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2-31 |
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首期工程北京路站泰康路出入口通道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第二次)
广州地铁集团公司就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首期工程北京路站泰康路出入口通道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业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8号建设事业总部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首期工程北京路站泰康路出入口通道施工图审查服务
三、实施地点: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首期工程北京路站
四、工程概况:
北京路站I号出入口及A端风亭位于车站南侧,北京路与万福路交界十字路口的东南角,新增通道与车站I号出入口相连,下穿北京南路,在泰康路南侧设出入口。隧道长度约75米,工法为顶管+明挖施工。
五、资金来源:广州市政府筹资
六、比选内容
本次六号线首期工程北京路站泰康路出入口通道施工图审查服务标段划为1个标段,施工图审查标段比选范围为六号线首期工程北京路站泰康路出入口通道的施工图审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设计里程、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本施工图审查范围。
如果本合同实施期间,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本线路需要延长或增加站点,在工程同步实施的情况下,本合同对应的施工图审查范围应做相应调整。施工图审查范围变化部分的费用沿用原合同计费原则计取,并相应签订补充协议。
七、响应价格
本项目对应的工程费估算为3147.44万元,以人民币柒万元整(¥7万元整)为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费。
八、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和隧道、或公共交通、或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行政区域为广州市。
(二) 响应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 响应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四) 响应人已按照附录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比选申请人声明。
(五)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
(六) 在本公告发布时,响应的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被拒绝的投标人名单见附录2“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七) 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年龄65岁以下。
九、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响应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正本1份,副本1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请按下列次序将资料装订成册
(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3)按本公告第八点“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提示所需的资料。
十、其他
若施工图审查单位为中选施工图审查范围内的工点设计,该工点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任务由招标人与施工图审查标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若第二中选候选人放弃则与第三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若第二、三中选候选人均放弃则该部分重新比选。
十一、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电话: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12楼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www.gzmtr.com”,请登录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
十二、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8号建设事业总部总工程师室。
十三、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2016年1月6日~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十四、发售比选文件时间业主另行通知。
联系 人: 黄志辉
联系电话:020-83155740
传 真:020-83155559
2015年12月
附录1
比选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比选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比选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比选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比选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比选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录2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序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5 |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6 |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7 |
广东鑫进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8 |
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9 |
苏州市赫华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北京千驷驭电气有限公司 |
11 |
佛山市骊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2 |
深圳市联邦佳维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附录3
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2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 |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4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5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6 |
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7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 |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9 |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
10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1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
12 |
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3 |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14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15 |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16 |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17 |
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电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 |
广州电力设计院 |
21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22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23 |
广东冶建施工图审查中心 |
24 |
中铁西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 |
中铁四院集团广州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 |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7 |
广州汇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8 |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
29 |
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30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31 |
深圳市利德行投资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
32 |
广州地铁设计院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 |
33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4 |
广州市设计院 |
35 |
四川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