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大科城岳麓科技港工作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第1次中标(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 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大科城岳麓科技港工作餐厅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YLCG-201909270109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预算: 392999 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392999 元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10-14 17:15
获取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10-25 17: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10-28 14: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9-10-28 14:30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长沙恒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15号 | 390840 |
三、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长沙恒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标的基本情况 |
挂墙式灭蝇灯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40W | 5 | 个 | 15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大单星盆台 | 厨房操作台 | 1000*700*950 | 1 | 个 | 158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工作柜连台下层板 | 厨房操作台 | 1300*700*950 | 1 | 个 | 226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双星盆台 | 厨房操作台 | 1200*700*950 | 1 | 个 | 178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挂墙层板 | 厨房操作台 | 3500*300*800 | 1 | 个 | 224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洗地龙头 | 厨房操作台 | 178*412*387 | 1 | 个 | 297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单星盆台 | 厨房操作台 | 1200*700*950 | 1 | 个 | 185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单星剖鱼台 | 厨房操作台 | 1200*700*950 | 1 | 个 | 192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花洒龙头连支架 | 厨房操作台 | 300*1200 | 1 | 个 | 16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挂墙层板 | 厨房操作台 | 1200*300*0 | 1 | 个 | 13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工作柜连台下层板 | 厨房操作台 | 1500*700*950 | 4 | 个 | 25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四层条式存放架 | 厨房操作台 | 1200*500*1550 | 2 | 个 | 1635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双门平台雪柜 | 厨房操作台 | 1800*760*800 | 2 | 个 | 32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木质案板 | 厨房操作台 | 1800*760*800 | 1 | 个 | 20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挂墙吊柜 | 厨房操作台 | 1800*350*600 | 1 | 个 | 20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单星盆台 | 厨房操作台 | 700*760*950 | 1 | 个 | 13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挂墙层板 | 厨房操作台 | 700*350*800 | 1 | 个 | 135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和面机 | 炊事机械 | 740*540*920 | 1 | 个 | 666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压面机 | 炊事机械 | 220V/1.5KW | 1 | 个 | 45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20升搅拌机 | 炊事机械 | 220V/1.5KW | 1 | 个 | 436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饼盆车 (放400*600mm饼盆) | 厨房操作台 | 540*690*1800 | 1 | 个 | 116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发酵箱 | 炊事机械 | 490*660*1550 | 1 | 个 | 23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电烤箱 (三层六盘) | 烹调电器 | 1220*860*1420 | 1 | 台 | 76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电热烙饼机 | 烹调电器 | 840*660*760 | 1 | 台 | 26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四门高身雪柜 | 厨房操作台 | 1220*760*1950 | 4 | 个 | 389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单星盆台 | 厨房操作台 | 700*700*950 | 2 | 个 | 128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双通打荷台 | 厨房操作台 | 2000*800*800 | 5 | 个 | 36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吊天花双层板 | 厨房操作台 | 7800*300*400 | 1 | 个 | 285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洗地龙头 | 厨房操作台 | 178*412*387 | 1 | 个 | 285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炉拼台 | 厨房操作台 | 300*1200*1250 | 5 | 个 | 56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燃气双头单尾炒炉 | 烹调电器 | 1800*1200*1250 | 4 | 台 | 95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燃气双头大炒炉 | 烹调电器 | 2000*1200*1250 | 1 | 台 | 100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燃气三门蒸柜 | 烹调电器 | 1000*1000*1850 | 1 | 台 | 107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燃气对开双门蒸柜 | 烹调电器 | 1200*1000*1850 | 1 | 台 | 82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燃气双头矮汤炉 | 烹调电器 | 1400*700*800 | 1 | 台 | 52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工作柜连台下层板 | 厨房操作台 | 1800*800*800 | 1 | 个 | 285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吊天花双层板 | 厨房操作台 | 1700*300*400 | 1 | 个 | 152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单星盆台 | 厨房操作台 | 600*800*800 | 1 | 个 | 11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灭火系统 | 消防设备 | 双瓶组 | 1 | 台 | 236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五格保温汤池柜 | 厨房操作台 | 1800*700*800 | 3 | 个 | 58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工作柜连台下层板 | 厨房操作台 | 300*700*800 | 4 | 个 | 108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电热双头汤面炉 | 厨房操作台 | 1200*760*800 | 1 | 个 | 445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工作柜掩门柜 | 厨房操作台 | 1100*760*800 | 1 | 个 | 