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11-07 |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丹城交警中队厨房设备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9-11-07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丹城交警中队厨房设备采购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预算金额(元) 368965.00
新建的丹城交警中队办公大楼位于丹东街道北山下村,新建的食堂要满足150人就餐,本次采购为食堂的相关设备。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浙江华夏瑞翔科技有限公司厨房产品列入宁波市名特优产品目录,根据《关于促进自主创新进一步改进政府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甬资交管办[2019]1号)文件规定,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拟定供应商 浙江华夏瑞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象山县东陈经济开发区海港路3号
五、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名单:
根据《关于促进自主创新进一步改进政府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甬资交管办[2019]1号)文件规定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07日至2019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七、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大徐新凉亭
联系人及电话:金建军,65631237
监管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丹城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及电话:林胜光,65753557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