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幼儿园 | 所在地区 | 吉林-长春市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HTZB2016-622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6-06-01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5-10 |
招标编号:HTZB2016-62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东北师范大学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厨房设备1批,具体内容、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 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交付。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现行行业标准。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的厨具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3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证书。
3.4售后要求:投标人需在吉林省长春市内设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该售后服务机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须提供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委托函及营业执照。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有三项及以上合同总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厨房设备的业绩。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1-12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中国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薛老师
电 话:0431-850992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
联系人:田先生、闫女士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传 真:0431-87910195 邮政编码:1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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