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9 17:14
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2019年10月23日进行 竞争性磋商 ,现 磋商 工作已结束,根据 磋商小组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成交复函” ,现将 磋商成交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C2019-348
三、采购人名称:合阳县公安局
1、地址:合阳县城关街道办九龙大道
2、联系人:合阳县公安局经办
3、联系方式:0913-551592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1、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 (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2、联系人:张婉迪
3、联系方式:029-85721671/2/3/4转8005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六、定标日期:2019-10-28
七、 磋商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 :西安大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2、成交 金额:285000.00元
3、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青年北街175号
4、联系人 :孙佳丽
5、联系电话 :13389285631
6、合同履行期 :
7、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4275.00元
标的清单:2019-348报价明细单.docx
八、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 | 项目用途 | 项目性质 | 备注 |
1 | 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1 批 | 314040.00 | 自用 | | 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一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九、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杨创创、杨鸣 | 张勇 |
十、其他事宜:
/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婉迪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721671/2/3/4转8005 029-85721675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9-10-29
相关附件:
2019-348 合阳竞争性磋商文件厨具.doc
栏目来源:http://113.200.80.230/notice/noticeaf
rame.do?noticetype=5 .pageNum=1 eters%5B
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SDZC2019-348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DZC2019-348 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515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PAGEREF _Toc15152 3 HYPERlink \l _Toc2266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22662 6 HYPERlink \l _Toc24880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24880 6 HYPERlink \l _Toc26466 二、项目说明 PAGEREF _Toc26466 10 HYPERlink \l _Toc28076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PAGEREF _Toc28076 10 HYPERlink \l _Toc25564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PAGEREF _Toc25564 11 HYPERlink \l _Toc11030 五、磋商担保 PAGEREF _Toc11030 16 HYPERlink \l _Toc18743 六、磋商响应 PAGEREF _Toc18743 17 HYPERlink \l _Toc32724 七、磋商、评审及定标 PAGEREF _Toc32724 19 HYPERlink \l _Toc9135 八、合同 PAGEREF _Toc9135 30 HYPERlink \l _Toc12533 九、合同的履约验收 PAGEREF _Toc12533 31 HYPERlink \l _Toc28368 十、招标服务费 PAGEREF _Toc28368 31 HYPERlink \l _Toc21415 十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PAGEREF _Toc21415 31 HYPERlink \l _Toc7065 十二、特殊情况处理 PAGEREF _Toc7065 31 HYPERlink \l _Toc11090 十三、询问、质疑与投诉 PAGEREF _Toc11090 32 HYPERlink \l _Toc9388 十四、拒绝商业贿赂 PAGEREF _Toc9388 33 HYPERlink \l _Toc24957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PAGEREF _Toc24957 34 HYPERlink \l _Toc2335 第四章 商务要求 PAGEREF _Toc2335 35 HYPERlink \l _Toc11753 第五章 合同条款 PAGEREF _Toc11753 37 HYPERlink \l _Toc2727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2727 4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受合阳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C2019-348 三、采购人名称:合阳县公安局 地 址:渭南市合阳县九龙大道 联 系方 式:0913-551592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 (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方式(电话):029-85721671/2/3/4转8005 采购内容和要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一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性质:财政划拨 项目预算:31404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8日 9:00-12:00,13:3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14:00 2、磋商时间:2019年10月23日14:00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婉迪(5号工位) 联系方式(电话):029-85721671/2/3/4转800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 称:合阳县公安局 地 址:渭南市合阳县九龙大道 联系方式:0913-551592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 (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人:张婉迪(5号工位) 联系方式:029-85721671/2/3/4转80053监督管理机构合阳县财政局4项目名称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5项目编号SDZC2019-3486资金性质财政划拨7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314040.00元。8项目用途自用9采购内容和要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一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0供应商响应 HYPERlink "http://baike.baidu.com/view/8707.htm" \t "_blank" 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2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合阳县公安局指定地点1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8日9:00-12:00, 13:30-17:00止(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14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5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16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无效。17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14:00 2、磋商时间:2019年10月23日14:00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19磋商响应有效期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0磋商担保1、担保方式:(任选其一)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2)担保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磋商担保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14:00前,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磋商担保递交截止时间收到足额磋商保证金或者有效磋商担保函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3、磋商担保应当按照法定形式提交。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仅限于通过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磋商结束后以转账形式退至供应商对公账户内。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来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换领专用收款收据。