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黑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10-29 |
鹤岗市中医院医养康城市综合体(残疾人康复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9-10-29 15:51
招标公告
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岗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鹤岗市中医院医养康城市综合体(残疾人康复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鹤财采计字19-246)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编号:HZC2019-150
二、项目内容:双炒单温电磁灶、双头电磁矮汤炉、四头电磁煲仔炉、单头单尾电磁炉、工作台、冰柜、雪柜、压面机等相关设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约70万元。
四、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五、项目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2、业绩情况:提供2018年到至今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不接受贴牌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4、为更好的满足临床需求,保证供应商投标产品满足本项目所需设备指标,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招标人需求。
5、投标企业为经销企业的,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本项目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依法纳税证明包括: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有社保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部门出具的关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关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企业出具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提供2018年度由中介机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业绩情况:出具2018年至今所承接的同类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七、资格审查:本项目在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达到法定数量,进入评标程序。
八、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日下午16时止,在招标公告下方谈判文件获取表,按项如实填写该表(不能缺项),填写完毕后发送谈判文件获取表指定邮箱(截止时间后发送谈判文件获取表的不予受理),并打电话告知(0468-3358827)。谈判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谈判文件。
九、投标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8时30分-9时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9时整。
十一、投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1号开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gggzyjyw.org.cn/)发布。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人:鹤岗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鹤岗市向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常珈恺
采购人联系方式:18646887000
采购代理机构: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青、井春玲
邮政编码:154101
电话:0468-335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