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北京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11-19 |
徐大堡核电工程项目部职工食堂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XD019JFR524C11506BD/ ZBDL-20190932
2.2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工程项目部职工食堂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为保证徐大堡项目部职工食堂正常运行,解决项目部食堂设备老化陈旧问题,对职工食堂范围内主要厨具设备及炊具餐具进行租赁或更换。
2.4招标范围: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徐大堡项目部职工食堂提供1)设备租赁服务;2)炊具、餐具、易耗品及甲方自有的食堂设备维修及零配件的更换服务。设备租赁采用逐步更换模式,计划分两批进行更换。
2.5项目地点: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核电厂区
2.6服务期:暂定租赁期限为7年,暂按2020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第一批设备租赁时间暂定开始为2020年1月(租赁服务期限84个月),第二批设备租赁时间暂定开始为2022年5月(租赁服务期限56个月)。 租赁开始时间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并将所租设备送抵招标人现场且验收通过之日,租赁结束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徐大堡核电工程项目部职工食堂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同步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文件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2019年1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 年12月13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范围,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等招标相关工作。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涵盖厨房设备。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吕女士 电 话:010-63310768 电子邮件: lvxue@puyuan.com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