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磋商担保递交截止时间收到足额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开具专用收款收据。21汇款账户1、开户行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开 户 行: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 3、帐 号:8111 7010 1170 0299 237 财务部联系方式:029-85721671/2/3/4 转803322备选磋商方案 和报价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23盖章签字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其余页面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2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装订密封:磋商时,供应商应自行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文件密封在正本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谢绝光盘)一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厂家证明材料原件除外。25磋商报价磋商报价=设备价(含税)+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产品辅材费+售后服务费等。26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27其它事项本次采购、磋商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项目。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名称与登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前五章。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都将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7、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8、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根据采购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10、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合格供应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无效。 3、供应商信用信息: 3-1、使用规则: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3-2、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14:00; 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3-4、特别说明: (1)供应商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采购人仍有权利提请磋商小组取消其成交资格; (2)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已出具的书面声明并不能取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复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4-1、磋商函(格式) 4-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4-3、分项报价表(格式) 4-4、选配件报价表(格式,若有) 4-5、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4-6、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要求: (1)对应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按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填写。 (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 (3)供应商应按实际响应的技术参数明确、如实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注:技术响应文件所含内容必须表述一致,如出现前后矛盾、厂家技术资料、检 测报告、技术指标等不一致等情况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7、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要求: (1)对应磋商文件《商务要求》,按实际商务条款逐条填写。 (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 (3)供应商应按实际响应的商务条款如实填写。 4-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8-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时提供8-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9、资格证明文件 4-10、2016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4-11、项目实施方案 4-12、产品的技术响应文件(产品的佐证材料)4-13、产品的合法渠道证明文件 4-14、质量保证4-15、履约能力 4-16、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 4-1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写说明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为鲜章),如有遗漏,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5-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 5-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因书写潦草、内容表达不清、印章或证明材料内容模糊难辨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装订: 6-1、密封:磋商时,供应商应自行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文件密封在正本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6-2、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谢绝光盘)一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厂家证明材料原件除外。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磋商报价 8-1、磋商货币:人民币 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2、磋商报价是指产品到达使用地点,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的报价及所发生的运杂费(含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费及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等。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磋商响应依据。 8-3、磋商报价=设备价(含税)+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产品辅材费+售后服务费等。 注:磋商报价(每轮)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 8-4、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对本次磋商所采购的货物和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5、供应商要按分项报价表内容填写货物品名、单价及总价、制造厂家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要求分项填写: (1)所投货物的设备价 (2)备品备件价(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货物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需要的备品备件清单和价格) (3)专用工具价(如果需要使用) (4)安装调试费 (5)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输(含保险)费用 (6)售后服务费 (7)培训费 (8)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 (9)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价格中。 8-6、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8-7、选配件是所投产品的附件,仅作为采购人后期选择购买,其报价不包含在本次磋商总价内。 9、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9-1、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和串通磋商。 9-2、必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生产、供货等。 9-3、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实施,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9-4、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货物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的监督和管理。 9-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6、采购人享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含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7、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磋商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五、磋商担保 1、担保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磋商担保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担保应当按照法定形式提交。