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09-25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铁路客车餐车用电磁灶及配件第二次 采购 (11909025)
(二)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注: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三)有关要求
1、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1 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各标段须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
1.2本次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按总价确定供货单位。数量为预估值,按实际需求供应,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1.3 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1.4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核发的采购订单供货,并于接收采购订单10个工作日内送达要求地点,供应商承担包装、运输(包含产品上楼入库)等所有相关费用。
1.5 使用单位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集团公司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质量保证及售后、验收
2.1 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2.2 投标单位供货产品必须为符合技术规格书描述的全新合格产品,合格证、技术检验资料齐全,外观包装完好。
2.3 售后服务及要求:出现问题,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
2.4 质量保证期相关约定:生产厂家提供物资的质量保证期按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要求执行,整体电磁灶质保3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物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总公司未明确规定的,质保期不少于1年。
3、 招标技术要求
3.1 产品性能、质量须达到《关于印发的通知》(运装客车[2004]4号)标准技术要求。
3.2 投标产品所配套的铁路厨房设备生产厂家须通过铁科院或主机厂技术审查,整机产品通过CRCC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证书原件招标现场备查。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投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及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代理商投标须在标书中提供产品整机生产厂家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整机生产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同时,代理商还须提供整机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含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 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4.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 投标报名表 (见附件1)、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0371-56835857)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2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时 11:00时,下午14:00 17:00时(北京时间);
4.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5.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6.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7.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512室,联系电话:0371-6832535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王工:0371-68375304
(二)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联系人:寇工
联系电话:0371-6832062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421)
邮编:450004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56835856
传真:0371-56835857
2019年9月25日
附件:1.投标报名表
2.招标物资一览表
信息来源:http://m.ztwz.com/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