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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智能智能制造产业园中欧智慧交通国际研发创新中心装饰装修项目3#楼、6#楼工程总承包 {江北新区}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9-12-19
编号: AJB190472-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智能智能制造产业园中欧智慧交通国际研发创新中心装饰装修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南京智能智能制造产业园中欧智慧交通国际研发创新中心装饰装修项目)(宁新区管审备字[2019]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3#楼、6#楼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2.1.2 工程规模: 3#楼建筑面积地上3380.68㎡;6#楼建筑面积地上2795.83㎡、地下2006.48㎡;总计建筑面积8182.99㎡。
2.1.3 合同估算价: 5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2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3月02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06月29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3#、6#楼室内设计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其中包括室内装饰、强电、给排水、厨房设备、智能化、暖通、消防、家具、软装、标识标牌等专业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 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室内装饰装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室内装饰装修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与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且合同必须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提供分包等其他形式合同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2)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职员。
(B)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C)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1)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6月-2019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06月至2019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除外)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2)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f、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a、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b、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d、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5)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3分
设计文件:19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
1.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设计说明: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设计说明: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1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3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4专业工程设计文件:与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1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1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2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5.5%、6%、6.5%、7%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3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3)机电专业负责人:机电相关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且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4)智能化负责人:智能化或通信相关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且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注:1、以上人员要求满分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3、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半年(2019年6月-2019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电子化工程总承包目前不支持远程解密,请投标人携带CA锁现场进行解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2#楼7楼 地 址:南京市雨花区郁金香路君子兰花园200号-6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伟 联 系 人:王益斌
电 话:02558180673 电 话:1391594662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245234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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