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2-31 |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对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区食堂专业团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GK15D205C055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01月04日至2016年01月08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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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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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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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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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专业团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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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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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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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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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模板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4) 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5) 本项目投标人不能兼投以下两个项目:1.项目名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区食堂粮油、干货等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GK15D206A0556Z;2.项目名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区食堂肉菜供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GK15D207A0557Z。
(6)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A.)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 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 《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B.)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C.)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020-87776423 | 电话: |
传真:020-87685201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9号楼二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潮田工业区 |
邮编:510070 | 邮编:510050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 |
帐号:712057741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