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所在地区 | 辽宁-沈阳市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CBL_20160518_1049906831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6-05-25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5-24 |
招标编码:CBL_20160518_104990683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辽宁省
受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农垦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
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农垦,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SYC(2016)125/CG(J)2016125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品目,本次采购(1)个品目。
其中:第(1)品目:农垦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详细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2.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
3.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所在地(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134号)。
4.质保期:1年。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规定标准。
6.项目预算金额:(85000)元。
7.合同款支付:支付条件满足后,于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下达支付指令,由采购单位按以下支付方式支付到中标响应账户。
(1)厨房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8.其他:
(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是否分包:不允许。
(3)兼投兼中:不允许。
(4)报价形式:金额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于洪区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 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厨房设备加工、销售、安装经营范围的企业。
三、投标报名
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请携带并提交如下相关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请出具)。
2. 原件审核后马上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四、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31日9:00~9:30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参加9:30的开标会。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3.递交份数:响应文件三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4.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5.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响应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
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百分之十(10%)。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85 1109 4021
联系人:杨颖
手机:135 0118 4452
邮箱:huachengjiuzho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