100 材质:含骨粉50%,经2次烧 成 工艺: 采用HP017模式,1530℃,高温烧制,不含铅
5 茶杯 个 100 材质:含骨粉50%,经2次烧 成 工艺: 采用HP017模式,1530℃,高温烧制,不含铅
6 茶碟 个 100 材质:含骨粉50%,经2次烧 成 工艺: 采用HP017模式,1530℃,高温烧制,不含铅
7 圆形托盘 个 8 8 方托盘 个 4 9 茶壶 个 5 材质:含骨粉50%,经2次烧 成 工艺: 采用HP017模式,1530℃,高温烧制,不含铅
10 8L包间烧水壶 台 4 双层功率220v
11 下栏盆 个 8 610x490x300mm
12 卫生夹 个 5 304#1.2mm无磁
13 凉菜盘子 个 40 材质:含骨粉50%,经2次烧 成 工艺: 采用HP017模式,1530℃,高温烧制,不含铅
14 热菜盘子 个 40 材质:含骨粉50%,经2次烧 成 工艺: 采用HP017模式,1531℃,高温烧制,不含铅
15 汤窝 个 5 材质:含骨粉50%,经2次烧 成 工艺: 采用HP017模式,1530℃,高温烧制,不含铅
16 大汤勺 个 5 材质:含骨粉50%,经2次烧 成 工艺: 采用HP017模式,1530℃,高温烧制,不含铅
厨房杂品
序号 品名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图片 备注
1 尺五炒锅 个 3 2 尺八炒锅 个 3 3 二尺炒锅 个 2 4 带盘锅架 个 5 290*H40加厚无磁304
5 不带盘锅架 个 5 290*H40加厚无磁304
6 长把手钩 个 5 加厚无磁304 360mm
7 长把手勺 个 2 1200g 加厚手打一号
8 2#炒勺 个 6 1000加厚手打
9 2#手铲 个 3 1000g加厚手打
10 料勺 个 10 加厚无磁304
11 长把煎铲 个 2 34cm加厚无磁304
12 30cm油盆 个 6 30cm加厚无磁304
13 26cm油厘 个 6 26cm加厚无磁304
14 30cm钢炒漏厘 个 8 30cm加厚无磁304
15 11"钢丝笊篱 个 8 11"不锈钢
16 八味盒 套 5 15*6日式加厚款
17 16cm味盅 个 30 16*1.0mm无磁304 18 14cm味盅 个 30 14*1.0mm无磁304 19 18cm马斗 个 50 18*1.0mm无磁304 20 20cm马斗 个 60 20*1.0mm无磁304 21 14cm马斗 个 50 14*1.0mm无磁304 22 腰斗 个 6 大号1.2mm无磁304 23 15cm松木砧板 个 6 15*50cm广式防裂处理
24 二号片刀 把 10 特制三和钢加厚
25 斩切刀 把 2 特制三和钢加厚
26 削皮刀 把 10 塑胶柄
27 刮皮刀 把 10 木柄特制不锈钢
28 刨丝机 个 1 塑胶加厚
29 蔬菜插 个 2 加厚无磁304
30 30cm钢盆 个 20 1.2mm无磁304
31 36cm钢盆 个 20 1.2mm无磁304
32 40cm钢盆 个 10 1.2mm无磁304
33 40cm钢漏盆 个 5 1.2mm无磁304
34 60cm钢盆 个 5 1.2mm无磁304
35 30cm汤桶 个 10 04款复合采用304B不锈钢,平盖可重叠,3.0mm厚
36 45cm汤桶 个 5 04款复合采用304B不锈钢,平盖可重叠,3.0mm厚
37 保鲜盒6101 个 40 400*265*123
38 保鲜盒6102 个 80 348*235*113
39 保鲜盒6103 个 40 300*205*105
40 保鲜盒6104 个 60 260*175*100
41 45L整理箱 个 15 45L
42 面粉车 个 2 采用304B不锈钢,3.0mm厚
43 12L电饭锅 个 1 12L
44 30cm防爆高压锅 个 2 30CM
45 商用大功率30L高压锅 个 1 30L大功率商用
46 电磁炉 台 1 2000w商用大功率
47 60*40深托盘 个 20 19款加厚1.2mm无磁304#B型
48 50*35深托盘 个 10 19款加厚1.2mm无磁304#B型
49 60*40浅托盘 个 20 19款加厚1.2mm无磁304#B型
50 60*40带眼托盘 个 20 19款加厚1.2mm无磁304#B型
51 1m擀面杖 个 1 1M木质
52 30cm面杖 个 1 30cm木质
53 小对擀 对 3 25cm木质
54 上馅板 个 10 牛角
