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2-09 |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食堂用具采购,预算252.316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1.1投标人必须具有厨房设备生产、销售及安装能力或资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1.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1.3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各一份(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关键设备(原装进口产品可以为国内总代理或分公司)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1.3投标企业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