182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单星盆掩门柜 | 厨房操作台 | 1100*760*800 | 1 | 个 | 14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烧味通架连油盆 | 厨房操作台 | 1500*350*1200 | 1 | 个 | 155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紫外线杀菌灯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60W | 3 | 个 | 2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洗手星盆 连感应龙头 | 厨房操作台 | 500*400*300 | 1 | 个 | 143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双孔收残柜 | 厨房操作台 | 1400*700*950 | 1 | 个 | 25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洗碗机 | 炊事机械 | 5740*960*1800 | 1 | 个 | 980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传送带 | 炊事机械 | 4*600*900 | 4 | 个 | 430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大单星寖泡池 | 厨房操作台 | 1200*900*800 | 1 | 个 | 182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挂墙层板 | 厨房操作台 | 3700*300*200 | 1 | 个 | 163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 炊事机械 | 1170*500*1900 | 2 | 个 | 583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四门保洁柜 | 厨房操作台 | 1200*500*1800 | 2 | 个 | 2760 | 响应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更多明细∨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梁志坚(主任评委)、伍坚、李婧
五、其他
无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 | 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侯柳鲜 | 联 系 人: | 汪女士 |
电 话: | 0731-88713633 | 电 话: | 0731-89922175 |
地 址: | 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 | 地 址: | 长沙市高新区谷苑路麓谷坐标A座1007室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列表:
- 成交通知书.pdf
- 最后报价表.pdf
- 谈判文件-大科城岳麓科技港工作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2019.10.23.doc
2019 年10 月29 日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大科城岳麓科技港工作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编号: YLCG-201909270109 委托代理编号: CSCG-YMGL-JZ2019088 采购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通知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4 谈判须知前附表……………………………………………………………………………………………4 谈判须知正文………………………………………………………………………………………………12 一、说明…………………………………………………………………………………………………12 二、谈判文件……………………………………………………………………………………………14 三、响应文件……………………………………………………………………………………………14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7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0 七、其他规定……………………………………………………………………………………………21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22 第四章 采购需求……………………………………………………………………………………………31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42 谈判通知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大科城岳麓科技港工作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YLCG-201909270109,委托代理编号:CSCG-YMGL-JZ201908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1、请你单位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持谈判通知、供应商确认函、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坐标A栋1007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坐标A栋1007室。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5895(元)。 5、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19年 10 月 25 日 17 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侯柳鲜 电 话:0731-88713633 地 址: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0731-89922175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坐标A栋1007室 保证金汇至: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望城坡支行 银行帐号:43050178413600000077 购谈判文件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银行帐号:6610 0154 80000 2723 2019年 10月 22 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注:多项可选时,划“√”项为选定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大科城岳麓科技港工作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 购 人: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侯柳鲜??电话:0731-88713633 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坐标A栋1007室 电话:0731-89922175 联系人:汪女士 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1)发布邀请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1) 谈判通知、供应商确认函; (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5)以上近三个月是指2019年7月、8月、9月。 二、特定资格条件:/。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 接受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要求,自行了解项目现场情况,有关费用及责任自行承担。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两型产 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③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第二章第9.6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无二、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0.3款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根据谈判情况确定。第二章第11.1款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2019年 10 月 23 日至2019年 10 月 25 日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5款采购项目预算392999.00元第二章第17.4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7.5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 提交的地点:/ 。