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1月4日17时。 2、交货地点:佛坪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截止时间1月17日不按期交货的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供应商提供货物与采购人要求的参数不符,需无条件更换,如出现弄虚作假、不合格产品三次以上(含三次),供应商3年内不得参与本县采购活动。 3、所报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所要求的品牌,外观、内在配置,本项目配置参数不接受负偏差。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采用最低报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到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书,同时交纳保证金800元(交纳采取现金或汇款方式),按期供货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不按期供货或验收不合格,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询价单中报价含所有费用;并且实行一次性报价,报价之后不得更改。 6、参加佛坪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的供应商,无论现场报价或传真报价请提交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概不受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带资质原件,若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7、 售后服务按国家同类产品标准执行。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传真):8915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