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久和-YC2019-009)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重启招标公告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其“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久和-YC2019-009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数 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技术参数 | 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145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要求 |
3、 投标方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及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两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和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 (6)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必须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②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两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验后退回。 4.以上资料(含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密封好一起递交)请于开标前送达,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市采购办提出申请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 6.报名时间: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4日下午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标书并进行网上报名,拟投标人通过网络招标文件的,可于报名截止前将投标报名表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 7、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保证金:29000元整。投标人须在2019年7月1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账户名: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007 3290 1471 开户行:中国银行宜春市宜阳支行 9、电子化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18日上午9:00整 (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采购单位: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泸洲北路第二幼儿园项目部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5807958228 11、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春市天宝路台商大厦1601室 报名联系人:李梦芝 0795-3275611 项目联系人:李琰 13607955905 E-mail: 15279566111@163.com 邮编:336000 12、信息查阅方式: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看公告,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标书。 1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4.投标人须知: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2)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4)本项目只针对符合资格条件和技术条件的供应商。 15、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6、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17、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 18、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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