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仅限于通过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磋商结束后以转账形式退至供应商对公账户内。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来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换领专用收款收据。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磋商担保递交截止时间收到足额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开具专用收款收据。 4、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必须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磋商担保,并作为其磋商响应的一部分。磋商现场不办理担保收取事宜。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磋商担保递交截止时间收到足额磋商保证金或有效磋商担保函的,或未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磋商担保凭证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5、退还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所有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执合同予以5个工作日内退还。 6、如磋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担保函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6-1、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谋取成交的; 6-2、供应商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6-3、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6-4、供应商自行放弃磋商资格而未在磋商会议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的; 6-5、供应商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 6-6、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6-7、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的; 6-8、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磋商响应 1、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的提交: 1-1、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 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3、逾期送达的必备资质文件,将被拒收; 1-4、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必备资质文件。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供应商提出修改要求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字样。 2-3、供应商提出撤标要求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磋商响应,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磋商响应的正式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要“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供应商,供应商签字确认领取。 2-4、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5、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磋商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3、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 3-1、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成交单位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3-2、在原有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 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延长磋商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响应无效: 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4-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成交; 4-7、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响应无效: 5-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5-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5-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5-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磋商、评审及定标 1、磋商 1-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 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 1-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磋商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宣布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名单。 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查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5、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结束,所有供应商离场。 1-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摄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 1-7、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 2、评审 2-1、磋商小组 (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采购人派一名代表进入磋商小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3)磋商小组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审组长。 (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 b、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c、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d、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e、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拟定磋商结果; g、对磋商过程及各供应商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h、向财政部门报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i、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j、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磋商小组)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磋商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 2-4、评审办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节评分标准)。 2-5、磋商工作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 2-5-1、资格审查 磋商会议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评审阶段。缺项或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不合格,不合格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无效。