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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委托,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2019年邕宁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试点学校学生餐桌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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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YNZC2019-G1-00011- GXRZ |
项目名称:2019年邕宁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试点学校学生餐桌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9年07月08日 |
定标日期:2019年07月29日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新鸿发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 |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贰拾柒万伍仟元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 |
评审专家名单:评标委员会组长:吴登福 评委:、朱国庆、裴建新、谢燕萍、滕永参(业主评委) |
交货期/工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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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和美巷15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滕老师 0771-3482153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0层01号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800672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梁工0771-5800672 |
五、监督部门:邕宁区财政局 |
质疑电话:0771-5800672 |
投诉电话:479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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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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