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10-29 |
一、 采购人名称:平湖市水利局
二、 供应商名称:平湖市奥洲餐饮配送管理有限公司
三、 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市水利局食堂服务项目续签
四、 采购项目编号:银建(平)采磋2018-05
五、 合同编号:2018-40220
六、 合同内容: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同总额(元) | 预算金额(元)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平湖市水利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如下: 1.服务方式及内容:承包人负责食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制定合理采购计划,对采购的食品、蔬菜、调料、日常用品等原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每日收支统计及准确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证食堂收支基本平衡;做好物品的管理,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 (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及水电、燃料的费用) 2.服务要求:按五常法管理、达到A级餐饮服务标准。 3.服务期限:暂定一年,自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底。如果续签,续签最长不超过一年。 4.承包人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调派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承包人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二、相关岗位配置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素质良好,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会普通话。专业技能经过公司培训并合格,符合上岗要求。 (1)厨师1人,55周岁以下,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健康证,有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 (2)杂工2人,48周岁以下,有健康证; 承包人按照上述岗位设置配置人员,实际工作中根据任务要求,科学合理分工调配,如需调整工作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合同期内,厨师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 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四、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一)食堂设备、工具等 1.平湖市水利局职工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承包人免费使用,承包人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2.碗、勺、筷、盘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提供,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 (二)用餐时间及服务 1.承包人提供正常工作日的中餐、晚餐服务。中餐服务时间为11:30-12:30,中餐提供2荤2素2半荤半素+时令水果一份(根据任务要求可另做调整)。晚餐冬令服务时间为17:00-17:45、晚餐夏令服务时间为17:30-18:15,晚餐每天提供新增1荤1素1半荤半素菜肴(晚餐1荤1素1半荤半素菜肴必须是新鲜烹饪,不得与中午的菜肴相混淆)(根据任务要求可另做调整)。中餐就餐人数约5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10人。(具体就餐人数以实际为准,此就餐估计人数不作为今后调整人工费服务价格的依据)。 2.承包人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每周中餐菜肴品种不少于20个,菜单必须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认可方可执行;承包人必须每天拟定菜单,提供采购人审核;用餐以打菜形式,每份中餐标准为1荤1素1半荤半素+汤+时令水果1份;每份晚餐标准为1荤1素1半荤半素+汤;中晚餐每份标准均为8元(具体根据成本测算,可适当调整)。 3.包厢供采购人工作接待使用,根据工作要求,承包人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菜肴品种要求搭配科学、经济实惠、花色多样、变换及时,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 4.承包人在食堂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等特殊时期用餐。遇特殊情况,采购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承包人按照工作要求调整工作时间。 5. 用餐之外的特殊服务另行协商。 6.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承包人须提供午餐及晚餐的包厢服务工作。 (三)服务质量要求 1.承包人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服务期内的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负责。 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A级餐饮服务标准订立服务规程。承包人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承包人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每月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餐厨垃圾要分类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7.承包人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食堂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8.承包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工作人员的年龄、职业资格、综合素质等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7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承包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9.承包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具体措施见第八部分其他要求及相关说明)。 10.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七、 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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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平湖市水利局
联系人:宋成成
联系电话:0573-85118039
传真:0573-85130063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陆卫忠
监督投诉电话:85013033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水利局食堂外包采购合同2019.doc
5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