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葵路社区服务中心整体厨房配套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或是制造厂家的授权经销商;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必须具备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葵路社区服务中心整体厨房配套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012-959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ZD2016-109)
3、预算编号:01-16-z998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整体厨房配套设备
5、交付地址:上海浦东
6、交付日期:上海浦东
7、采购预算金额:6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6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0-1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2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4、如非制造厂商则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上传彩色扫描原件(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0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03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杨新路88号2号楼底楼
2、开标地点:杨新路88号2号楼底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500元一份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佳林路655号 |
地址: |
杨新路88号2号楼一楼 |
邮编: |
201206 |
邮编: |
200122 |
联系人: |
任海玉 |
联系人: |
黄玲玲 |
电话: |
50319810 |
电话: |
13818922321 |
传真: |
50319810 |
传真: |
58309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