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10-23 |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190813004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一中金山桥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建工兴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190813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19-09-01 —— 2020-08-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一中金山桥学校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为长沙市一中金山桥学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指的物业服务费是指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投报的物业服务成交价。 2、物业服务费为每年人民币424500.00元(肆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分四次支付,每季度支付总费用的25%106125(壹拾万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 。每季度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考核,考核要求(与物业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长沙市望城区长沙市一中金山桥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扣分按500元/分计算,在每季度费用中扣除,每季度考核分数最低为340分,如业主单位对物业季度考核低于340分,业主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每个月的5 日前,乙方按季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每个月15日前办清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4、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湖南建工兴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300153006105000089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物业服务范围及岗位人数认定: 服务范围:校区内保洁、电工、校医。岗位人员数共9 人。 (1)校区保洁服务范围: 负责长沙市一中金山桥学校校区1-4栋教学楼的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盆栽绿植的浇灌及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2)电工 负责校区水电维修 (3)校医 负责学校医务室管理 (4)物业服务岗位设定: 经理1 人、保洁员6 人、电工1 人、校医1 人。 二、委托管理事项 (一)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全体员工培训和工作安排,参与学校部门会议,及时了解学校情况,配合学校及时处理相关工作事宜。 2、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员工工作安排,配合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卫生保洁要求: 1、卫生保洁 内容:公共建筑物、地面设施、一楼外墙、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广场、标识标牌、绿化地卫生工作,垃圾池设备维修维护公保洁工作(不包含教室内的卫生保洁)。 服务标准: (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大理石地面定期打蜡打磨、清洗,保证没有污渍;灯具、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出现; (2)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3)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公共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楼道、走廊地面,每天要用“大地拖”全面清洁,加强随时保洁, (5)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各会议室;会议室会前会后要进行专门的打扫,要保持干净整洁; (6)道路、广场、田径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房屋及公共部位无乱贴、乱画、无乱放杂物的现象; (7)遇文明创建,大型接待,中考高考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保卫保洁工作; (8)楼栋内的除“四害”、定期消毒、杀菌,药水等由物业公司自备; (9)楼栋的下水道、化粪池的定期清理(每期不少于一次)、垃圾站必须每天清理一次,所产生的垃圾拖运及化粪池的清理费用由学校负责; (10)室内风扇、灯、空调每期统一清洁一次;一楼外墙、外窗玻璃每年清洁一次。 2、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 要求:(1)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托运处理。 (2)垃圾通过垃圾分类收集,从中分捡出可回收的物品(纸张、塑料、橡胶、金属、玻璃等)。 3、公共卫生区域的保洁: 保洁要求: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所需的耗材,如扫把、拖把、卫生球、清洁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等由物业公司负责。 4、公共区域的垃圾箱的保洁: 数量:物业公司根据情况配置、费用由学校承担。 保洁要求: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二)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的高压配电系统、低压供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宿舍热水系统、电梯、空调系统、监控系统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确保正常运行使用,空调每年清洁2次(每年4月和11月)。 服务标准: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全校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避雷系统每年遥测一次。 (三)校医管理 1、在学校政教、安保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暂行规定》,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医务室由学校办理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从业许可相关资质,并负责相关费用。 2、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建立必要的卫生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卫生工作。 3、校医是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卫生工作大检查,督促搞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 4、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卫生宣传教育。负责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常识、生理卫生及青春期卫生教育。 5、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卫生监督,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符合学生生活和心理发展的要求。 6、抓好学校的防病、防疫工作,抓好学生的近视眼的防治工作。 7、组织学生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建立健康卡片。协助学校部门做好各项体检工作。 8、及时做好我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临时或突发的一般病症的治疗和救护工作。 9、协助体育教师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评工作。 10、校医室8:00至18:00有专门医务人员值班,在岗医生必须穿着医生专用服装,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参与学校所有大型活动。 11、学校负责提供医务室所需的资质、医疗器材及医疗药品。 12、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内部管理 物业管理项目部的内部管理计划由投标人自行制定投标方案,包括跟采购人及周边单位(包括居委会、公安局等)的衔接,管理人员的配置,财务制度、内部奖惩措施等。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纪处罚: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2、对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物业公司承担。 3、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物业公司按规定购买社会险,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4、对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素质的要求:能吃苦耐劳,为人和善,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5、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电工、医务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6、物业公司无对外收费权。 7、对物业管理公司履行报刊、邮件等的签收、登记、分发等工作要求:物业公司根据自身的需要订报刊、杂志,手续自理。 8、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完成学校交代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9、物业管理用房的提供情况:学校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10、物业管理饮食安排情况:餐饮住宿自理。 11、公用水电费的分担及收缴要求:由业主单位负责,但中标人的办公及员工产生的生活用电用水按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水电费。 12、因物业公司管理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3、要求全年管理优秀,无任何违反合约的事宜,遵守《长沙市一中金山桥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长沙市一中金山桥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尽可能的为员工提供生活便利。员工可在学校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4、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人字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 5、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服务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物业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必须为员工购买政府规定的社保费用,必须实施专业培训与教育。 3、接受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入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备案资料复印件,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和备案。 7、开展意见调查,乙方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与学生的意见,了解对物业服务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8、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7.违约责任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4、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若支付行为因财政支付通道的原因引起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年9月27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补充和修改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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