供应商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下述资质证明材料原件,逾期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2-5-1-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5-1-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可由本人持有) (2)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5-2、符合性审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合格者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 (2)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 (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装订; (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 (5)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量; (6)针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7)磋商报价(每轮)超过采购预算; (8)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9)对磋商文件商务要求未作出明确且实质性响应; (10)对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未作出明确响应,对不得偏离的要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1)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2-5-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书写错误的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a、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与“磋商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 e、磋商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f、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g、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h、分项报价表、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响应及偏离表中的技术响应参数、规格型号不一致时,以分项报价表为准; i、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其中,同时出现上述a至d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2-5-4、评议: (1)磋商小组评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评审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a、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b、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c、如果磋商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 d、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2-6、评分标准 评审分项分项分值评审因素报价30分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有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详见2-7-1至2-7-3)商务 响应3分 投标文件对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验收等商务要求进行详细说明,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计1分,交货期、质保期两项优于磋商文件的,经横向比较后,每项最多加1分。技术 指标和 配置33分1、基础分(20分):完全符合、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计20分;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基础分扣完为止。 2、加分(8分):在各自所得基本分的基础上,主要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或功能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或功能,并且有实质性能提升的,磋商小组一致认可的可进行相应加分,每项加1分,加分最多加8分。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厂家确认的产品彩页、检测报告、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予以佐证,佐证材料应编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佐证材料不全而被视为技术参数无正偏离的风险。 3、供应商具有白钢产品检验报告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5分。项目 实施 方案10分项目实施方案:备货、供货进度及保证措施,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及责任制度,安装、检测、调试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应急处理措施。①方案内容完整、全面、详细的经横向比较计10-7分; ②方案内容有1到3项欠缺、较薄弱的经横向比较计分7-4分; ③方案内容有3项以上严重欠缺、薄弱的经横向比较计分4-1分; ④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不计分。产品 渠道3分能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制造商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根据优劣程度计0-3分。质量 保证5分所投产品制造厂家有可靠、完善的管理制度;有足够的设计、工艺、加工、检验能力;所投产品符合国际、国内相关标准,有具体可行的质量保证承诺,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 ①内容具体、完整、详细、全面的经横向比较计5-3分; ②内容欠缺、薄弱的经横向比较计3-1分; ③未提供质量保证及与质量保证有关内容的不计分。履约 能力3分履约能力承诺详细、具体包括资金筹措、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比较计3-1分,没有履约能力的不计分。业绩5分以合同形式提供供应商2016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份计1分,计满5分为止。售后 服务 方案 及培训方案8分1、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网点的设定、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日常维护、项目交付用户后出现故障响应时间及措施、备品备件计划,质量保证范围。 ①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具体、完整、详细、全面的经横向比较计4-2分; 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薄弱的经横向比较计2-1分; ③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2、培训方案:培训方式、时间、地点、人员、培训内容。 ①培训方案内容具体、完整、详细、全面、可行的经横向比较计4-2分; ②培训方案内容欠缺、薄弱的经横向比较计2-1分; ③未提供培训服务方案不得分。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 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特殊情况处理: a、当供应商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磋商报价分的计算。 b、相同品牌产品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后磋商报价低的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若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者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c、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最后磋商报价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综合评分和最后磋商报价的得分均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d、评议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分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磋商小组商榷后再进行复会。 2-7、政府采购政策评分标准 2-7-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磋商报价*(1-6%)。 (2)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磋商报价*(1-2%)。 (3)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 (4)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 2-7-2、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磋商报价*(1-6%)。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磋商报价*(1-6%)。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定标 3-1、定标程序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认真评审。经过评审、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程序后,从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最后磋商报价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若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的成为成交供应商。确定结果后,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成交复函》。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按《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 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4、磋商无效的情形: 4-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4-5、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成交通知书 5-1、成交通知书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磋商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弃成交。 八、合同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4、成交后,成交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的供货,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 5、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九、合同的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十、招标服务费 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服务费。 