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08-29 |
洞头区女子民兵连宿舍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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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头区女子民兵连宿舍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位于洞头区北岙街道,建设规模:室内翻新装修面积约300m2、厨房设备、给排水及强弱电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概算约65.0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室内翻新装修面积约300m2、厨房设备、给排水及强弱电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中标后提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时间: 各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通过“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http://xxgk.dongtou.gov.cn/col/col1378651/index.html)”栏目。 4.2注意事项: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2. 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先行招标文件等电子资料,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前1小时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统一组织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务必及时购领招标文件等资料;本工程实行不记名制度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价格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采用现金形式装在信封内密封,并在封口处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未盖章,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单位应于2019年9月6日9:30前在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68#会议室向招标代理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提供的资料有:1)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复印件、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4)授权委托人需投标企业在职员工证明(须在投标企业缴纳社保连续最近1个月及以上的员工,并携带相关证明原件或公证件),若未能齐全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6.2 收标、开标地点: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68#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http://xxgk.dongtou.gov.cn/col/col1378651/index.html)”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 N挂网资料19.8.29 (2).z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