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禄劝县屏山第一幼儿园教学设备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计划编号:4530128JH20190012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禄劝县屏山第一幼儿园教学设备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2计划编号: 4530128JH201900122 1.3招标内容:禄劝县屏山第一幼儿园教学设备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A包:(户外玩具及儿童家具、办公家具)各一批共计1982150元; 1.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5交货时间及质量要求:中标后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累加计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质量要求: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幼儿设备必须无毒、无害、环保、有利于幼儿身心发展;其中,A包儿童家具质量符合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验收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产品将被拒收或者取消供货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和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拒不服从配合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1.6送货地点:禄劝县屏山第一幼儿园(采购人指定地点); 1.7付款方式:0:2:4:4付款方式,四年付清。 1.8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8.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为(2016年-2018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 3 年或2018年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3)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2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若检测报告或合格证随设备一起的在验收时候必须提供); 1.8.3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三年的上门免费运行维护、清洁保养、安装等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1.8.5窗体顶端 1.8.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窗体底端 1.8.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