第二章第18.1款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7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转账的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保证金汇至: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望城坡支行 银行帐号:43050178413600000077 3、到账时间:2019年 10 月 28 日 14:30 前(含),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转账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餐厅厨房设备”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餐厅厨房设备”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份数壹正两副,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电子文件装入响应文件正本密封袋中);电子文件壹份(U盘装投标文件盖章签字后的PDF格式版本。)并标注投标单位名称,未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档的其投标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1.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大科城岳麓科技港工作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YLCG-201909270109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SCG-YMGL-JZ2019088 供应商名称: 在2019年10月28日15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3.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坐标A栋1007室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六、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0.1款其他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的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代理委托内容:招标全过程。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因本项目预算已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所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审劳务费均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5895元。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无 附页1 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 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廖??科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707319275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 附页2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 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 2.4 “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 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谈判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二、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组成 10.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谈判通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个工作日。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货物说明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7)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5.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 (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16.3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4.1款的有关要求。 16.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7.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7.3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7.4 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7.5 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8.保证金 18.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8.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8.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响应文件有效期 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胶装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0.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0.3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3.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23.2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24.供应商资格审查 24.1供应商有本章第17.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4.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4.3除本章第17.1款、第17.2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5.谈判程序 25.1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 26.初步审查 26.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澄清 28.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9.符合性审查 29.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 29.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30.谈判 30.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 30.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 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0.7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1.提出成交供应商 31.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2款、第9.3款、第9.4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 31.2按本章第31.1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32.确定成交供应商 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2.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1条的规定。 33.谈判的特殊情形 33.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30.1款、第30.2款、第31.1款、第34.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34.谈判终止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谈判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2 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成交通知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9.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0.签订合同 40.1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0.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0.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4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2. 其他规定 42.