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08-13 |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8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人民法院委托,现就平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PYCG19080909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提前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在本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现场收取)),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网址 :http:// www.pyztb.com/或http://www.zjzfcg.gov.cn,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http:// www.pyztb.com/、http://www.zjzfcg.gov.cn) 。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 上午09:30 七、投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八、开标时间:2019年9月3日 上午09:30 九、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3、本项目属分散采购项目,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县分网上发布公告,提供开标评标场地,没有招标文件审核、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及合同履约监管的职能。对招标文件或开标评标过程有疑义的,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答复、合同履约不满意的,向监管部门平阳县财政局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15088585331 联系传真:0577-88113837 地址:温州市牛山北路牛山商务大厦9楼 2、采购人: 平阳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889937 联系传真:0577-63889937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与良农路交叉口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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