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9-12-11 |
一、项目概况 | 深圳市森林消防训练基地占地面积约25000平方米,建设用地8903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696平方米,其中办公板房504平方米,宿舍板房1698平方米,仓库1100平方米,消防车位1460平方米,结构形式为临时搭建类钢结构板房 | ||||||||||||||||||||||||||||||||||||||
二、服务范围 | 深圳市森林消防训练基地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配备总人数不得少于13人(其中一人兼任管理职责),包括水电工1人、绿化工保洁员4人、厨师4人、安保人员4人。 | ||||||||||||||||||||||||||||||||||||||
三、服务期限 | 2020年1月1日0时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在符合延续合同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但作为政府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 ||||||||||||||||||||||||||||||||||||||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 (一)物业管理标准及要求 1.服务单位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就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按合同约定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服务单位须根据采购单位提出的用工需求及时派遣人员到岗工作,从采购单位提出需求到人员到岗时间不得超过15日历天。在人员劳务派遣期间,出现工作表现差或其他事故的物业管理及保洁人员,应在24小时内撤换;如离职导致出现人员空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岗位空缺的人员进行补齐。 3.采购单位对物业工作人员的到岗情况进行考察,因离职导致出现人员空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岗位空缺的人员进行补齐。未按要求岗位和数量提供人员或离职后5个工作日后仍未补齐的,采购单位将按实际缺岗的人数、天数和对应的岗位工资,从每月应付进度款中扣除。采购单位将每月对到岗率进行履约评价,对于月平均缺岗率超过5%的,采购单位将每次扣减管理服务费5%,并在年度总体履约评价中予以记录,作为今后续约和竞价推荐的重要依据。对于月平均缺岗率高于20%,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注: 4.采购单位扣减的人员缺岗费用,可用于在岗管理服务人员的节假日加班费或年终绩效考核奖金等,由采购单位、服务单位、派遣人员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在次月的进度款中支付,服务单位应在收到进度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服务人员发放。 5.服务单位须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体检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服从采购单位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解管理纠纷;提供培训、开展文体活动;落实采购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6.服务单位须为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存,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理赔手续和发放保险补助金。 7.服务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采购单位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福利。非经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 8.服务公司可以选择在基地食堂用餐或自行解决服务人员用餐,如选择在基地食堂用餐,需按照基地消防队员伙食标准向配送公司缴纳费用。 (二)物业管理的分项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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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基本内容 | 1.板房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板房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板房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空调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路灯、停车场、乒乓球室、健身室)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等)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日常会务保障。 7.餐厅、食堂管理。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营区安保及门岗值守。 | ||||||||||||||||||||||||||||||||||||||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于当年3月1日前支付首期款(30%),6月支付中期款(40%),12月份支付尾款(30%)。承办方向采购方提交合法正规的发票,由采购人核对后办理相关款项的支付手续。特殊情况,非采购人的原因造成付款时间延迟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时间。 | ||||||||||||||||||||||||||||||||||||||
七、其它事项 | (一)管理期限内需达到的目标 1.服务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的标准参照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评分标准达到90分以上。 2.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检查,采购单位满意率达95%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0.2%。 4.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 5.板房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5%以上。 6.环境卫生达标率为100%。 7.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二)物业管理有关说明 1.管理用房提供 在委托管理期限内,采购单位将提供五间单房作为管理处管理用房(含物业人员住房),供物业管理公司免费使用。 2.采购单位不定期对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工作和内务卫生检查 3.其他说明事项 (1)采购单位招标托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含设备(除厨房设备和空调外)的维修,单件维修材料费用低于200元的由服务公司承担,单件高于200元的,经采购单位审批后,由采购单位承担。 (2)服务单位提供公共场所保洁所需的扫把、拖把、清洁剂等保洁卫生用品和工具; (3)物业服务公司人员按照基地工作时间进行安排,特殊情况下的加班费用由服务公司自理。 (4)监管 服务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采购单位的监管。 | ||||||||||||||||||||||||||||||||||||||
八、附件 | 2020年深圳市森林消防基地物业服务预选采购需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