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9-11-28 |
2019-11-28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及其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及其附属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及其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南通市
3、工程规模:南通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及其附属工程服务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以保证近期规划建设的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线路顺利开通运营。南通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及其附属工程包含控制中心工程和附属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593平方米,其中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6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346平方米;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8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900平方米。
本工程建筑物为地下两层,控制中心工程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约为32.3m,采用框架结构体系;附属工程为一幢高层建筑,地上23层,建筑高度约99.9m,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控制中心工程、附属工程间在3~5层设有连廊,建筑高度约为23.85m。控制中心工程地上部分功能主要为线路的线路中心和线网指挥中心、控制中心及设备用房等;附属工程地上部分功能主要为运营管理中心、技术中心、信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培训中心等;地下部分主要为设备用房、停车库。
4、工期:10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月20日,控制中心完工日期:2021年8月30日,附属工程完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以上开工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开工报告约定时间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创优目标:必须获得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申请人须配合招标人做好整体创建国家级优质工程的目标。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招标范围:
1、本标段市政施工图范围内需配合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影响本标段施工的绿化迁移、管(杆)线迁改、交通设施迁移及其他市政设施迁移等工程所涉及的土方外运、河道改造、现场围挡、施工临时用电的接入、各产权单位进场时序安排、进度控制、各种关系协调及其他必要的现场配合工作,如防汛防洪、城市应急等的配合工作。
2、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控制中心及其附属工程土石方及路基工程;
(2)道路及广场工程(含景观绿化、道路施工、河道回填及新建等);
(3)房建工程;
①土建类:结构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绿色节能、人防。
②机电类:电梯、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建筑智能化(FAS系统、BAS系统、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低压配电、厨房设备等工程。
(4)综合管线、给水、排水、消防设施等室外工程;
(5)其它永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公用设施、管网、人防、给排水、风水电等的预埋件(预埋管)和预留孔洞工程;围墙;电缆沟槽井;综合接地工程;控制中心及其附属工程内管网与市政管网的接驳工程等。
3、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大临设施;场内施工用水、排水、施工用电;施工区域内障碍物清除及处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保护;临时工程的施工、安装及拆除;进场临时道路等工作内容。
4、施工设备
(1)建立网络化监控、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
(2)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需要的一切设备,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其他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人正式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申请人的有效劳动合同;(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并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特别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已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8、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完成过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项目(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内容须含土建和机电安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要求该类似业绩为2014年1月1日以后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
②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即项目负责人未变更过)。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9日。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http://ggzyjy.nantong.gov.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申请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申请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3-59001839(徐卫星)、18951132107(陈彬)。
八、投标申请人网上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要求: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9日09时30分。
九、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25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退。
十、确定潜在申请人的方式:
1、采取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9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9家投标申请人,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9家时,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重新组织招标。
说明:若出现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的最后一名投标申请人得分相同时,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总分高的优先入围;如“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总分也相同,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入围;如上述二项得分再相同,按投标申请人资质得分高的优先入围;如上述三项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况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此而改变。
2、招标人可能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考察约谈,考察、约谈内容将作为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标人、监管部门等组成考察和约谈小组,对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业务能力等进行了解。投标申请人情况、施工业绩、信誉、现场施工管理等考察情况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约谈情况将作为评审依据,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完成考察、约谈,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二、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具体评标、定标方法、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各申请人在本工程招投标期间的委托代理人原则上为同一人,若中途变更,各项材料领取或递交时均须重新递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实。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代建单位: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1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1楼 | 地 址:南通市工农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五楼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王女士 |
电 话:/ | 电 话:590000633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1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4楼1410室 | |
联 系 人:李先生、唐先生 | |
电 话:18344806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