55 走锤 个 1 56 吸油纸 卷 2 600*400
57 煲汤袋 板 3 15*13
58 保鲜膜 件 2 614
59 保鲜袋 卷 6 加厚30*40
60 200g粉碎机 个 1 200g商用大功率
61 搅拌机 个 1 2000w商用大功率
62 打蒜机 个 1 2001w商用大功率
63 厨用剪刀 个 6 大力鸡骨剪
64 隔热手套 双 2 加厚阻燃隔温
65 240L带轮垃圾桶 个 3 240L
66 垃圾袋 卷 10 400*500
67 二号周转箱 个 20 480*360*350
68 二号绿菜筐 个 20 480*360*350
69 60*40白色菜筐 个 30 445*350*130
70 45*36白色菜筐 个 40 320*238*100
71 25*30白色菜筐 个 30 402*303*119 桌椅家具
序号 品名及规格 单位 数量 规格材质 备注
1 快餐椅子 把 122 椅面采用2.5厚的三聚氰胺板,达到国家E1级环保标准,经过防虫、防腐的化学处理,强度高,刚性好不变形,防刮花,耐磨,耐高温;优质厚实钢架3mm,便于移动,厚实稳固。喷木纹烤漆。油漆:德国易涂宝及台湾大宝 PU 聚脂油漆,符合国际 E1 级环保标准。 2 1.2*0.8长条桌 张 26 桌面采用2.5厚的三聚氰胺板,达到国家E1级环保标准,经过防虫、防腐的化学处理,强度高,刚性好不变形,防刮花,耐磨,耐高温;优质厚实钢架,便于移动,厚实稳固 4人台
3 1.4*0.8长条桌 张 3 桌面采用2.5厚的三聚氰胺板,达到国家E1级环保标准,经过防虫、防腐的化学处理,强度高,刚性好不变形,防刮花,耐磨,耐高温;优质厚实钢架,便于移动,厚实稳固 6人台
4 2m木圆桌 张 2 采用纯实木橡木板50mm,喷环保漆基材:优质板,绿色环保产品,甲醛含量≤0.1mg/L 密度≥760 ㎏/m3,静曲张度≥51.2Mpa,吸水膨胀率≤8.1%;油漆:德国易涂宝及台湾大宝 PU 聚脂油漆,符合国际 E1 级环保标准。 12人台
5 1.2m连体转盘 块 2 转盘;铝合金小盘心,直径15cm,轴承为进口高精密精钢双滚针轴承,玻璃采用优质钢化玻璃,厚度为12mm,玻璃边缘鸭嘴型边,边沿精磨定制加工而成,耐热程度比普通玻璃高4-5倍。底托是新型复合材料玻璃钢底座,并设表层封闭式金/银色,喷/烤漆,直径38cm;承重200KG,色泽亮丽,永不掉漆,不褪色,不生锈 6 1.6m木圆桌 张 2 采用纯实木橡木板50mm,喷环保漆基材:优质板,绿色环保产品,甲醛含量≤0.1mg/L 密度≥760 ㎏/m3,静曲张度≥51.2Mpa,吸水膨胀率≤8.1%;油漆:德国易涂宝及台湾大宝 PU 聚脂油漆,符合国际 E1 级环保标准。 10人台
7 0.9m连体转盘 块 2 转盘;铝合金小盘心,直径15cm,轴承为进口高精密精钢双滚针轴承,玻璃采用优质钢化玻璃,厚度为12mm,玻璃边缘鸭嘴型边,边沿精磨定制加工而成,耐热程度比普通玻璃高4-5倍。底托是新型复合材料玻璃钢底座,并设表层封闭式金/银色,喷/烤漆,直径38cm;承重200KG,色泽亮丽,永不掉漆,不褪色,不生锈 8 包间木椅 把 44 1.框架:采用壁厚为1.2mm优质实木材料;材料硬度均达到15HW,光滑平整无焊渣,牢固度好,3.表面处理: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喷漆工艺,经过多次打磨,多次喷涂后成型,采用丙烯酸改性烤漆,4.海绵:采用60mm高回弹海绵,弹力好,不易变形,5.面料:高档面料,并可以进行额外的防污及阻燃处理,椅背:人性化弧度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响应报价(元) 交货期 质保期 备注
¥: (报价大写): 序号 品名 单价(元)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2 3 …… …… …… …… ……
总 计 大写(¥小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编号 货物名称(含主要部件) 型 号 注册商标 制造商 产 地 规格参数 备注
…… …… …… …… …… …… ……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2 … 序号 谈判文件需求 响应文件情况 偏离情况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