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8-29 |
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源海关的委托,就“河源海关饭堂改造项目包组二饭堂设备采购(重招)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LZ0119HY00QY59A)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LZ0119HY00QY59A
项目名称:河源海关饭堂改造项目包组二饭堂设备采购(重招)项目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方式:0762-318315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源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河源市河源大道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赖先生0762-336606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小姐 0762-318315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8月07日
中标日期:2019年08月29日
总中标金额:11.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河源市鸿铭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富民工业园B区联体厂房D栋南栋首层 | 11.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负责人刘俊英 ,成员洪青梅、邓诗琴、朱倩、曹丽霞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源海关的委托,于2019年8月7日就 河源海关饭堂改造项目包组二饭堂设备采购(重招)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LZ0119HY00QY59A)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CLZ0119HY00QY59A)
2、采购项目名称:河源海关饭堂改造项目包组二饭堂设备采购(重招)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4570.0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中标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河源市鸿铭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严志勇
地址: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富民工业园B区联体厂房D栋南栋首层
6、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饭堂设备采购 | / | 1项 | 110000.00 |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 110000.00 |
7、评审日期: 2019年8月28日
评审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9楼903单元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刘俊英 ,成员洪青梅、邓诗琴、朱倩、曹丽霞 。
8、评审意见(非招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 技术商务 得分 | 价格 得分 | 综合 得分 | 推荐排名 |
河源市鸿铭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68.80 | 27.00 | 95.80 | 1 |
广东豪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37.00 | 30.00 | 67.00 | 2 |
河源市宏明厨房节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19.00 | 27.00 | 46.00 | 3 |
河源市速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不通过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性审查表》中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及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的条款,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节能产品;(2)环保产品;(3)投标报价(由低到高);(4)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9、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10、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赖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366064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赖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366064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曾小姐 联系电话: 0762-318315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曾小姐 联系电话: 0762-318315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