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新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08-23 |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莎车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莎车县教育局(寄宿制学校厨房设备、生活用品、课桌、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莎车县教育局(寄宿制学校厨房设备、生活用品、课桌、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JXS(GK)2019-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丽
项目联系电话:180979651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莎车县教育局
地址:莎车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南
联系方式:唐江 159993115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邹丽 18097965177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市恒昌一期17号楼1单元3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寄宿制学生厨房设备、办公家具,预算价327万元;
第二包:寄宿制学生生活用品,预算价96万元;
第三包:寄宿制学生课桌椅,预算价58万元;
第四包:薄弱学校电力改造,预算价154万元;
第五包:薄弱学校电力改造,预算价166万元;
第六包:艾力西湖、荒地校园网络建设,预算价49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3)开户许可证原件;(4)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季度完税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反商业行贿承诺书。资质要求:第四、五包投标企业均须具备电力工程安全施工许可证,同时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三级)级以上(10KV输变电安装)。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并准备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31日 10:00 至 2019年09月16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恒昌一期17号楼1单元301室、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喀什市恒昌一期17号楼1单元301室、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处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7日 16: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7日 16:30
六、开标地点:
莎车县市民中心三楼政府采购中心1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
(4)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季度完税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反商业行贿承诺书。
资质要求:
第四、五包投标企业均须具备电力工程安全施工许可证,同时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三级)级以上(10KV输变电安装)。
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并准备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