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北京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10-31 |
其他说明:
一、投标报价要求
1、临建材料及厨房设备暂定工程量清单:(见附件:报价单)
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实际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该报价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保护、装卸、现场指导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全过程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3、招标方根据中标方供货情况有权对中标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中标方不得有异议,而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补偿。
二、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机械设备材料应有《质量保证书》,测量工具材料应有出厂鉴定证书,消防材料厂家需有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五金电器产品具有国家3C认证;
3、机械设备保修6个月。
三、计量与结算方式
1、临建材料及厨房设备供应量的计量结算方式:投标方按招标方工程清单中的单位计量,经招标方验收审核;
2、中标方每月将经招标方审核的供货数量汇总后报招标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其中送货单必须由招标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方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结算时间:供货完毕后中标方一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结算资料,三个月内完毕结算。
四、付款方式
1、按招标方所提供的计划供货,供应数量按中标方供货到招标方所收到并确认的数量为准。每月21号,中标方凭上月20号至当月21号招标方签收的送货单向招标方进行月度结算,经招标方审定后于次月的30日前支付审定供货款的80%,当年供货的余款在春节后一个月内付清;
2、付款时,中标方应提供加盖其单位发票专用章的临建材料及厨房设备发票,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中标方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假发票,除补真票外,并按相关税法规定处以双倍罚款及滞纳金,如因提供虚假发票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招标方将永久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