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全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2-10 |
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九号线一期、 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二十一号线叉车及搬运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根据发改基础2011[1015]号、发改基础[2012]2165号、发改基础[2011]1026号、粤发改交通函[2013]3174号、粤发改交通函[2014]143号、粤发改交通函[2013]3806号、粤发改交通函[2014]440号、粤发改交通函[2014]404号批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九号线一期、 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二十一号线叉车及搬运车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九号线一期、四 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二十一号线叉车及搬运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文、龚艳、赵丽玲 联系电话:020-83154563/83154517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思贤、秦晋 联系电话: 020-8318088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020-83106760
三、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西起白云区的金沙洲,向东南穿越荔湾区、越秀区,之后折向东北,经天河区,止于萝岗区。二期工程长湴~香雪段线路长约17.44km,全为地下线。在线路终点香雪站以东、荔红路东侧设车辆段一处主变电站位于车辆段内。
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线路从广州南站起始至一期终点大学城南站。一期线路全长约18.60km均为地下线路,共设9座车站。在线路西端设置大洲车辆段。
广州市轨道交通九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0.119km,均为地下线,共设10座车站,其中换乘站2座,平均站间距2.13km。九号线路设置岐山车辆段。
广州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线路起始于金洲,终止于南沙客运港,大致沿双山大道、金隆路、环市大道、海港大道和科技大道布设。线路长约12.6km,在金隆站附近设南沙停车场一处。
广州轨道交通八号线线路全长46.7km,共设34座车站,三期工程文化公园~白云湖段线路全长,设座车站。八号线全线在三期工程白云湖站附近设置白云湖车辆段;在远期东延段再设置一处停车场。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呈西东走向,西起白云区朝阳,经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最后止于增城市新塘镇象颈岭。线路全长约57km,共设置27座车站。十三号线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鱼珠-象颈岭)线路长为27km,设11座车站。一期工程在官湖站南侧设置官湖车辆段一座,二期工程另设停车场一处。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主线起于越秀区广州火车站,终点止于从化良口镇,线路全长约92.6km,共设21座车站,其中一期工程全长54.4km,设13座车站。支线起于白云区新和站,终点止于萝岗区镇龙站,线路全长21.8km,共设6座车站(不含新和站、镇龙站)。全线共设置一段三场,分别为一期工程的邓村车辆段、石湖停车场、镇龙停车场(与21号线镇龙车辆段合建),以及二期工程卫东村停车场。
广州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起于天河公园,止于增城广场,线路全长约,其中地下线长约,共设座车站。全线设置一段两场,在萝岗区水西村南侧设水西停车场,在增城市山田村东侧设象岭停车场,在萝岗区九龙镇设镇龙南车辆段。
本次招标的设备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九号线一期、 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二十一号线叉车及搬运车设备,八条线路打包招标。设备共计333台,涉及车型含内燃叉车、蓄电池叉车、手动叉车、手动堆高车、蓄电池搬运车、电动堆高车、电动托盘搬运车、手动液压油桶搬运车(带/不带升降功能)、手推平台车等10种车型。设备主要用于广州地铁各车辆段(停车场)内各类库房及车间所需的日常仓储运输。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九号线一期、 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二十一号线叉车及搬运车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主要技术参数: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1012.73万元(含税价),且各线路招标控制价均不能超概。
其中,六号线二期叉车及搬运车项目:63.10万元(含税价);
七号线一期叉车及搬运车项目:91.52万元(含税价);
九号线一期叉车及搬运车项目:74.84万元(含税价);
四号线南延段叉车及搬运车项目:74.38万元(含税价);
八号线北延段叉车及搬运车项目:104.88万元(含税价);
十三号线首期叉车及搬运车项目:201.01万元(含税价);
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叉车及搬运车项目:209.53万元(含税价);
二十一号线叉车及搬运车叉车及搬运车项目:193.47万元(含税价)。
投标人上述线路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自线路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总价。
五、供货地点:广州地铁车辆段,最终交货地点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供货时间:首批叉车及搬运车的到货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并在2017年12月30日前供货完毕。各线路具体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业主保留调整交货期的权利,最终交货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六、资金来源:广州市财政资金。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5 年12月11日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5年12月17日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IC卡)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报名时除须提交报名申请表外,还须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内燃叉车和蓄电池叉车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内燃叉车、蓄电池叉车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在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内燃叉车、蓄电池叉车及相关服务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验收证明;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A6-8的内容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6、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质疑或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12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www.gzmtr.com”;中国招标网“www.bidchan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四: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9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合同签订/合同变更合同执行,作为被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长期有效。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印刷体)
(法人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
(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印刷体)
(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印刷体)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附件1、附件2、附件3上须加盖法人公章。
序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5 |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6 |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7 |
广东鑫进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8 |
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9 |
苏州市赫华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北京千驷驭电气有限公司 |
11 |
佛山市骊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2 |
深圳市联邦佳维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