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 (全称): (甲方) 供应商 (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详见具体清单)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4.付款: (1)付款方: (2)付款方式: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2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20.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2.法律适用 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3.通知 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5.附则 25.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6)款项目现场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第9.2(1) 款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第9.2(3) 款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接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人: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总价的5%。第14.2(6) 款伴随服务详见第四章内容第20.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大科城岳麓科技港工作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392999.00元 三 、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大科城岳麓科技港工作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四、相关标准: 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投标产品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供应商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产品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招标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投标产品的质量。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五、采购清单及参数: 序号采购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预算单价(元)数量单位合计果蔬粗加工1挂墙式灭蝇灯40W整机,铝合金电感灭蝇灯,功率:40W/220V1505台7502大单星盆台1000*700*95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磨砂板,水斗采用1.0mm厚不锈钢冲压成型,配不锈钢去水器,支架采用竖管1.0mm厚Φ50mm不锈钢圆管,横道管采用1.0mm厚Φ3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15801台15803工作柜连台下层板1300*700*9501、材质:SUS304#不锈钢拉丝板2、台面:不锈钢板厚1.2mm3、衬板:杉木板厚10mm4、层板:不锈钢板厚1.0mm5、码仔:U型码仔加强筋厚1.0mm6、脚管:Φ38X1.2mm厚不锈钢管7、四脚: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22601台22604双星盆台1200*700*95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磨砂板,水斗采用1.0mm厚不锈钢冲压成型,配不锈钢去水器,支架采用竖管1.0mm厚Φ50mm不锈钢圆管,横道管采用1.0mm厚Φ3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17801台17805挂墙层板3500*300*800采用SUS304#1.0mm贴塑不锈钢磨砂板。22401台22406洗地龙头178*412*387由表面静电喷涂优质钢主体+5至17米长耐压水管+黄铜泵体等配件组成,外观美观大方,防锈性能好,安装在墙壁上可更好地节约空间,可按场地大小自由拉伸管体长度定位并自动回收水管29701台2970鱼肉粗加工7单星盆台1200*700*95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磨砂板,水斗采用1.0mm厚不锈钢冲压成型,配不锈钢去水器,支架采用竖管1.0mm厚Φ50mm不锈钢圆管,横道管采用1.0mm厚Φ3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18501台18508单星剖鱼台1200*700*950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1.2mm,星斗厚1.2mm,底部配不锈钢加强筋;脚管为Φ51mm*1.2mm不锈钢圆管;横撑为Φ38mm*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水龙头。19201台19209花洒龙头连支架300*1200采用304#不锈钢,弹簧拉伸。16001台160010挂墙层板1200*300*0采用SUS304#1.0mm贴塑不锈钢磨砂板。13001台1300精加工11工作柜连台下层板1500*700*9501、材质:SUS304#不锈钢拉丝板2、台面:不锈钢板厚1.2mm3、衬板:杉木板厚10mm4、层板:不锈钢板厚1.0mm5、码仔:U型码仔加强筋厚1.0mm6、脚管:Φ38X1.2mm厚不锈钢管7、四脚: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25004台1000012四层条式存放架1200*500*15501、材质:采用优质304#不锈钢2、立架:38*38*1.2mm不锈钢方管3、层架:38*25*1.2mm不锈钢方管4、四脚: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16352台3270面点间13双门平台雪柜1800*760*800 优质整机,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内外壳,优质压缩机,全铜管,微电脑调温系统,自动回归门。温度范围:0℃~+10℃。32002台640014木质案板1800*760*8001、材质:SUS304#不锈钢拉丝板2、台面:面案专用枫木80mm3、脚管:Φ38X1.2mm厚不锈钢管4、四脚: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20001台200015挂墙吊柜1800*350*60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板,配1.0mm厚不锈钢加强筋,柜侧门及层板采用1.0mm厚不锈钢贴塑磨砂板20001台200016单星盆台700*760*95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磨砂板,水斗采用1.0mm厚不锈钢冲压成型,配不锈钢去水器,支架采用竖管1.0mm厚Φ50mm不锈钢圆管,横道管采用1.0mm厚Φ3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13001台130017挂墙层板700*350*800采用SUS304#1.0mm贴塑不锈钢磨砂板。13501台135018和面机740*540*920整机,变频器采用优质元件;先进的无极调速节能科技;电压频率适用范围广;任意调整快慢速度;噪音低;外观流线型设计;不易破损的ABS上盖;凸台式全不锈钢料桶。最大和面量:50KG;搅拌速度:100200r/min;电量2.2KW/1PH/220V.66601台666019压面机220V/1.5KW整机,采用蜗轮减速后链条传动,底部脚轮带刹,机器自带紧急停止开关,压面厚度1-10MM,最大压面宽度500MM,防水等级为IP*4,滚轴转速60R/MIN。电量:1.5KW/1PH/220V。48501台48502020升搅拌机220V/1.5KW整机,采用机械无极双动力设计,动力强劲,快速升降料桶,低噪音,易操作;不锈钢料桶和钩,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带有安全保护装置和过载保护装置。料桶容积:20L;整机重量:110KG;最大和面量:10KG;搅拌速度:90-300r/min;外形尺寸:700*530*1010。电量:1.5KW/1PH/220V。43601台436021饼盆车(放400*600mm饼盆)540*690*18001、材质: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管2、立管:25*25*1.2mm厚不锈钢方管3、托盘架层不锈钢板厚1.2mm4、配带刹车装置万向轮11601台116022发酵箱490*660*1550整机,外表面板材:不锈钢板材含30mmPU保温层;额定功率 :2.7KW;额定电压 : ~220V.23001台230023电烤箱(三层六盘)1220*860*1420整机,层数:3;每层烤盘数量:2;烤盘尺寸(mm):400*600;电压:三相;每层功率(kW):5.5;温度范围(℃):0-300;外表面板材:前面 :不锈钢板材;其它面 :铁喷漆;开门方式:向下向外;76001台760024电热烙饼机840*660*760不锈钢材质,功率;220V/3KW26001台2600烹饪间25四门高身雪柜1220*760*1950整机,规格:1.0立方;整机采用不锈钢制造,高品质双压缩机,双温低噪音,环保无氟R134A制冷剂,制冷温度可达零下-18℃,可自动伸缩圆弧门设计,铜管,大容量箱体。38904台1556026单星盆台700*700*95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磨砂板,水斗采用1.0mm厚不锈钢冲压成型,配不锈钢去水器,支架采用竖管1.0mm厚Φ50mm不锈钢圆管,横道管采用1.0mm厚Φ3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12802台256027双通打荷台2000*800*80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板,内垫16mm杉木板,配1.0mm厚不锈钢加强筋,柜门、侧板及层板采用1.0mm厚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四脚采用¢51不锈钢管,配有不锈钢调节子弹脚。