2、招标服务费应采用转账、刷卡、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用磋商保证金冲抵。 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第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提供磋商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代理机构损失。 十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认定所有磋商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 (4)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二、特殊情况处理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8〕26号),参加采购活动或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审专家审核认为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歧视性条款,采购人不改变采购需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可以现场自行决定采用,不再进行公示。 十三、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时限为: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供应商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其制作说明提出质疑。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函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 2-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鲜章)。 2-6、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人:张婉迪 (5号工位),联系方式:029-85721671/2/3/4转8005,地址: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3、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政府采购法》第55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7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拒绝商业贿赂 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磋商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必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应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一致。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 (单位:mm)数量单位备注看守所厨房主食库1四层平板货架(核心产品)1500*500*15503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层板用不锈钢加强筋;—立柱采用φ4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2主食低架1200*600*3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面板采用38*38*1.2mm不锈钢方管;—立柱采用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副食库1四层平板货架1200*500*15502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层板用不锈钢加强筋;—立柱采用φ4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洗菜、洗碗区1收残台800*7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2mm;—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立柱采用φ4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2三星盆台1800*7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2mm,星盆厚度不小于1.2mm;—台面用不锈钢马槽加硬;—水斗尺寸:500*500*300mm;—横通采用φ25x1.2mm不锈钢圆管;—立柱采用φ4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3摇摆混合水喉3个常规4工作台连下层板1500*800*8002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2mm;—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立柱采用φ4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面点加工区1四门碗柜1200*500*1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顶板、底板及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侧板、后背板厚度不小于1.2mm;—上下共4扇移门,可锁,双层门厚度不小于1.0mm;—配备重力可调子弹脚。2木案工作台1500*800*8002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采用梨木,厚度不小于50mm;—恒通采用φ38x1.2mm不锈钢圆管;—立柱采用φ3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3和面机1台1、规格尺寸:约860*550*1000mm;2、生产能力:不小于50kg/h;3、额定电压/功率:约380V/功率不小于2.2KW;4、面斗全不锈钢。4馒头机9头1台380V、功率不小于2.2KW5发酵箱490*690*16601台全不锈钢层架设计,清洁卫生,坚固耐用,永不生锈。超大容量,多层设置,高效、美观。电压:220V,功率:不小于2.6KW。6面条机1台1、规格尺寸:约600*600*1200mm;2、生产效率:不小于50-60kg/h;3、电压/功率:220V/不小于1.5KW;4、普通烤漆外壳。7留样柜1台常规主操作区1油网烟罩6600*1350*55011.5㎡—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罩体厚度不小于1.2mm;—防透光过滤网厚度不小于1.0mm;—配备防爆灯、隔油网、集油盒。2拼板230*1090(现场定制)1块—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3燃气双眼大锅灶2200*12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5mm;—侧板、后背板、前封板厚度不小于1.2mm;—热负荷42千瓦; —炉架采用40*40国标碳素角钢,炉面垫板及锅桶采用不小于3mm厚优质冷轧钢板;—环保预混节能炉头;—采用脉冲电子点火控制,操作方便;—风机电压/功率:220/0.25KW*2;—进口燃气主火阀,风气联动。4拼台300*12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5mm;—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立柱采用φ3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5燃气双炒双温灶2200*12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5mm;—侧板、后背板、前封板厚度不小于1.2mm;—热负荷42千瓦*2; —炉架采用40*40国标碳素角钢,炉面垫板及锅桶采用不小于3mm厚优质冷轧钢板;—一体式铸钢炉膛(φ350mm);—环保预混节能炉头;—采用脉冲电子点火控制,操作方便;—风机电压/功率:220/0.25KW*2;—进口燃气主火阀。6燃气单眼矮汤炉700*700*5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5mm,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后背、侧板、前封板厚度不小于1.0mm;—炉架采用40*40国标碳素角钢,炉面垫板及锅桶采用不小于3mm厚优质冷轧钢板; —燃烧器采用港式9"强力炉头,铸铁炉花板;—燃气阀门配权威部门检测通过的气掣以及点火掣;—立柱采用φ25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重力子弹脚。7燃气双门蒸饭柜(竖盘)24盘1台采用优质不锈钢板,不锈钢豪华把手,整体发泡,自动进水装置,配成型拉伸磁盘。8双通工作台柜1800*800*8002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5mm;底板及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侧板、后背板厚度不小于1.2mm,门不小于1.0mm;—配备重力可调子弹脚。9三层工作台1800*800*8003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2mm;—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立柱采用φ4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10四门高身雪柜1.0m?1台内外箱不锈钢板材,铜管蒸发器,自动回归门,温控范围:'-6℃~-15℃/'-5℃~+10℃ 11双星盆台1200*7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1.2mm,星盆厚度1.2mm;—台面用不锈钢马槽加硬;—水斗尺寸:500*500*300mm;—横通采用φ25x1.2mm不锈钢圆管;—立柱采用φ4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12摇摆混合水喉2个常规13四层格栅货架1500*500*155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层板用不锈钢加强筋;—立柱采用φ4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14送餐车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面板厚度不小于1.2mm;—4 个 4”平底轮,其中 2 个带刹车制。民警厨房1油网烟罩5100*1250*5508.3㎡—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罩体厚度不小于1.2mm;—防透光过滤网厚度不小于1.0mm;—配备防爆灯、隔油网、集油盒。