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湘潭大学南苑学生综合食堂厨房设备建设项目(包1)增补合同 |
公告日期:2019年6月26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8]006717号-1补1 |
采购人(全称):湘潭大学(甲方) |
供应商(全称):长沙永瑞厨具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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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南苑学生综合食堂厨房设备建设项目增补计划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5670号 |
(3)项目内容:湘潭大学南苑学生综合食堂厨房设备建设项目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周老师。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67250 |
大写:陆万柒仟贰佰伍拾元整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A060899-其他厨卫用具 | 长沙永瑞厨具有限公司 | 其他厨卫用具 | 否 | | | 1 | 批 | 67250.00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06月19日,履行期限:15天。 |
地点:湘潭大学 |
方式: |
4.付款 |
1、货到安装验收调试合格后,湘潭大学向中标方支付95%的合同款;剩余5%合同款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内,经甲方验收确认合同,按质保期年度等额支付质保金。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19-06-19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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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0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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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廖永安 | 委托代理人:刘玉桃 | 电 话:58292065 | 电 话:0731-86396877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支行 | | 帐 号:180337010400042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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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12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