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衡阳市收治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合同基本信息 |
公告日期:2019-11-29 |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零星2019112904 |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公安局(甲方) |
供应商(全称):衡阳县新东方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收治中心厨房设备采购 |
(2)项目内容: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2 项目经理:肖滔。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83307 |
大写:壹拾捌万叁仟叁佰零柒元整 |
(2)具体标的如下: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A060899-其他厨卫用具 | 衡阳县新东方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厨房设备 | | 1 | 批 | 183,307.00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11月27日,履行期限:10天。 |
地点:衡阳市收治中心 |
方式: |
4.付款 |
1、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19-11-27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
|
合同订立时间:2019-11-27 |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胡志文 | 法定代表人: 王靖 | 委托代理人 何致远 | 委托代理人: 欧阳方 | 电 话: 8208058 | 电 话: 18674763640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银行: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帐 号:7340214000000001700 | |
:
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14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