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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8、10号线场段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广东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9-06-25
地铁8、10号线场段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 项目编号: 44030020130021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地铁8、10号线场段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020130021001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报名 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9年06月25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09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06日18: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07日18: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工
办公电话: 07558323272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淑莉
办公电话: 075523999464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0020130021001001
标段名称: 地铁8、10号线场段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2019-06-25 09:00 受理报名结束时间: 2019-07-09 18:00
工程地址: 深圳市
招标部分估价: 899.49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逐轮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本次招标内容: 地铁8、10号线场段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主要包括灶具、冷库、冷柜、油烟净化装置、厨房自动化设备、自动计费收费餐盘系统、工作台及辅助卫生器具等。
投标报名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生产商;\n(2)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标体系认证;\n(3)投标人需具备国家质监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n(4)投标人需具备深圳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n(5)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2013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的;或自2013年以来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或从2013年1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行贿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机关调查的投标人不被接受;或自2013年以来被深圳市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的投标人不被接受。\n(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招标公告日往前推)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业绩不低于400万元合同额的员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将以下资料送往招标代理处。(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东座1411房)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营范围证明文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标体系认证证书、国家质监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深圳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单个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等资料; 2、上述企业资质和业绩要求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招标代理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与网上递交的报名资料保持一致。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报名地址:https://www.szjsjy.com.cn: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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