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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 天津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9-11-07
    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TJTF-2019-A-118)

    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天津市公司委托,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JTF-2019-A-118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10.28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服务)的供应商,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守法诚信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前两年度(2017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需提供前一个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8.提供非烟用物资项目和服务项目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免费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4日,每日9:0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每套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三)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第一开标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岳老师

    (二)联系电话:022-60994444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天津市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长春道2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徐老师

    (四)联系电话:/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0994444 岳老师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300000

    电子邮箱:tianfangzhaobiao@126.com

    十、质疑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烟草总公司天津市公司和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

    参与本项目的中标单位,需承担本次及第一次废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服务费)

    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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