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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滨海港口岸查验单位生活用品、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9-11-15
[招标公告]滨海港口岸查验单位生活用品、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滨海港口岸查验单位生活用品、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港口岸查验单位生活用品、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滨海港口岸查验单位生活用品、厨房设备采购(含床上用品、水瓶、垃圾桶、四门雪柜、消毒柜、货架、工作台、炉拼台、双头单尾炒炉、保鲜工作柜、油网烟罩、油烟净化器、低噪音风柜等)

2.2交货或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自发出进场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包验收。

2.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需满足采购项目要求;

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2019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19年11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6.3.联系人:李德 电话:18952015101

6.4.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所投项目、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等方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或点击回执。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4日15时00分。

8.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8.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 、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除“8.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周元飞 联 系 人: 李德

电 话: 15950801244 电 话: 189520151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8952015101@163.com

2019 年11月14日

附: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A

报价部分

60分

价格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7%、98%。

60

B

技术部分25分

技术响应程度

根据投标人能否正确理解用户的需求,所选择的产品是否符合项目需求,以及对照用户需求性能指标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能正确理解用户的需求,所选择的产品完全符合项目需求,满足或优于性能指标的响应要求的,按区间7-10分进行打分;

注:对用户的需求存在负偏离,所选择的产品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产品未能达到性能指标的响应要求的,得0分。

10

售后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是否完善、合理、切合实际、投标人提供的保修期年限、保修部件范围,维修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式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打分区间为3-5分之间,

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5

施工组织计划

对施工组织进度计划的科学合理、可行性;施工方案、供货安装进度安排及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及其承诺进行评审进行评比,打分区间为7-10分,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10

C

商务部分

15分

投标人成功案例

投标人提供已完成的项目类似供货业绩,每有一个得 3 分,最多得6分。

注:1.上述供货业绩指合同中供货业绩 30 万元(含)以上项目类似业绩。

2.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16年1月1日以来。

3.合同供货方(乙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且供货业绩合同中必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印章、签字、设备名称、数量、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信息内容(以上内容缺少一项,案例不予承认)。

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原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以承认.

6

企业综合实力

投标人获得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认证范围须包含厨房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服务,认证范围仅包含个别设备产品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不符合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3

投标产品节能环保及标准化情况

①投标人自成立以来且在有效期内的所获得的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性专利的,每个专利得0.5分,最高得3分。(以专利证书原件为准,受理通知书不计分)

②投标人提供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具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③投标人提供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6

总分(100分)

总分 =价格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备注:

1、评标时,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

2、以上项目若有缺项或不能满足招标要求或与该项目要求不相符,该项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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