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内蒙古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08-19 |
内蒙古包钢医院采购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 |||||||
二、更正内容
| |||||||
三、采购人信息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钢医院、永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