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重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7-02 |
采购目录: 厨房电动废物处理器 配置要求: 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或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技术参数 品牌 备注1 不锈钢烟管 800*500 50 ㎡ 采用1.2mm不锈钢板焊接而成,按环保标准要求安装. 2 湿式一体式烟罩 L*1350*800 6.4 米 "1.复合式湿法油烟净化技术,根据传质双膜理论原理对油烟气体进行洗涤、碰撞、吸收、冷凝、过滤等工艺处理。 2.排风烟道内无积油,室外不安装引风机,保证三年烟道免清洗。 3.设备配备自动清洗,特级防火设计。 4.为避免能源浪费,必须单元化设计,各单元的动力装置的启停分别控制;根据需要单独开启。 5.执行标准: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即室外油烟排放浓度长期低于1.0mg/m3。 6.材料材质要求:油烟净化一体机材质整体采用1.2MM201#不锈钢制作;电机1.5KW/380V,电机选用国内优质品牌,配备电机保护功能等,保质3年。7.给排水管采用不锈钢管制作" 3 一体式烟罩 L*1500*800 3.6 米 "1.根据传质双膜理论原理对油烟气体进行吸收、冷凝、过滤等工艺处理。 2.室外不安装引风机,保证三年烟道免清洗。 3.设备配备特级防火设计。 4.为避免能源浪费,必须单元化设计,各单元的动力装置的启停分别控制;根据需要单独开启。 5.材料材质要求:油烟净化一体机材质整体采用1.2MM201#不锈钢制作;电机1.5KW/380V,电机选用国内优质品牌,配备电机保护功能等,保质3年。" 4 不锈钢排水管件 1 批 排水管件与烟罩排水匹配,含灶具移位,安装给排水管件。烟罩排水地下管道开沟和恢复由甲方实施。 5 低噪音风柜(排水蒸气) 3KW/380V 1 台 6 镀锌烟管(排水蒸气) 300*300 20 ㎡ 采用1.0mm镀锌板焊接而成,按标准要求安装. 7 封墙板 L*1300*25 6.4 米 材质整体采用1.2MM201#不锈钢制作。 8 风机控制线 3*6+2*4 1 项 向导线 9 安装及辅助材料 1 项 含开墙,打洞及修补。 10 旧设备拆除 1 项 旧设备由甲方指定位置放置,吊顶拆除,恢复由甲方负责。 11 环保检测费 1 项 进风口油烟浓度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检测。 总计 | ¥136,000.00 | 1(件) | ¥136,000.00 |
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包含餐饮业油烟),原件扫描上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为厨房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有厨房设备或酒店设备生产)。原件扫描上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和网站查询截图,证书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具有治理油烟合格的业绩,出具相应油烟检测报告(内容包含有油烟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格的检测结果),原件扫描上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提供湿法一体机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出具相对应的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包含有油烟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合格的检测结果检测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6.供应商若是外地企业的,须在重庆市内工商部门注册一年以上自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如外地企业在当地没有自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应授权当地售后维修机构。外地企业在当地自有机构或授权机构,以及本地企业必须出具该企业或机构自有的有效的当地环保或环保授权部门颁发的餐饮业油烟治理资质证书复印件。自有机构或授权机构出具的营业执照上有厨房设备或油烟净化设备维修或售后,以及该维修机构或授权机构的单位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及单位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7、供货商报价时需到现场勘查,并在网上提交勘查证明。
中标人须进行原件候审,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验收标准:
1.按环保检测要求进行安装;
2.厨房油烟抽排设施按招标技术参数及重庆相应标准进行严格验收;
3.实施油烟治理后,需经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现场检测,提供检测报告(三份)。未达到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的规定和油烟检测报告评审不合格、油烟蒸汽抽排效果不佳,整体验收作为不合格处理,投标人在5日内完成整改,直至合格,同时承担相应损失;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1、由财政部门付款的情况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
(4)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2、由采购人付款的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载明付款方式。
3、预付款相关规定
不支付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付款
1、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3、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