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11-20 |
泰州市消防支队海陵区大队所需家具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详见正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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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THZC—20191102 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受泰州市消防支队海陵区大队(代)委托,对其所需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一、合格报价人条件: 报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次询价函中规定的资质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非法人代表直接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社保有效期为近3个月内),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须在社保证明资料中。法人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本人社保证明资料。(提供加盖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网上打印凭证的,须同时提供网上查验方式,查验与提交打印凭证一致的可视同为原件)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2)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前一天;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各供应商由信用查询渠道自行查询打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信息信用的使用规则:仅用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委托的评审(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动态甄别。 (5)有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将不予以认可。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办公家具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至少应包括:家具的生产和销售;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ISO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Ⅲ型环境标志证书5.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认证包括木制家具、软体家具)6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木质台桌类、座椅类)、7.须通过五星级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具备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 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具有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 (3)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二、 货物需求:
注:(1)本次报价须先递交“投标确认函”,具体要求按照第十二条规定执行。(2)供应商应综合考虑运输费、安装费、税金等因素综合报价,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3)采购需求中若提及品牌,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的品牌,但这种替代要实质上满足、等同或优于采购需求。(4)供应商需仔细阅读公告,如对标书内容有疑问,请按照本文件“十一、质疑处理”进行,逾期不予受理。(5)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受益人)为各标段采购人。(6)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 三、供货时间: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按照指定的方案安装到位。 四、交货地点:按合同指明的地点,完成所有送货安装(或服务)。 五、付款方式: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90%,审计价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如投标人达不到服务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余款。 六、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09:30。评标结束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中标结果。 七、报价地点: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海陵区府前路3号)。 八、投标书的编制及递交:投标书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其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非法人代表直接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社保有效期为近3个月),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须在社保证明资料中。法人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本人社保证明资料。(提供加盖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网上打印凭证的,须同时提供网上查验方式,查验与提交打印凭证一致的可视同为原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无需封装,在递交标书时一并递交)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7) 各标段附件中所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8) 供应商认为适宜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2、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报价明细一览表及分析说明(需包含提供的主要产品规格、材质、品牌以及注明各项内容是否偏离招标要求); (3)如是电子产品须提供所投品牌的官网相关介绍该产品技术参数的截图、文字资料或纸质宣传资料。 3、技术文件 (1)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2)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 注:①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标书编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标书首页添加目录和页码,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显著处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要求签字的地方除外),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②装订要求: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相关原件在评标期间备查。不按规定装订的文件开标后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散乱、资料不全的供应商将有可能被取消评标资格。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③投标书应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联络员,联络员:洪小姐。投标各项资料恕不退还。 ④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或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现场开标会。 ⑤投标文件(投标函、报价明细一览表等)均需打印,报价不得手写,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⑥投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标段为5000元整,供应商以银行投标保函或银行本票或汇票形式于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无须封装在投标文件内)(保函参考格式附后)。收款人(受益人)为各标段采购人。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索赔: 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⑷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⑸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投标保函、银行本票或汇票将由采购人将按规定程序予以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本中心将当场退还其投标保函、银行本票或汇票。 十、成交原则:共1个标段,投标人可投任意标段。 1、定标标准和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评审(询价)小组评审,则采取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现场抽签,抽签规则由采购人现场制定。 2、评审(询价)小组 2.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询价)小组负责; 2.1.2评审(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1.3评审(询价)小组专家在评标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 3、定标的程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1初步评审: 3.1.1评审(询价)小组根据采购询价文件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核,主要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以及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满足采购询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列出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1.2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况,无效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 3.1.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的有效性。 3.1.4评审(询价)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量化标准等同于重大偏差。 3.2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 评审(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有算术错误的,评审(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法人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⑵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⑶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⑷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未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的 ⑸投标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⑹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⑺明显不符合(降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的要求; ⑻投标报价超过询价项目预算金额; ⑼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4详细评审: 3.4.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审(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3.4.2评审(询价)小组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5中标人的确定 3.5.1采购人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十一、质疑处理: 1、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本中心提出质疑。其中有关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方面的内容直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有关组织程序方面的内容可向采购人或本中心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请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4、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十二、授予合同: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到采购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则视为放弃中标结果,采购人将按照中标排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标人。在结果公示期间内,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格式可在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十三、投标确认函的递交:供应商应在2019年11月26日11:00前将加盖公章的“投标确认函”制作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ltbbm@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THZC—20191102投标确认函(**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的供应商报价文件或将被拒绝。 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THZC—20191102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 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我公司已知THZC—20191102项目的询价文件,经我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第_________标段的开标。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注:“投标确认函”上填写的所参加标段将作为开标时的唯一依据,即“投标确认函”上填写的所参加标段与投标报价函上所报价标段须一致,若未经确认所报价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405522719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邮编: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242503 2019年11月20日 投标函(格式) 致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市场行情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承诺:愿以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采购文件的要求在______________内供货,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不予退还。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承诺一旦我方出现围标、串标、借挂靠资质、无故不履约等不良行为,将自觉接受贵方暂停或者取消今后我方参加贵方其他任何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的处理,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进一步处理。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标段投标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经营期限: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投标保函(参考格式) 保函编号: 致(下称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月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 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币种)(大写)元(小写)。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28日 (含28日), 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 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采购合同; 3.被保证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被保证人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6.被保证人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 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 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 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析说明(含税)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项目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名称)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所购货物由乙方提供年的保修服务;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小时。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程序予以退还。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7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以上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款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 余款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同签订后须经海陵区政务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海陵区政务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存档,一份交泰州市消防支队存档。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 (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海陵区消防大队春晖路中队营房改造(附件).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