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8-2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项目施工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81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长沙市工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长沙县,地处远大三路以北,黄兴大道以东、湖南警察学院以西。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的总用地面积为124266 ㎡,净用地面积为94313 ㎡(约142亩)。总建筑面积约659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2034 ㎡,地下建筑面积为3882㎡,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地上6层,建筑面积8378㎡,地下1层,建筑面积3625㎡,建筑高度为23.7m)、2#栋(地上4层,建筑面积4145㎡,地下1层,建筑面积168㎡,建筑高度为16.7m)、3#栋(2593㎡,地上2层,建筑高度为15m)、4#栋(1485㎡,地上2层,建筑高度为8.3m)、5#栋(3913㎡,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7.3m)、6#栋(地上4层,建筑面积5106㎡,地下1层,建筑面积89㎡,建筑高度为17.3m)、7#栋(2230㎡,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7.6m)、8#栋(3910㎡,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7.3m)、9#栋(3902㎡,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7.3m)、10#栋(3910㎡,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7.3m)、11#栋(3902㎡,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7.3m)、12#栋-13#栋(14918㎡,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9.7m)、14#栋(3370㎡,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5.8m)、垃圾站一(77㎡,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6.8m)、垃圾站二(77㎡,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6.8m)、门卫室一(74㎡,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3.7m)、门卫室二(44㎡,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3.7m)】,其中单体最大建筑物的最大单跨径为27米。工程造价约20000万元。 2.4 工程造价: 约20000万元 2.5 工期要求: 36个月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各建筑物施工总承包,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方工程场内平衡、基坑支护采用放坡、人工挖孔桩)、主体工程施工、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等;含项目场区内室外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围墙、室外给排水、亮化照明、弱电工程预留预埋(只含建筑物内范围)等工程。主体招标内容不包括外电接入工程(需专业资质)、弱电工程(不包含预留预埋)(需专业资质)等专业工程及电梯、空调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除管道部分)、厨房设备、办公设备等设备采购及燃气接入、自来水开梯项目及前期已招标并实施的场地平整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3 人、安全员 3 人、质量员 2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及相关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将党建工作、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纳入招标文件作为项目审查资格条件的通知》,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关于党建工作的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承诺书”)。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8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年 8 月 15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 8 月 19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0 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5.0.0(工程建设施工投标版)2018-06-25 ,请各投标人及时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通过以上途径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造价师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93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按流程完成信息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查询;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9.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10. 招 标 人长沙市工务局 11.本项目行政监管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