36005台1800028吊天花双层板7800*300*400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管2、38*38*1.5mm28501台285029洗地龙头178*412*387由表面静电喷涂优质钢主体+5至17米长耐压水管+黄铜泵体等配件组成,外观美观大方,防锈性能好,安装在墙壁上可更好地节约空间,可按场地大小自由拉伸管体长度定位并自动回收水管28501台285030炉拼台300*1200*1250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2.面板不锈钢厚1.5mm3.侧板不锈钢厚1.0mm5605台280031燃气双头单尾炒炉1800*1200*125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板,侧板、背板采用1.0mm厚不锈钢贴塑磨砂板。炉头采用环保节能炉头。炉脚采用¢50无缝钢管,外套不锈钢管,配国标调节螺丝。配低噪音鼓风机1台,功率:0.12KW/220V/50Hz。 (具有燃气灶具能效标识、能效检测报告、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95004台3800032燃气双头大炒炉2000*1200*125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板,侧板、背板采用1.0mm厚不锈钢贴塑磨砂板。炉头采用环保节能炉头。炉脚采用¢50无缝钢管,外套不锈钢管,配国标调节螺丝。配低噪音鼓风机1台,功率:0.12KW/220V/50Hz。 (具有燃气灶具能效标识、能效检测报告、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00001台1000033燃气三门蒸柜1000*1000*185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0mm厚不锈钢磨砂板,柜身采用双层不锈钢板耐热聚胺酯整体发泡,柜门采用新式耐高温胶门封,水胆采用1.0mm厚不锈钢磨砂板,内设不锈钢进水口,排水口 ,配节能燃气火排,配胶质万向轮脚。107001台1070034燃气对开双门蒸柜1200*1000*185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0mm厚不锈钢磨砂板,柜身采用双层不锈钢板耐热聚胺酯整体发泡,柜门采用新式耐高温胶门封,水胆采用1.0mm厚不锈钢磨砂板,内设不锈钢进水口,排水口 ,配节能燃气火排,配胶质万向轮脚。82001台820035燃气双头矮汤炉1400*700*80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板,侧板、背板采用1.0mm厚不锈钢贴塑磨砂板。骨架上垫3mm厚优质SUS304#钢板,做防锈处理。采用环保节能炉头。炉脚采用¢50无缝钢管,外套不锈钢管,配可调节螺丝脚。52001台520036工作柜连台下层板1800*800*8001、材质:SUS304#不锈钢拉丝板2、台面:不锈钢板厚1.2mm3、衬板:杉木板厚10mm4、层板:不锈钢板厚1.0mm5、码仔:U型码仔加强筋厚1.0mm6、脚管:Φ38X1.2mm厚不锈钢管7、四脚: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28501台285037吊天花双层板1700*300*400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管2.38*38*1.2mm15201台152038单星盆台600*800*80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磨砂板,水斗采用1.0mm厚不锈钢冲压成型,配不锈钢去水器,支架采用竖管1.0mm厚Φ50mm不锈钢圆管,横道管采用1.0mm厚Φ3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11001台110039灭火系统双瓶组自动干粉灭火、水灭火,自动切断气源。236001套23600售餐间40五格保温售卖台1800*700*800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1.2mm,其余围侧板采用1.0mm不锈钢磨砂板;水箱里配2KW发热管。 (需要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59003台1770041工作柜连台下层板300*700*8001、材质:SUS304#不锈钢拉丝板2、台面:不锈钢板厚1.2mm3、衬板:杉木板厚10mm4、层板:不锈钢板厚1.0mm5、码仔:U型码仔加强筋厚1.0mm6、脚管:Φ38X1.2mm厚不锈钢管7、四脚: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10804台432042电热双头汤面炉1200*760*80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磨砂板,水胆采用1.0mm厚不锈钢磨砂板,内设浸水式不锈钢电热发热管,电器采用拨动式调校温度装置,防水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等。脚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功率:2*9KW/380V/50HZ (需要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4501台445043工作柜掩门柜1100*760*8001、材质:SUS304#不锈钢拉丝板2、台面:不锈钢板厚1.2mm3、衬板:杉木板厚10mm4、层板:不锈钢板厚1.0mm5、码仔:U型码仔加强筋厚1.0mm6、脚管:Φ38X1.2mm厚不锈钢管7、四脚: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18201台182044单星盆掩门柜1100*760*80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磨砂板,水斗采用1.0mm厚不锈钢冲压成型,配不锈钢去水器,支架采用竖管1.0mm厚Φ50mm不锈钢圆管,横道管采用1.0mm厚Φ3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14691台146945烧味通架连油盆1500*350*1200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管2、38*38*1.2mm15501台155046紫外线杀菌灯60W电压:220V功率:60W2003台60047洗手星盆连感应龙头500*400*3001、材质:SUS304#不锈钢拉丝板2、台面:不锈钢板厚1.2mm3、星盆:不锈钢板厚1.0mm4、龙头:感应水龙头14301台1430洗碗间48双孔收残柜1400*700*95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板配1.0mm厚不锈钢加强筋,四脚采用¢51不锈钢管配有不锈钢调节子弹脚。25001台250049洗碗机5740*960*1800整机外壳材料:箱体材料厚度1.5mm,不锈钢磨砂板,机架轨道厚度3.0 mm。 水泵:不锈钢食品级卫生泵,电机防护等级IP55,功率1.75—1.95KW。 传送电机:采用变频变速电机,硬齿面,电机防护等级IP54,出口级。 主要电器: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均采用优质配件。 门磁开关:防护等级IP67。 截止阀:全铜材料。 电磁阀:全铜(防水)。 输送带网爪:POM材料。 电加热管:800不锈钢。 强力漂洗泵: 食品级卫生泵,电机防护等级IP55。 (需提供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CQC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994401台9944050传送带4*600*900外壳使用 /1.0 ,水箱使用 /1.5, 轨道使用 /2.0 43004米1720051大单星寖泡池1200*900*800面板采用优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磨砂板,水斗采用0.8mm厚不锈钢冲压成型配不锈钢去水器,支架采用竖管1.0mm厚Φ50mm不锈钢圆管,横道管采用0.8mm厚Φ3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18201台182052挂墙层板3700*300*200采用SUS304#1.0mm贴塑不锈钢磨砂板。16301台1630储碟间53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1170*500*1900采用1.2mm厚SUS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不锈钢门体上需带透视窗,方便观察餐具消毒情况;可调节式碗碟层架、自动控温和定时装置、电子面板控制。消毒烘干方式:高温热风循环式;额定电压:220V/4KW;温度范围为大于125度,柜体容积1.0立方,搁架承载量:28KG。58302台1166054四门保洁柜1200*500*18001、材质: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拉丝板;2、顶板:不锈钢厚1.0mm;3、层板、中层板及底板不锈钢板厚1.2mm;4、侧板及门面板:不锈钢板厚1.0mm;5、背板及门胆板:不锈钢板厚1.0mm;6、加强力加强筋;7、趟门为双层结构;8、柜下配Φ50mm可调节不锈钢重力脚。27602台552055合计392999 注:以上清单中货物的材质投标人可优于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尺寸仅供参考。 六、供货范围: 1、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合格; 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七、测试验收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供应商应具备市级或以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5、在验收时采购人可凭“304”检测药剂对成交人提供的不锈钢产品进行现场测试,若现场测试的结果不合格,采购人不予验收。 