2拼台400*11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5mm;—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立柱采用φ3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6燃气单眼矮汤炉700*700*5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5mm,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后背、侧板、前封板厚度不小于1.0mm;—炉架采用40*40国标碳素角钢,炉面垫板及锅桶采用不小于3mm厚优质冷轧钢板; —燃烧器采用港式9"强力炉头,铸铁炉花板;—燃气阀门配权威部门检测通过的气掣以及点火掣;—立柱采用φ25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重力子弹脚。4燃气单炒单温灶1100*11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5mm;—侧板、后背板、前封板厚度不小于1.2mm;—热负荷42千瓦*2; —炉架采用40*40国标碳素角钢,炉面垫板及锅桶采用不小于3mm厚优质冷轧钢板;—一体式铸钢炉膛(φ350mm);—环保预混节能炉头;—采用脉冲电子点火控制,操作方便;—风机电压/功率:220/0.25KW*2;—进口燃气主火阀。4燃气单门蒸饭柜12盘1台采用优质不锈钢板,不锈钢豪华把手,整体发泡,自动进水装置,配成型拉伸磁盘。5电饼铛5KW1台1、规格尺寸:约810*660*750mm;2、电压:220V/380V(可选);3、额定功率:5KW;4、温度范围:50-250℃;6工作台连下层板800*8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5mm;底板及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侧板、后背板厚度不小于1.2mm,门不小于1.0mm;—配备重力可调子弹脚。7双星盆台1200*7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2mm,星盆厚度不小于1.2mm;—台面用不锈钢马槽加硬;—水斗尺寸:约500*500*300mm;—横通采用φ25x1.2mm不锈钢圆管;—立柱采用φ4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8摇摆混合水喉2个常规9挂墙二层架1200*300*6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活动托架不小于3.0mm;天梯不小于2.0mm;10四门高身雪柜1.0m?1台内外箱不锈钢板材,铜管蒸发器,自动回归门,温控范围:'-6℃~-15℃/'-5℃~+10℃ 规格尺寸:约1220×760×1940mm11四格保温售饭台1500*7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5mm;—热汤池厚度不小于1.2mm; —腿选用38*38*1.2mm方管;—1/1冲压成型份数盘连盖4套;—电压:220V,功率:2.5KW。12上翻门工作台柜1000*7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不小于1.5mm;底板及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侧板、后背板厚度不小于1.2mm,门不小于1.0mm;—配备重力可调子弹脚。13四层格栅货架1000*500*155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层板厚度不小于1.2mm;—层板用不锈钢加强筋;—立柱采用φ4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民警就餐厅1收残车1100*600*8001台—板材均选用304磨纱贴塑不锈钢板;—面板厚度不小于1.2mm;—4 个 4”平底轮,其中 2 个带刹车制。2双门热风消毒柜双门热风1台工作方式:高温热风循环,门材质:不锈钢,外不锈钢,热风循环消毒方式,是内部消毒温度更均匀,采用温控器和超温熔断器双重保护,防止过热和过载,安全可靠。3消毒柜双门 425*355*8001台规格尺寸:约425*358*800 mm 保洁方式:上层中温烘干 下层高温消毒 功率:700w 电压:220v 容积:不小于65L 材质:不锈钢箱体 铝合金内胆 44人分体式餐桌椅L=1200mm7套防火板桌面铝合金封边,不锈钢腿脚,配不锈钢腿曲木椅。512人圆桌椅(带自动玻璃转盘)1套材质多层实木板,电动摇控正反转,高级环保家具漆。6木质酒水柜1台木质其它1灭蝇灯4台常规排烟系统1后倾式高压风柜1台流量:27000m3/h,转速:1350r/min,全压:1100Pa,功率:不小于11kw2风柜支架连减震器1个选用优质50*100矩管,做封口焊接制作,含检修平台,并做防锈,防震处理。3风柜软连接2套采用三防布和优质角铁铆焊而成,耐酸、耐碱、耐高温性、优异的耐天侯老化性能,柔软且韧,并含有阻燃,可防火。(经线1股6丝,纬线1股5丝)。4风柜电源控制箱(不含电源线)11KW1台达到二次降压功能,采用星三角形启动原理,有电流过载、缺相、过热保护作用.5150℃防火阀1000*6001个整体采用不小于1.5mm厚钢板焊接制作,熔断感应,通过对排烟管道的排烟温度进行检测,并做出事故响应。6排烟风管镀锌板厚度1.0mm112㎡采用优质镀锌板材,厚度不小于1.0mm风管法兰铆焊连接,结构胶密封无缝不漏油。7—法兰31付采用优质钢材,规格达到国标。8导流板28㎡采用优质镀锌板材,厚度不小于1.0mm风管法兰铆焊连接,结构胶密封无缝不漏油。9导流槽2个采用优质镀锌板材,厚度不小于1.0mm风管法兰铆焊连接,结构胶密封无缝不漏油。10排风出口开洞1项常规 注:受制于厨房现场空间面积有限,对部分设备规格尺寸进行了要求,以上参数设计规格尺寸的正负偏差不大于5%。 第四章 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地 点: 合阳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要求: 1、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成交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造成的责任或费用。 2、运输:选择运输风险小、运费低、距离短的运输路线。运杂费一次包死在总价内,包括生产厂到施工现场所需的装卸、运输(含保险费)、现场保管费、二次倒运费、吊装费等费用。 3、安装、调试及培训:成交人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工作,所有费用一次包死在总价内。每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人必须安排技术人员对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应用及维护保养方面的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基本技能。 三、付款方式: 1、货物全部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安装完毕并经终验合格后,卖方持《终验合格单》原件和全额发票在买方处办理百分之九十五(95%)货款的支付手续。 2、自终验结束之日起至12个月后,在无索赔争议的情况下,在买方处办理百分之五(5%)货款的支付手续。 四、验收: 1、 项目验收分初验和终验: 初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使用单位根据合同对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进行检查。 终验:所有货物安装完毕,正常使用10个日历日后,由采购人、使用单位进行终验(最终验收),合格后签发《终验合格单》。 2、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确保货物通过验收。如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其供货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成交资格授予评审排序下一名的成交供应商。 3、验收依据 (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 (2)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3)磋商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5)合同货物清单。 (6)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货物的执行标准。 五、质量保证 1、质保期为终验合格后不少于12个月(参数中有具体要求的,按参数要求提供质保)。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时间质保。 2、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起始时间为终验合格之日。 3、所有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相关政策。所有货物及辅材必须是未使用过的新货物,质量优良、渠道正当,配置合理。 4、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质保期后如需更换零部件,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提供。 六、合同实施: 1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使用单位就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 、若未能在交货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和赔偿。 八、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货物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 第五章 合同条款 供货合同格式 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SDZC2019-348),在合阳县财政局的监督管理下,由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合阳县公安局(以下简称“买方”)确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卖方”)为成交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买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内容) ,并接受了卖方以价格 (成交金额大写) (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货物清单 附件2—质量保证 附件3—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 3)成交通知书 4)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5、付款方式: 5-1、货物全部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安装完毕并经终验合格后,卖方持《终验合格单》原件和全额发票在买方处办理百分之九十五(95%)货款的支付手续。 5-2、自终验结束之日起至12个月后,在无索赔争议的情况下,在买方处办理百分之五(5%)货款的支付手续。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 7、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买方贰份,卖方贰份,合阳县财政局壹份备案。 