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1-30 |
长沙京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万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精博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两所一站”警官食堂设备采购,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2015069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两所一站”警官食堂设备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娄财采20150696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 |
1 |
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两所一站”警官食堂设备采购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78.8万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1 |
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两所一站”警官食堂设备采购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数量、规格型号进行供货 |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验收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1月23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娄底市农业银行大院3单元2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5年11月30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邓帅克
电 话:13707380285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长青西街旁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萌明、覃峰
电 话:0738-8228848
地 址:娄底市农业银行院内3栋1单元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