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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总关食堂面点操作间改造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公告)

  • 广东
  • 状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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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总关食堂面点操作间改造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

根据《汕头海关非政府采购管理操作指引(试行)》(汕关办发〔2019〕199号),汕头海关总关食堂面点操作间改造项目,因合格报价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总关食堂面点操作间改造项目

四、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4号

五、具体内容:本次改造,拟增加操作间的使用功能和制作面点的数量和品种,原有的设备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需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更换原老旧的两层烤箱1台,增加全自动包子机1台、发酵箱1台、打蛋机1台、四门冰箱1台、电磁蒸包炉和12层电蒸柜各1台,并对房间进行适当修缮,安装空调机2部

预算金额:257164.00元(该项目执行结算送审,以最终审核定案价为准)

六、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改造工程

七、采购方式:询价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厨房设备制造安装、房屋修缮等;

(二)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准转包。报名供应商在企业服务承诺中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监督人员,并提供相关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经询价小组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下资料的顺序装订,带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4号副楼605房)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一)《报名函》(内容含报名项目的具体名称,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需有厨房设备制造安装、房屋修缮等;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异地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本地服务网点的资料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手机号码;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七)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八)企业服务承诺(内容含是否有过严重违章;中标后项目不转包、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监督人员不更换的承诺);

(九)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十、联系人:林同志 ;联系电话:88078053 ;传真:88078071。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

专此公告。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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