8、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盖章,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名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卖方名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部件或其它材料。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场地。 1-6、“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1-7、“买方”是指购买服务的单位即合阳县公安局。 1-8、“卖方”是指提供本合同内的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即成交人。 1-9、“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卖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3-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4、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技术规格 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必须等同或优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所述的标准。若卖方在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标准优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所述标准的,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 6、检验和测试 6-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及其部件,以确认所供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6-2、检验和测试在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进行。 6-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或部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或部件,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部件,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6-4、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验收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6-5、如果在货物使用寿命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含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向卖方提出索赔。 7、包装及运输 7-1、卖方负责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包装、运输、装卸及保险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7-2、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漏、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 7-3、货物的运输方式由卖方自行选择,但包装必须满足货物运输和装卸的要求,保证买方收到的是无任何损伤的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8、伴随服务 8-1、卖方必须在合同生效后三十 (30)天内向买方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中文技术文件),例如:货物说明、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等。 8-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所有服务,包括本项目磋商文件“商务条款”与“技术规格与要求”中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 和/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 和/或 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货物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8-3、卖方应提供本项目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规格与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8-4、如果卖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9、备品备件 9-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 (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9-2、卖方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规格与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0、质量保证 10-1、质量保证期为终验合格之日起 个月。 10-2、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合同规定厂家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合格货物。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3、根据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所发现的缺陷。 10-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修补缺陷,买方可提出索赔,并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1、索赔 11-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0-1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1-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若索赔金额超过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的,卖方必须用已收货款进行弥补。 12、变更指令 12-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 (4)卖方提供的服务。 1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13、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条款第12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4、转让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卖方履约延误 15-1、卖方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5-3、除合同条款第20条规定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5-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1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16、验收 16-1、项目验收分初验和终验: 初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使用单位根据合同对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进行检查。 终验:所有货物安装完毕,正常使用10个日历日后,由采购人、使用单位进行终验(最终验收),合格后签发《终验合格单》。 16-2、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确保货物通过验收。如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其供货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成交资格授予评审排序下一名的成交供应商。 16-3、验收依据 (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 (2)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3)磋商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5)合同货物清单。 (6)生产厂家的企业资质、货物的执行标准。 17、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第1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价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1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18、违约终止合同 1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5.2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误期赔偿费达到最高限额。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8-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9、不可抗力 19-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9-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9-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1-2、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2、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双方可依以下一种方式解决: 22-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2-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3、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4、通知 24-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2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25、税款 2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25-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26、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盖章,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 2、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其余页面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须A4纸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字样,厂家证明材料原件除外。