6、本项目的燃气产品须是已录入(湖南省)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有效期内)的产品。 八、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技术支持要求 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人员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2人,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九、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2.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2项目整体质保叁年(有具体要求的部件按相关要求执行)。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4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十、合同及其他说明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合格。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总价的5%。 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 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备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个部分: 一、谈判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二、保证金 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四、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 附件6:技术指标说明(货物类适用)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7-2: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 附件7-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证明材料 附件7-4: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 七、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8-1:报价一览表 附件8-2:分项价格表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最后报价 一、谈判响应声明 致: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岳麓分园创业服务中心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大科城岳麓科技港工作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编号:YLCG-201909270109;采购代理编号:CSCG-YMGL-JZ2019088)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两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开标时需单独预备一份以供现场查验。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开标时需单独预备一份以供现场查验。 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 附件3: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系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谈判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 (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地址: 省 市 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供应商(盖单位章):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单位盖章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附件5: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说明: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7.1项“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 四、货物说明 附件6 技术指标说明 包号 序号货物名称(品目分类)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备 注 说明:货物类项目按本表填写,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货物类项目按本表填写。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2、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应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1)施工方案;(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3)保证质量措施;(4)保证安全措施;(5)文明施工现场措施;(6)劳动力安排计划;(7)主要机具使用计划;(8)合理化建议。 3、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8)其他。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附件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7-2 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中型小计小型、微型小计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栏目7“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 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依法予以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 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2.8款、第9.2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或“两型产品目录”所在页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在本章《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 (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中两型产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7-4 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两型产品小计/////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前附表”明确,“要求提供”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8—1: 报价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1合同包号2货物名称3规格型号4服务要求5数量6单价7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8备 注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2: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 1234567891011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厂商名称中小企业单价数量合计政策功能编码备注包合计///////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 大写: 说明: 1、本表为合同包内所有货物的报价明细表。栏目7“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包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8-1《报价一览表》“总报价”一致。 2、栏目3、4、5、6、10为货物的制造商信息。 3、栏目6“中小企业”是指货物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 4、栏目10“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最后报价 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8-1、8-2。 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同时将附件7-2、7-4清单表中分别享受政策功能价格合计数按最后报价进行修正。 3、最后报价需现场报价,需提供无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准备,格式按附件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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