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08-26 |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一、项目名称:购买食堂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 4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在南通地区注册有餐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非本地企业应在南通有注册的分支机构,不允许转包,拒绝联合体投标。 3、具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食堂经营管理经验(须提供合同及被经营管理单位出具的经营管理人数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具有国家规定的餐饮服务许可的独立法人(餐饮服务许可证)。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资格后审材料”。 五、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万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汇票。 在2019年9月8日17时前交至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现场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后,方可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 3、履约保证金:2万元。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退还(无息)。 由于成交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4、账户及联系电话: 账户名:南通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报业大厦支行 账号:471558227682 联系电话: 0513-68506341 七、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9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农路246号)一号楼8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3-68506341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46号 十、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附件:附件.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