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DZC2019-348 合阳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 应 商: 采购代理机构: 时 间: 目 录 1.竞争性磋商函(格式) 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3.分项报价表(格式) 4.选配件报价表(格式,若有) 5.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6.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7.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9. 资格证明文件 10. 提供供应商2016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项目实施方案 12. 产品的技术响应文件(产品的佐证材料) 13. 产品的合法渠道证明文件 14. 质量保证 15. 履约能力 16. 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 17.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若有) 18.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19. 《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 2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 21.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1.竞争性磋商函(格式) 致: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公告,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 就该项目进行磋商。 在此,我方郑重承诺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具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2、我方已详细审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确认无误。我方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一份。 3、我方所附磋商报价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磋商总价为人民币:(同时用汉字大写和数字表示的磋商总价)。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函、补充通知等),完全理解供应商须知的所有条款。 5、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 6、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没收磋商保证金、要求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和拒绝磋商的条款。 8、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9、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权选择质优价廉的货物。 10、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11、我方对本次磋商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2、我方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若我方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 14、磋商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名称(公章): 详 细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总价 (人民币:元)交货期 (日历日)质保期 (月)(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名 称品牌及型号制造厂家规格和说明单位数量单价 (人民币元)总价 (人民币元)备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货物合计(人民币元)¥: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运输费(含保险)技术培训费税费伴随费用等总 计(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选配件报价表(格式,若有)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名 称品牌及型号制造厂家规格和说明单位 数量单价 (人民币元)总价 (人民币元)备 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名 称品牌及型号配置、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厂家数量交货期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6.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偏离情况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7.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偏离情况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8-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权 限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有效期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企业 信息企 业 名 称 法 定 地 址营业执照注册证号工商登记机关网 址法定代 表人姓 名性 别职 务联系电话传 真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8-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被授 权项 目与 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范围全权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法律责任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企业信息企 业 名 称 法 定 地 址营业执照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性 别职务手机号码被授权人姓名性 别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9.资格证明文件 9-1、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9-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0.提供供应商2016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项目实施方案 12.产品的技术响应文件(产品的佐证材料) 13.产品的合法渠道证明文件 14.质量保证 15.履约能力 16.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 1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若有) 18.《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作为 (项目名称) 的供应商,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 3、不向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 (盖章)????全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 编: ??? 电 话: 年 月 日19.《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小微企业声明函 致: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制造商金额(万元)所占比例1本企业制造的货物2其他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3其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4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特此声明! 注: 1、本声明函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提供其他中小企业的货物须按此格式附其他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申明,并对申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制造商金额 (万元)所占比例1本企业制造的货物2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注:1、本声明函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须按此格式附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2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 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本页以下无内容 PAGE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HYPERlink "http://www.sxsdzb.com/" http://www.sxsdzb.com/) 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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